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1-0625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6-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农机安全监理站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农机监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股所级县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设定事业编制9名,2020年底在岗人员3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良好,履职效益明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农机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农机安全法规,坚决依法行政;负责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农机安全监理规划,定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检验、转籍、入户、核发全国统一的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待工作;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和核发驾驶证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对违章人员的教育、处罚等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搞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事故的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负责向上级报送月、季年度业务统计报表工作;完成上级农机监理机关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理目标任务。
2.预算配置科学:(1)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安排。(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3.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批复文件执行各项支出,不提高支出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管理,使财政资金效益的得到最大发挥。把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落实到实处,组织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今年收入是56.58万元,去年收入是73.73万元,与上年度相对比收入比去年减少17.15万元,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减少。今年支出是47.03万元,去年支出是73.73万元,与上年度相对比支出比去年减少26.7万元,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的人员经费支出是37.18万元,占总支出的79.0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3.92万元,占总支出的8.33%,项目支出是5.93万元,占总支出的12.62%。今年收入是56.58万元,支出数是47.03元,上年收入支出是73.73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17.15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26.70万元,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减少,财政拨款减少。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今年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是0元,决算数是0元,去年接待费是0.27万元,比去年减少0.27万元。原因是今年没有产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费用由农业局统一预算。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我单位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单位牢固树立了“讲绩效、重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针对预算经费中的项目预算经费绩效管理问题,不仅进行了专题研究,还制订了实施方案,结合业务专项的绩效目标、建设内容等方面,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严格“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此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县财政、主管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机事业的发展。
(二)自评指标体系
1.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责任是确保安全目标任务落在实处的保障,为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一是县农业局成立了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落实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个岗位,具体到每一个人。
2.认真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预防农机事故的主要措施。我站及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农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
3.规范办理农机监理业务,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管理
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农机事故,我站按照“谁主管、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是我站认真制定和完善了2020年农机安全监理站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任务及目标;二是修改完善了《农机监理站岗位职责》、《农机监理站业务岗位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农机监理站重大节假日值班值守应急制度》。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做到了办事程序、工作人员照片及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文明用语上墙。工作中落实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各项工作不仅接受群众监督,而且各岗位职责明确,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我站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增强。
4.认真抓好拖拉机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我县拖拉机年度定期检验工作分边远乡镇和坝区相临近乡镇分别开展。为确保我县拖拉机年度定期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拖拉机检验质量,遏制拖拉机机械事故的发生,在检验工作开展前,我站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深入边远乡镇开展拖拉机年度定期检验工作。三是在检验过程中,拖拉机检验员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执行,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实行“不修复、不签证、不放行”的原则,确保检验质量关,极大地提高了拖拉机的技术状况。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昌宁县财政局牵头,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及时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绩效评价工作组先对我站2020年的整体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梳理,结合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0年预算、决算情况,明确绩效评价的内容。 通过对2020年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的梳理,绩效评价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昌办发〔2021〕1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6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分值为7分,自评得分6分,指标细化与预算资金匹配不完全扣1分。
2.预算配置方面分值为8分,自评得分8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分值为15分,自评得分15分。
2.预算管理方面:分值为12分,自评得分12分。
3.资产管理方面:分值为3分,自评得分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方面分值为30分,自评得分29分。实际完成率10分;质量达标率9分,质量达标率=98%,扣1分;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方面分值为25分,自评得分23分。社会效益10分;生态效益10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服务对象基本满意扣2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是人员严重不足,农机监理工作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过程中,服务领域越来越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执法内容越来越多,现有的人员已无法满足和适应各项农机监理工作的需要。整改情况是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高质、高效服务社会。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对单位2020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者可以了解到单位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绩效分析及满意度调查,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下一步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完成市、县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绩效指标。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量定性的原则,从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估。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