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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2022-122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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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工作时,应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将拟建《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公示,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项目

建设单位:昌宁县水务局

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涉及治理河段主要为大勐统河及支流立者河、板田寨河(含支流小寨河)及小白河,治理段全长21.33km(其中:大勐统河干流治理段8.105km、支流控勇河治理段0.22km、支流立者河治理段5.716km、支流板田寨河(含支流小寨河)治理段长4.813km、支流小白河治理段2.476km)。大勐统河及其支流各治理河段均位于昌宁县东南部,属怒江水系,勐波罗河一级、二级支流。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25.152km(其中新建M7.5浆砌石堤防18.026km,新建生态复合土堤6.147km,挡墙砼加高0.979km),拆除重建人行桥36座(其中:大勐统河干流治理段13座、支流立者河8座、支流板田寨河10座、支流小白河5座)。

工程估算总投资71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5325.2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30.0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91.76万元;独立费用730.48万元;基本预备费627.75万元;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地投资9.3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7.6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66.84万元。

项目建设的必须要性: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各治理河段沿线洪水灾害频繁,现状河道防洪能力不足,基本无系统的防洪工程措施,洪水灾害严重。昌宁县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因大勐统河及周边支流防洪能力不足,洪水灾害频繁发生,给当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通过开展防洪工程的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避免群众因灾致贫,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地区稳定、民族团结、缩小经济发展差距,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的具体实施,体现了党对农村人民的关心,增强对国家的自豪感,对加强民族地区的稳定团结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开展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地区稳定团结,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作用。

本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同时,对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这些在防洪工程建设中的“潜在效益”意义更深远,社会效益更显著。总之,本工程的建设,无论是从经济、社会,还是政治等各方面效益都是十分显著的。本项目可能会诱发的异议、损失或不适等社会风险的范围主要集中于施工阶段。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意见征求

本公告是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影响,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以便分析和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项目建设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和社会团体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本身的建议。

、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宁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75-7130257

单位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2号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保山同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5)2802999

联系邮箱:627012248@qq.com

六、公共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利益群众和个人对项目建设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传真等方式,在公示期7天内向我们反映。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昌宁县水务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