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0-063002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级分配下达昌宁县2019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35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178台(套)、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51%、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5%、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7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机农推广站高度重视,主动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明确由站长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等人员参与完成落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圆满完成。
(二)认真开展自评。
我站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要求,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对我县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落实工作进行了逐项评估,并严格按照逐项工作评分标准,根据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全面如实地进行了自评打分。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到位资金3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我县完成落实补贴资金342.8万元,结转7.2万元,形成结转的主要原是在项目后期省农业农村厅对秸秆压块(棒、粒)机补贴额进行下调,我县涉及12台7.2万元,而此时我县项目工作已进入尾声,剩余资金按项目规定进行结转继续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文件要求和《昌宁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认真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确保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补贴各类农业机械1388台,全县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2.8%,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县拉动农户投入942.998万元,完成项目总投资1285.798万元,受益农户达1124户,其中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个55台35.34万元,补贴资金占比10%,补贴贫困建档立卡户233户255台45.89万元,补贴资金占比13%,项目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农技推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7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逐项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得分98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对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量定性的原则,从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估,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二)问题。
县乡农机项目推广工作经费少,已严重制约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建议。
建议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同时,安排给农机技术推广部门每年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并制定相关政策,将县、乡补贴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9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