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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2-5-06_C/2018-0428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水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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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探索水利工程群众自主村民自建模式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昌宁县在扁瓦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中采取村民自建模式建设。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全部到村,由受益群众民主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由理事会负责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并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资金由理事会委托县水务局进行财务监督,实行公示制和报账制管理。县水务局抽调2名技术骨干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和现场服务工作。该项目位于卡斯镇,涉及大水平、龙潭、邑林三个社区。项目计划建设坡改梯总面积3600.15亩,配套相应的水利和生产措施:新建管道工程8594m,闸阀井51座,取水池11座;修建100m3水池4座,150m3水池27座,200m3水池1座,300m3水池2座;修缮渠道1192m;田间道路16.75km,配套会车平台10处,下田口175座,栽植行道树1452株;机耕道路排水沟14.38km,沉沙井45口;管护碑1座。项目批复总投资1349.32万元,于2018年2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已完成机耕道路基础开挖9km,水池基础开挖5个,排水沟浇筑100m,坡改梯80亩。群众自主村民自建工程建设模式的探索,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对水利工程建、管、用的主人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