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3-0417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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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 【2020】11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县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昌办发【2022】20号)文件相关要求,昌宁县畜牧工作站结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畜牧站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本科学历6人,专科学历3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退休职工8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主要职能:负责畜禽品种资源、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畜牧科技推广、培训。负责畜禽产品基地和畜牧业有关建设项目的科技推广、畜牧产业化经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参与畜牧项目的筛选、申报、检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二是做出2022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抓实项目实施技术指导,确保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全力做好畜牧养殖技术培训,畜禽养殖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五是全力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16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39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非财政拨款0.44万元,占总收入的0.27%。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8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63.09万元,占总本年支出的97.2%,项目支出4.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工资福利支出157.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商品服务支出8.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6%。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多56.3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增资和每年一次薪级正常晋级等。项目支出4.7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4.07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资金下达金额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单位的工作职责,对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进行严格的管理。
1.财务管理方面: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已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昌宁县畜牧工作站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公务出差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的记录单位财务开支,没有资金使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预算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站上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分别进行管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审批手续完整、规范,并设立专项账套单独进行账务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规范昌宁县畜牧工作站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二)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昌宁县财政局牵头,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及时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开展项目前期调查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昌宁县畜牧工作站绩效评价工作组先对我站2022年的整体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梳理,结合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2年预算、决算情况,明确绩效评价的内容。
3.组织实施
通过对2022年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的梳理,绩效评价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分析评价
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6分。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县政府所赋予的职责,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相符合,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可衡量。
2、预算配置科学:部门中期支出规划、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预算编制准确完整,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础信息完善、数据更新及时、依据真实完整;项目预算整合归类合理,目标明确,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部门年度正常工作目标的开展;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异率较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目标及措施。
(二)过程情况分析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7.39万元,非财政拨款0.44万元,总支出167.83万元,部门工作资金得到保障,资金到位后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核销。2022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2021年度相比,做到厉行节约,合理压缩了部分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畜牧工作文件安排,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年初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达到预期目的。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情况完成率100%,指标值100%,完成质量满意;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圆满完成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分以上。
(四)效果情况分析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顺利完成了我县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培训任务,同时还继续做好畜牧各项报表的月报、季报和年报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根据总体的绩效目标和部门职能,指标细化不够清晰,部分绩效指标没有量化。
2.2022年由各种原因,部分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按时拨付,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二)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1.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培训及财经纪律学习,保证安全、准确、及时的完成单位各项资金收支。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5.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6、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对单位2022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者可以了解到单位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绩效分析及满意度调查,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下一步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熟悉绩效自评程序及绩效评价指标的运用;二是对单位2022年的财政整体支出情况清楚了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附件1.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附件2.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附件3.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科技推广工作经费项目).docx】
附件【附件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科技推广工作经费项目).docx】
附件【附件3.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docx】
附件【附件4.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