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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19-102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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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9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开展情况

●政策依据:

《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农业局关于拨付2016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保财农〔2016〕9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9年中央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保财农〔2019〕69号)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函〔2019〕27号)。

●申请指南:

一、补贴用途及补贴分配依据

(一)补贴用途。为加强农业耕地及生态资源保护,补贴资金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增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捂、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贮发展草食畜牧业;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五是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二)补贴分配依据。2019年上级下达昌宁县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016万元。为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保持政策连续性,本次下达各乡镇的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以2019年县人民政府下达到各乡镇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为依据,按比例测算。

二、补贴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乡镇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补贴面积进行测算。在兑付补贴资金时要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兑付方式。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尽快组织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

三、资金管理

要求各乡镇切实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组织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审计局、农商行、农发行等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昌宁县2019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各乡镇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解释、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数据汇总、审核、资金拨付、数据传输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等工作;县农商行负责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存折;各乡镇负责制定本乡镇补贴资金兑付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做好基础数据录入、公示、上报和资金兑付等各项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乡镇在落实补助面积时,户主姓名、卡号必须与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专用存折姓名、卡号一致。截止2018年12月31日,涉及小湾移民搬迁到湾甸乡的农户在湾甸乡进行兑付;搬迁到其他乡镇的农户在土地确权所在乡镇进行兑付;2019年1月1日以后涉及移民搬迁的农户在移出区所在地进行兑付。补贴兑付实行公示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及时上报农民补贴资金兑现审核表;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上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县、乡镇要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电子档案库,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以便查询。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假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和与其他产业任务挂钩等违规现象发生。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畅通工作渠道,形成工作合力,于2019年6月7日前完成数据录入,6月15日前完成公示,6月20日前将数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邮箱:nyk7120320@163.com),确保全县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于2019年6月30日前兑付结束。

●补贴结果:

全县共有13乡镇65万亩77707户农户获得补贴,补贴金额4016万元,已全部兑付完毕。其中:田园镇补贴面积28100亩,兑付资金173.62万元,涉及农户9669户;漭水镇补贴面积43600亩,兑付资金269.38万元,涉及农户6705户;柯街镇补贴面积61000亩,兑付资金376.89万元,涉及农户7516户;卡斯镇补贴面积55600亩,兑付资金343.52万元,涉及农户9159户;勐统镇补贴面积53600亩,兑付资金331.17万元,涉及农户5871户;温泉镇补贴面积33700亩,兑付资金208.21万元,涉及农户6029户;大田坝镇补贴面积40500亩,兑付资金250.23万元,涉及农户5256户;鸡飞镇补贴面积71200亩,兑付资金439.9万元,涉及农户4669户;翁堵镇补贴面积19000亩,兑付资金117.39万元,涉及农户3506户;湾甸乡补贴面积61400亩,兑付资金379.36万元,涉及农户4143户;更戛乡补贴面积96900亩,兑付资金598.69万元,涉及农户6049户;珠街乡补贴面积42200亩,兑付资金260.73万元,涉及农户3542户;耇街乡补贴面积43200亩,兑付资金266.91万元,涉及农户5593户。

●监督渠道:

昌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0875-7130072;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54号。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0875-7120320,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2号。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