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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06_A/2020-0702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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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户滇协作项目600万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田园镇新城村35个村等蚕桑产业展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田园镇新城村等35个村蚕桑产业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

(四)项目编制依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沪合组办〔2018〕20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合组〔2014〕2号),《关于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函》(沪合组办〔2019〕10号),《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昌政办发〔2017〕149号)。

(五)项目建设地点:昌宁县田园镇、柯街镇、大田坝镇、漭水镇、勐统镇、更戛乡6个乡镇。勐统镇、更戛乡属于深度贫困乡镇,所覆盖的几个山区村群众发展意愿较强,积极性较高,且长山村、打瓦村为苗族聚居区,产业较为单一,适合发展蚕桑产业。田园镇、漭水镇有较好的蚕桑产业发展基础,柯街镇立斯达村、大田坝镇华严村气候冷凉,产业单一,为巩固提高壮大该产业,增加贫困山区群众收入,所以项目选择在田园镇、柯街镇、大田坝镇、漭水镇、勐统镇、更戛乡6个乡镇实施。

(六)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

(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新植桑园3164亩(其中在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建设县级样板一块250亩),地蚕大棚建设23392.8平方米,小蚕共育室建设27座,开展种桑养蚕实用技术培训500人次,开展桑园病虫害统防统治20000亩,县级样板土地整理(翻犁、碎垡)250亩。

资金来源: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600万元,群众自筹24.484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经作站参加农业农村局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会议,针对会议内容如何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后经作站立即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与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由单位法人负责,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蚕桑项目组专人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对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兑,结合各试验点执行情况定期沟通联系指导,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定绩效评价以自评方式进行。

(二)组织过程实施情况

1.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2.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

3.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5月15日昌财农[2019]37号文件《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农业局蚕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00万。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概算总投资624.484万元,其中:申请2019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项目资金600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自筹200元苗木款,合24.484万元。自筹资金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收取后与供苗方据实结算。实际执行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一是新植完成计划任务3174亩,其中:农桑1282亩,强桑1892亩,补助项目蚕桑种植桑苗补助款256.4736万元(3174亩桑苗应付289.9576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1224.2亩,每亩农户自筹桑苗款200元,有供应桑苗方收取,计24.484万元);二是地膜补助每亩40元,计12.696万元;三是验收合格小蚕共育室27座,补助资金13.5万元;四是验收合格地蚕大棚251座26033.04平方米,补助资金263.3304万元;五是完成病虫害统防统治20000亩,补助资金40万元。六是完成技术培训任务500人次,补助资金3万元;七是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建250亩新植桑园样板机耕费补助5万元;

合计应补助600万元,其中265.4736万元已购买桑苗补助到农户,实际兑付补助资金334.526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实行县级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拨款审批手续,接受财政、扶贫、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来完成。数量指标:新建桑园面积大于3164亩,完成补助面积3174亩;新建地蚕大棚面积26033.04平方米;新建小蚕共育27座;培训500人次;统防统治20000亩;质量指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技术培训合格率达90%,种植成河率达90%;成本指标:每亩桑园投入成本控制在800-1000元以下,桑园种植补助1040元/亩;时效指标:项目按时限于2019年11月结束。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收效明显,经济效益指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大于1480万元。盛产期亩产桑叶>2500公斤,亩养殖量可达到2张以上,产茧50-80公斤,可实现亩效益1800-2500元。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数达2437人。进一步巩固全县蚕桑产业核心区域的发展;地蚕大棚建设有效改善大蚕养殖条件,小蚕共育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保证全县小蚕共育率继续保持100%,提高小蚕养殖成功率,提高全县养蚕水平。进一步推进了我县蚕桑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动和提升蚕桑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广大桑农的种桑养蚕水平,通过培训,极大的提高全县种桑养蚕户更加熟练掌握桑园建设管理和养蚕的关键技术,用于生产与实践;提高了桑园的综合抗性及生产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系统,培肥土壤,改善地力条件,同时可提高全县蚕桑生产水平,转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村各行各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蚕桑产业是一项无污染的绿色产业,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蚕桑生长环境,还可以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同时,通过桑树优良品种的推广,提高桑园的综合抗性及生产能力,减少农药使用量及使用次数,改善了农田生态系统。蚕粪可作为优质饲料或有机肥料,能培肥土壤,改善地力条件。桑条能够做燃料、用于造纸、食用菌基料等,既可解决群众的燃料短缺问题,又节约了购买燃料的资金,降低了树木砍伐量,保护了森林资源,还可为其它行业提供丰富的原料。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受益建档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科技服务、技术指导和农业科学技术培训人员满意度达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经验,好的技术,发展产业的良方下一步要推广到全县。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评价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年11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完成目标,进行全面公开。确保昌宁县田园镇新城村35个村等蚕桑生产健康持续发展,使桑农蚕农取得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积极探索工作。从此项目中所取得的经验,科学实用的技术应推广到其他乡镇,最终达到共同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领导重视,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绩效自评的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发挥了预期的效益。

3、落实责任。对项目实施落实方案、编制及预算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跟踪检查,保证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