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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3-0417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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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己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农机安全监理站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农机监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股所级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设定事业编制9名,2022年底在岗人员2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良好,履职效益明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农机安全法规,坚决依法行政;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规划,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转籍、入户、核发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待工作;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对违章人员的教育、处罚等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事故的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负责向上级报送月、季年度业务统计报表工作;完成上级农机监理机关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

2.预算配置科学:(1)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安排。(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批复文件执行各项支出,不提高支出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管理,使财政资金效益的得到最大发挥。把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落实到实处,组织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单位今年收入支出的预算数是54.59万元,去年收入支出的预算数是41.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10万元,原因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纳入本单位预算;2022年有单位职工退休增加了职业年金预算。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的人员经费支出是45.12万元,占总支出的82.6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3.41元,占总支出的6.24%,项目支出是6.07万元,占总支出的11.11%。与上年度相对比:支出比上年增加10.98万元,原因是今年补缴上年5-12月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是0万元,决算数是0万元,去年接待费是0万元,比去年减少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我单位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单位牢固树立了“讲绩效、重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针对预算经费中的项目预算经费绩效管理问题,不仅进行了专题研究,还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方面,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严格“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农机事业的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文件要求,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对2022年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及时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

先对我站2022年的整体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梳理,结合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2年预算、决算情况,明确绩效评价的内容。 通过对2022年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的梳理,绩效评价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预算数54.59万元,执行数54.59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1.产出指标分析(40分)

(1)数量指标方面10分:其中:项目经费10分;基本经费10分;自评分10分。

(2)质量指标方面20分:其中:基本满足在职人员正常办公和生活要求10分;组织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要求,切实保障民生,推动农业产业创新发展10分。自评分20分。

(3)时效指标方面10分: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要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年初项目实施计划要求,完成年内各项项目建设内容,自评分10分。

2.效益指标分析(30分)

(1)社会效益指标10分,农机事故率小于0.4%,自评分9分。

(1)生态效益指标方面10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自评分9分(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变型拖拉机不再生产和销售,全县变形拖拉机拥有量逐年递减,农村适用的机型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变动,扣1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10分:体现政策导向,促进昌宁县农业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带动昌宁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自评分9分(预算配置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全监理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扣1分)。

3.满意度指标分析(10分)

满意度指标方面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自评分9分(在机手培训、机械化作业技术指导的时效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对象达不到100%满意扣1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基层监理人员不稳定

农机监理机构直接担负着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农机监理站人员逐年减少,力量日渐薄弱。所有监理工作都是农机监理站直接面对全县机手,基层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名存实亡,农机工作基本处于被动和失控状态,直接影响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二)农机监理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

农机监理的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导致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持续下降。

(三)农田作业机械季节性强,管理难度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对单位2022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者可以了解到单位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绩效分析及满意度调查,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下一步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六、改进措施和应用方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逐步推开,实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培训及财经纪律学习,保证安全、准确、及时的完成单位各项资金收支。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下半年预算中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流程,为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有力的基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3: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填报日期:2023年4月3日

项目名称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 2、县直专项 □ 3、省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R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R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00

0.79

79%

16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

做好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

做好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工作

3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基本实现

基本实现

3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90%

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0%分以上

19

总分(100分)

95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79%,原因是财政资金下达滞后,2023年项目继续实施。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4:

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22年度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站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5分,评价为“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站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是1.00万元 ,全年执行数是0.79万元,资金执行率达到79%。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基本实现。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面对农机监理工作的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无。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站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是1.00万元,全年执行数是0.79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己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站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全年预算数是1.00万元 ,全年执行数是0.79元,资金执行率达到79%。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79%。原因是财政资金下达滞后,2023年项目继续实施。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