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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0-063002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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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达到70%以上,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国家承担。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2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2万元。本项目由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内设畜牧兽医股(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县畜牧兽医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全县畜牧业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由中央财政拨付,安排动物防疫补助疫资金22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1)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3)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4)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5)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计划在在全县十三乡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三种重大动物强制“春秋”免疫工作。中央财政拨付动物防疫资金2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我局职能分工情况,局财务室具体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经费管理,局畜牧兽医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2018年中央财政拨付入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2万元(其中县级使用资金18.5万元,乡镇级使用资金3.5万元),

县级使用资金主要用途一:农业农村局使用13.5万元。2019年12月支付会议费0.1185万元、差旅费0.075万元;2020年3月支付扑杀补助5万元;2019年9月支付非洲猪瘟PCR补助经费8万元;实际支出13.1935万元,余额0.3065万元。

县级使用资金用途二: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3万元(实际支付试剂及器材款2.9640万元,余额0.036万元)。

县级使用资金用途三: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使用2万元(实际支出用于检疫票据经费0.5万元、用于运输车辆备案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经费1.5万元)。

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我局职能分工情况,局财务室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重大动物防疫经费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实行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三个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全县乡镇整村推进开展面达100%,;全县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0%以上,乡镇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以下。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县的动物病死率在现有基础上平均下降1个百分点,每年可减少养殖业直接经济损失3千万元,减少间接损失1亿元。可使农民人均增收30元左右;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动物防疫和兽医卫生监督的工作,提高养殖业的生产质量和效益,促进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2019年畜牧业总产值达到25.69亿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可以有效监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水平,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严重危害养殖业发展的主要动物疫病,防止动物疫病发生,降低动物疫病给养殖业带来的风险,减少生产损失,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对动物疫病监控能力和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增强大众消费信心,提高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我县动物产品贸易的声誉。带动相关产业,促进经济发展。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免疫注射反应死亡补助需有所提高。在集中免疫过程中,有的养殖户的家畜会因疫苗反应产生死亡,为降低养殖户的损失,建议在原来按免疫反应死亡家畜市场估价的70%进行补助的标准上提高到80%进行补助。其中县级承担50%,乡级承担30%。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我局自评分为98.8分结果为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为指导,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按照“提质增效、扩规提速、发展特色养殖业”的发展思路和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方向,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重点发展猪、牛、羊三大传统畜牧产业,坚持龙头带动,争创知名品牌,通过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全面构建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养殖、科学化防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畜牧产业发展体系,着力提升我县畜牧产业综合效益,切实将畜牧业培育成为全县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重大动物强制免疫,除了疫苗外,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由于村级防疫员的任务重、工作苦、收入低,大量有文化、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民不愿意从事村级防疫员工作,而是选择外出打工,近年来,县财政下达的动物防疫经费,在防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村级防疫员队伍,但仍没有解决村级防疫员的劳务报酬低的问题,建议:

1、加大县乡两级防疫经费投入,将动物防疫经费及疫病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将村级防疫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村防疫员购买意外险。

3、实行村级防疫员养老制,对村级防疫员今后的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