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03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属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1个,年初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4人,年末调出人员1人,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
主要职责依法履行农业植物检疫执法职责,承担植物检疫检验、疫病普查并制定防控措施。负责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综合处置。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确保农业生产、生态安全承担新农药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新技术。参与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县植保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提供植保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良好:完成农业植物检疫检验、疫病普查工作任务,制定防控措施;完成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综合处置;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和专业化统防统治任务;完成新农药试验、示范、推广植保新技术,配合农业执法部门管理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植保队伍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社会提供植保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2、履职效益明显:本目标下存在社会效益和服务群众满意度。
3、预算配置科学:一是确保基本支出;二是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安排;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控制结转结余;二是项目完成良好;三是“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5、预算管理规范: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二是账务公开及时完整;三是资产管理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3年总收入是21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69万元。其中:职工工资159.38万元,占总收入75.28%;商品和服务费用52.25万元,占总收入的24.6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4%。
2023年总支出是21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9万元,占总支出的99.69%,工资福利支出159.38万元,占总支出的75.05%,商品和服务支出52.9万元,占总支出的24.91%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0.08万元,占总支出的0.04%。
(2)2023年收入2117094.78元,支出2123571.32元,上年收入1630612.32元,支出1630612.32元,收入支出与上年增加486482.46元,增合29.83%,支出与上年增加492959.00元,增合30.23%,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一喷三防)、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和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了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1.财务管理方面:昌宁县植保植检站已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昌宁县植保植检站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植保植检站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昌宁县植保植检站公务出差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的记录单位财务开支,没有资金使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昌宁县植保植检站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预算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站上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分别进行管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审批手续完整、规范,并设立专项账套单独进行账务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规范昌宁县植保植检站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分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四级指标 (评价标准) | 评价得分 | 备注 |
投入 | 绩效目标设定 | 7 |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 3 | 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3 | 2023年工作意见要求达到指标 |
绩效目标准确性 | 4 | 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3 | 指标细化与预算资金匹配不完全 | |||
预算安排 | 8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2 | 在职在编控制在9人。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2 | 2023年无三公经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2分;70%(含)-80%,计1.5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2 | 完成项目支出和预算支出相符 | |||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 2 |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 2 | 符合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15 | 预算调整率 | 3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3分;11-20%(含),计2分;21-30%(含),计1分;大于30%不得分。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3 | 调资落实国家政策调整 |
支出进度 | 4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项目按进度完成 | |||
资金结余 | 4 | 无结余,4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 | 2022、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 |||
预算管理 | 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4 | 制度健全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资金开支符合各项财经规定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4 | 预决算公开真实、完整、准确。 | |||
资产管理 | 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1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及使用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1 | 资产管理安全。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1 | 基本都在使用。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30 |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 30 | 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行职责情况15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15分。 | 30 | 超额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5 | 经济 效益 | 15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经济效益5分,社会效益5分,生态效益5分。 | 15 | 超额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社会 效益 | 超额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
生态 效益 | |||||||
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此项评价分值≥90计8分;≥80,<90计5分;≥60,< 80计2分; <60计0分。 | 8 | 满意 | |||
总分 | 100分 | 评价总计得分:95 |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成立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整体绩效和项目自评领导小组,负债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成立以站长李康为组长,办公室洪杰为副组长,龚文超、史晓梅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1)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3)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4)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5)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工作情况完成率100%,指标值100%,完成质量满意。完成各项工作情况:完成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开展检疫性病害、农业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病虫害调查和防治工作;完成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监测、预报、防治和综合处置工作;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参与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提供植保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二)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至2023年底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100%,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工作完成度为优。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按时按质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服务三农,宣传技术,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本单位仍然需要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优质高效服务社会。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下半年预算中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流程,为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有力的基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的准备。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为单位支出管理发挥了预期的效益。
3、落实责任。对项目实施落实方案、编制及预算上报,保证了项目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度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资金项目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小麦一喷三防资金项目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