索引号 | 01526402-5-06_C/2016-020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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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三定”方案:昌宁县水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6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农村水利股、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水土保持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农村水电股,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单位共有车辆6辆。
2、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水利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中央稳增长调结构惠农强基政策机遇,以水源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抗旱应急工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高效节水、农村饮水提升巩固和水电开发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深化水利改革,强化项目建设,加快水利发展,不断夯实“水网”基础。计划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亿元,完成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新增供水能力300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30平方公里,解决1.5万人饮水困难。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水务局机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水质检测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水务局机关现有在册在编人员20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4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7人,定编车辆6辆。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水务局部门预算总支出17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3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水利行政运行161.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2.24万元(用于开支本局人员工资支出100.8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45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
1、水务局人员工资支出100.84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4万元。2016年遗属补助1.4万元。
4、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工资及工程基本维护费45.36万元。
(二)防汛抢险应急5万元。
(三)抗旱经费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水务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开支1.5万元,与2015年预算比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
昌宁县水务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