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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2-0628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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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绩效自评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文件相关要求,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股所级二级预算单位。

根据昌机编复〔2020〕14号文件批复,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核定事业编制调整为17名,2021年末,在职14人(2021年1月退休1人,4月退休1人,7月调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人(正高级工程师1人,副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5人,助理工程师2人),事业工勤4人(技师2人,高级工2人)。退休9人,遗属2人。

主要职责是拟订农机推广规划、计划及项目建议;承担农机项目的推广工作;负责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承办组织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开展农机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承担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职责。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良好:(1)拟订农机推广规划、计划及项目建议;(2)承担农机项目的推广工作;(3)负责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4)承办组织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等相关工作;(5)负责全县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6)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7)负责开展农机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8)承担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职责。

2.履职效益明显:(1)经济效益:为农业生产节约成本,增加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惠民政策的不断加大,改变了人们的就业方式,降低了劳动强度,促进了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3)生态效益:减少农药、化肥、薄膜的使用量,通过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深松等技术改善土壤,确保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各项工作开展良好,获得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3.预算配置科学:(1)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本年收入182.9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2.9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2)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安排。本年的项目支出是上年度非税收入返还部分资金作为办公费列支。(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1)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批复文件执行各项支出,不提高支出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管理,使财政资金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把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落实到实处,组织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2)项目完成良好。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复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4)“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确保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不超过上年。

5.预算管理规范:(1)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2021年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3)资产管理规范。本单位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8〕173号)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充分有效利用,结合管理办法制定本部门相关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确保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收入18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是174.77万元,占总收入的95.55%,日常公用经费收入是5.71万元,占总收入的3.12%,项目收入是2.44万元,占总收入的1.33%。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支出是19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是174.77万元,占总支出的89.36%,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5.71万元,占总支出的2.92%,项目支出是15.10万元,占总支出的7.72%(上年结转结余12.66万元)。

基本支出180.48万元,分别是:基本工资65.74万元、津贴补贴27.60万元、奖金6.62万元、绩效工资32.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1万元、养老保险费7.31万元、职业年金8.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10万元、死亡抚恤金4.89万元、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96万元、差旅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2.77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67万元。

项目支出15.10万元,分别是:办公费0.83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28万元、差旅费0.48万元、维修维(护)费0.25万元、专用燃料费0.38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助12.6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制定了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例如:办公设备采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

会计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文件要求,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对2021年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成立以站长杨文生为组长,副站长马志国、陈君伟为副组长,段文新、李颖娇、纳玉鲜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1)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2)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

3.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4.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

5.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文件要求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部门平均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详细得分情况见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20分)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预算数195.58万元,执行数195.58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分20分。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分析(80分)

1.产出指标分析(50分)

(1)时效指标方面10分: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要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年初项目实施计划要求,完成年内各项项目建设内容,自评分10分。

(2)数量指标方面20分:其中:项目经费5分;基本经费5分;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10分。自评分19分(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变型拖拉机不再生产和销售,全县变形拖拉机拥有量逐年递减,拖拉机驾驶培训需求人数逐年递减。驾驶员培训工作未完成年初计划扣1分)。

(3)质量指标方面20分:其中:基本满足在职人员正常办公和生活要求10分;组织实施的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要求,切实保障民生,推动农业产业创新发展10分。自评分20分。

2.效益指标分析(20分)

(1)生态效益指标方面10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自评分10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10分:体现政策导向,促进昌宁县农业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带动昌宁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自评分9分(预算配置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扣1分)。

3.满意度指标分析(10分)

满意度指标方面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自评分9分(在机手培训、机械化作业技术指导的时效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对象达不到100%满意扣1分)。

四、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1年部门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对单位2021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者可以了解到单位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绩效分析及满意度调查,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下一步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六、改进措施和应用方案

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

三是我单位仍然需要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高质、高效服务社会;

四是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五是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六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结果应用方案: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下半年预算中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流程,为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有力的基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根据昌机编复〔2020〕14号文件批复,组建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划入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调整后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