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15-112405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5-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
公 告
我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将与全省一样,继续采取“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根据项目实施程序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规模、范围及对象
昌宁县2015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480.036万元,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机具
云南省2015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共有11大类35个小类75个品目,具体机具及补贴额度详见《云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和归档补贴产品信息,申请人可到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县农业局农机管理股或登录“云南农业信息网”详细查询。
三、补贴标准
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且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四、实施补贴的重点
为加快推进我县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茶叶、果蔬等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对水稻插秧机、播种机、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耕作型拖拉机(含: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和15马力以上手扶拖拉机)、茶叶机械(含:采茶机、茶树修剪机、茶叶加工机械)、农作物收后处理机械及抗旱(排、灌、浇)等关键环节机具实行重点推广,优先满足农民购机补贴需求。重点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及农机大户。
五、报名登记的方法
(一)报名地点: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农民个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和本人“一折通”卡(折)及惠农对账本原件。
申请人与持卡人姓名不一致(仅限于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夫妻等同一农户编号下的家庭成员关系)的,要求有村委会开具的申请人与持卡人关系证明材料,并加带持卡人身份证。
2、非农户口申请者: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存折(最好是农村信用社)、并用白纸写明开户行名称和办理开户手续的具体银行网点名称。
3、组织申请者: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本组织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本组织公章)。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登记,按照报名登记的先后排序或公开抽签确定补贴对象,直至补贴资金使用完为止。
咨询电话:7120660 7131929
昌宁县农业局 昌宁县财政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