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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30919-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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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绍习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

昌宁县审计局:

《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昌宁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昌审委办报〔2023〕3号)已收悉,现将我局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经济决策权方面

议事规则不完善,部分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中共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于9月10日印发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确保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执行到位,整改完成。

(二)经济管理权方面

1.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44000元的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未及时向段文昌收取2022年、2023年农业示范园租金44000元,已于9月19日上交省级财政处理,整改完成。

2.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昌宁县田园镇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和昌宁县九甲盛芸无土栽培草莓示范项目项目资料已经按要求装订成册,整改完成。

(三)经济监督权方面

未督促田园镇九甲社区及时收取租金71000元的问题

1.田园镇九甲社区未及时向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收取的年租金50000元,已于5月27日由云南昌宁和旭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田园镇的下属公司)支付到九甲社区村集体账户,整改完成。

2.田园镇九甲社区未及时向昌宁县盛芸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收取的年租金21000元,已于7月7日交付到田园镇九甲社区,整改完成。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回复

1.我局将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加强对二级单位的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

2.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与管理项目,确保项目实施真实和档案管理完整。

3.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登记和管理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4.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督促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