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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2-0628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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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21年度自评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昌财发〔2022〕64号文件《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昌财发〔2022〕70号文件《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昌宁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属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多种经济作物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的制定、宣传、推广、培训并组织实施;接受群众咨询,指导农民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难题;负责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数据记录,及时做好项目总结;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负责组织蔬菜、食用菌、水果、药材、花卉等经济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试种和推广,经济作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负责各种经济作物生产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21年度组织机构1个,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9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现有在册在编人员19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良好:一是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二是负责提出全县多种经济作物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负责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的制定、宣传、推广、培训并组织实施,接收群众咨询,指导农民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难题;四是负责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数据的记录,及时做好项目总结;五是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负责组织蚕桑、蔬菜、水果、中药材、甘蔗等经济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经济作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六是负责各种经济作物生产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2.履职效益明显:本目标下存在社会效益和服务群众满意度。

3.预算配置科学:一是确保基本支出;二是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安排;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控制结转结余;二是项目完成良好;三是“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5.预算管理规范:一是管理制度健全;二是账务公开及时完整;三是资产管理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收入21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支出210.69万元,按经济来源:财政拨款支出210.69万元,占支出的100%、按支出的性质:基本支出210.69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00%。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02.56万元,占本年支出96.15%,商品服务支出8.12万元,占本年支出3.8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元,占0.00%

本年总支出210.69万元。财政补助支出210.69万元。本年收入21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支出210.69万元,按经济来源:财政拨款支出210.69万元,占支出的100%、按支出的性质:基本支出210.69元,占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02.56万元,占本年支出96.15%,商品服务支出8.12万元,占本年支出3.8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元,占0.00%。其中: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0.031万元,减少率100%。预算数0.4万元,决算数0.0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少100%。人均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主管部门承担接待任务。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率100%。其原因是发展产业会议费有主管部门支出。

(3)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3万元,增加15.72%,、人均支出0.08万元。其原因本年度职工下乡次数增多,出差天数增加。

(4)本年度印刷费支出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因上年无支出,本年单位复印机老旧,不能使用,作报废处理,因此打印复印费支付四海科技公司。

(5)无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相继出台了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1.财务管理方面: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已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公务出差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的记录单位财务开支,没有资金使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预算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站上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分别进行管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审批手续完整、规范,并设立专项账套单独进行账务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规范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对2021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成立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整体绩效和项目自评领导小组,负债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成立以站长吴冰为组长,副站长杨研学为副组长,金瑜琦、李明红、吴绍艳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1)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3)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4)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5)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昌财发〔2022〕64号文件《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昌财发〔2022〕70号文件《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部门平均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扣分原因是群众满意度扣2分,绩效目标准确性扣1分,扣分原因是所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本单位仍然需要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优质高效服务社会。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下半年预算中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流程,为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有力的基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的准备。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为单位支出管理发挥了预期的效益。

3.落实责任。对项目实施落实方案、编制及预算上报,保证了项目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