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0-063002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更戛、漭水、勐统蚕桑产业发展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更戛、漭水、勐统蚕桑产业发展项目主管单位是昌宁县农业局、昌宁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承担单位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是昌宁县农业局下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9年末共有技术人员1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4人),三级技工1人。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分别在更戛乡、漭水镇、勐统镇。更戛乡属于深度贫困乡镇,所覆盖的几个山区村群众发展意愿较强,积极性较高,且打瓦村为苗族聚居区,产业较为单一,土地资源较好,适合发展蚕桑产业;漭水镇有较好的蚕桑产业发展基础,2007年发展蚕桑产业以来,经过十一年的培植,已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为巩固提高壮大该产业,增加贫困山区群众收入;勐统镇属于深度贫困乡镇,所覆盖的几个山区村群众发展意愿较强,积极性较高,有较好的蚕桑产业发展基础,且长山村为苗族聚居区,产业较为单一,适合发展蚕桑产业,为巩固提高壮大该产业,增加贫困山区群众收入,所以项目选择在以上三乡镇镇实施。
项目建设期限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更戛乡标准新桑园示范建设1800亩,地蚕大棚建设3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建设3座,开展种桑养蚕实用技术培训150人次。漭水镇标准新桑园示范建设450亩,地蚕大棚建设1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建设8座,开展种桑养蚕实用技术培训100人次。勐统镇标准新桑园示范建设2050亩,地蚕大棚建设6000平方米,小蚕共育室建设11座,开展种桑养蚕实用技术培训250人次,病虫害统防统治样板1150亩。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563.56万元。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更戛、漭水、勐统蚕桑产业发展资金 500万元,群众自筹63.56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经作站参加农业农村局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会议,针对会议内容如何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后经作站立即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财务室与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由单位法人负责,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蚕桑项目组专人负责项目绩效管理,对项目开展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兑,结合各试验点执行情况定期沟通联系指导,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定绩效评价以自评方式进行。
(二)组织过程实施情况
1.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2.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
3.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12月24日云财农[2018]6号文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再增加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项目资金500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三个乡镇分别列支)
更戛乡新植完成计划任务1800亩,补助项目桑园种植桑苗补助款155.473万元(1800亩桑苗款应为160.2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236.35亩,每亩农户自筹桑苗款200元,由供苗方收取,计4.727万元);地膜补助款每亩40元,计7.2万元;验收合格小蚕共育室3座,补助资金1.5万元;验收合格地蚕养殖大棚23座3070.7平方米,补助资金30.707万元;完成技术培训任务150人次,补助资金0.9万元。
合计应补助195.78万元,其中155.473万元已购买桑苗补到农户,实际应兑付补助资金40.307万元。
漭水镇新植完成计划任务450亩,补助项目桑园种植桑苗补助款39.013万元(450亩桑苗款应为40.05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51.85亩,每亩农户自筹桑苗款200元,由供苗方收取,计1.037万元);地膜补助款每亩40元,计1.8万元;验收合格小蚕共育室8座,补助资金4万元;验收合格地蚕养殖大棚17座1072.7平方米,补助资金10.727万元;完成技术培训任务100人次,补助资金0.6万元。
合计完成投资57.177万元,其中项目补助资金56.14万元,农户自筹1.037万元。
勐统镇新植完成计划任务2050亩,补助项目桑园种植桑苗补助款166.781万元(2050亩桑苗款应为182.45万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783.45亩,每亩农户自筹桑苗款200元,由供苗方收取,计15.669万元);地膜补助款每亩40元,计8.2万元;验收合格小蚕共育室11座,补助资金5.5万元;验收合格地蚕养殖大棚56座6379.9平方米,补助资金63.799万元。完成病虫害统防统治1150亩,补助资金2.3万元;完成技术培训任务250人次,补助资金1.5万元。
合计应补助248.08万元,其中166.781万元已购买桑苗补到农户,实际应兑付补助资金81.29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昌宁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拨付跟着进度走,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纳入我县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在县农业局实行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拨款审批手续,接受财政、扶贫、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分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来完成,项目实施区域新建桑园4300亩,超计划完成;产茧≧430吨,新建地蚕大棚面积10523.3平方米;新建小蚕共育22座;培训500人次;统防统治1150亩,创建高产桑园2500以上;新增优质上茧430吨以上;每亩桑园投入成本控制在800-1000元以下,每张蚕养殖成本控制在300-450元以内。项目按时限于2019年5月结束。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收效明显,盛产期亩产桑叶>2500公斤,亩养殖量可达到2张以上,产茧50-80公斤,可实现亩效益1800-2500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巩固全县蚕桑产业核心区域的发展;地蚕大棚建设有效改善大蚕养殖条件,小蚕共育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保证全县小蚕共育率继续保持100%,提高小蚕养殖成功率,提高全县养蚕水平。进一步推进了我县蚕桑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动和提升蚕桑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广大桑农的种桑养蚕水平,通过培训,极大的提高全县种桑养蚕户更加熟练掌握桑园建设管理和养蚕的关键技术,用于生产与实践;提高了桑园的综合抗性及生产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系统,培肥土壤,改善地力条件,同时可提高全县蚕桑生产水平,转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村各行各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蚕桑产业是一项无污染的绿色产业,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蚕桑生长环境,还可以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同时,通过桑树优良品种的推广,提高桑园的综合抗性及生产能力,减少农药使用量及使用次数,改善了农田生态系统。蚕粪可作为优质饲料或有机肥料,能培肥土壤,改善地力条件。桑条能够做燃料、用于造纸、食用菌基料等,既可解决群众的燃料短缺问题,又节约了购买燃料的资金,降低了树木砍伐量,保护了森林资源,还可为其它行业提供丰富的原料。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非建档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满意度达100% .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经验,好的技术,发展产业的良方下一步要推广到全县。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基本完成。评价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2019年上半年,按照实施方案完成目标,进行全面公开。确保昌宁县更戛、漭水、勐统三个种桑养蚕乡镇蚕桑生产健康持续发展,使桑农蚕农取得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积极探索工作。从此项目中所取得的经验,科学实用的技术应推广到其他乡镇,最终达到共同发展。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领导重视,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绩效自评的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发挥了预期的效益。
3、落实责任。对项目实施落实方案、编制及预算上报,项目执行情况跟踪检查,保证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