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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0-0630017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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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创新、渔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指导粮油、畜牧、茶叶、糖料、果蔬、蚕桑、渔业、中草药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编制农业生态技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以及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全县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涉牧类农业保险和畜牧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建议,组织协调及实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监测、上报,组织扑灭疫情。负责畜牧兽医队伍管理建设,参与项目实施管理,负责全县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烟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烟草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各种烟乡镇、烟草公司和香料烟生产科抓实烟叶生产各阶段重点工作,做好烟叶实用技术推广和职业烟农的培育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内设13个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委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农业投资与农村社会事业股、乡村产业发展与绿色食品股、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农业机械管理股、渔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烟叶产业生产股。下设15家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宁县分校、昌宁县种子管理站、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昌宁县畜牧工作站、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在职人员行政编制27人,年末在职实有4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通过抓实茶叶、核桃、畜牧、烟草、蔬菜、水果等十大产业,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努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农业总产值58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39.1亿元,增长6.5%,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万元;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万元,增长10%。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5.25万元,2019度收入决算数11355.56万元,与上年1977.66万元对比增加9377.90万元,增幅4.74%。主要是农村户厕、卷烟特需烟叶扶持资金、标准化茶所、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统筹整合资金增加。

2.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数7592.65元,与上年4435.36万元对比增加3157.29万元,增幅0.71%。其中:基本支出641.2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83.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01万元),占总支出的8.4%;项目支出6951.38万元,占总支出的95.6%。

(1)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支出7592.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5.28元;商品服务支出1232.4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305.17万元、印刷费1.1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2.3万元、差旅费16.04万元、维修(护)费0.33万元、会议费1.49万元、公务接待费1.52万元、专用材料非费209.14万元、劳务费645.55万元、工会经费7.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1万元、其他交通费34.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46.98万元;基建支出1361万元(2017、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4376.94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7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8.53万元。较上年13.15万元减少4.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1万元,较上年减少4.79万元,减40.62%;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较上年增加0.18万元,增13.44%。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按照政府深入推进专项资金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我局制定完善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建立健全了从资金申请、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考评等全过程管理程序。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县财政局预算管理规定,认真开展县农业农村局预算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既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扎实抓好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要求, 制定和完善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指定每个项目责任股室及局属二级站所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对2019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为了使财政资金使用更有效率,取得最大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部门支出绩效自评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涉及项目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股。

2.组织实施:根据工作安排,6月30日前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自评材料上报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2019年度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相符。自评分7分。

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编制27人,年末实有40人,超编的为暂定编,待逐步消化。自评分7.5分,扣分0.5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分别以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及“三公经费”控制率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预算调整率,由于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年初不纳入预算,所以年终追加预算数额较大,预算调整率大,该项自评4分;二是支出进度率,千亿斤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统筹整合项目按项目完成进度进行付款,扣1分,该项自评4分;三是资金结余率,由于千亿斤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统筹整合项目按项目完成进度付款,2019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5.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78.17万元,扣1分,该项自评4分;预算执行方面综合评价得分12分,扣3分。

2.预算管理方面:分别以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算信息公开性及完整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昌宁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各项制度合规合法,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会计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项目资金指标文件、实施方案批复及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实施,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及时限进行2019年度预算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综合评价12分。

3.资产管理方面:分别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方面进行评价。2019年底,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总额386.07万元,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配置、登记、使用、管理及处置固定资产。综合评价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分析分别从履行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两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30分。

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圆满完成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产业结构优化成果显著。全县围绕茶叶、核桃、畜牧、烟草、蔬菜、水果等十大产业,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努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65.4万亩,实现粮食产量21648.6万公斤,同比增255.3万公斤;累计完成干茶总产量2761.84万公斤,同比增95.18万公斤,实现茶叶工农业产值25.64亿元,同比增3.7亿元;全县完成甘蔗种植面积81711亩,入榨甘蔗32.8万吨,实现农业产值1.79亿元;完成烤烟收购21.1万担,实现农业产值2.85亿元;完成香料烟种植面积3.36万亩,收购烟叶11.31万担,实现产值1.44亿元,同比增2458万元;全县蔬菜种植面积8.7万亩,实现产量12.5万吨,实现产值4.6亿元;水果种植面积5.97万亩,实现产量8.05万吨,实现产值1.72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45300亩,收获面积13645亩,干品产量2500吨,实现农业产值1亿元以上;新植桑园7474亩,改造5830亩,产鲜茧713吨,实现农业产值2560万元;完成水产养殖面积77970亩,产量6600吨,实现产值8580万元;完成肉类总产79675吨,出栏生猪74.1万头、肉牛4.35万头、肉羊13.65万只、家禽185.3万羽,实现畜牧产值22.04亿元。

2.农业产业扶贫扎实有效。一是强化资金保障。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974.32万元,其中用于扶持产业发展资金11735.82万元,占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30.11%。二是强化产业覆盖。紧盯贫困人口脱贫3750元收入的底线,抓牢产业覆盖和新型经营主体覆盖,覆盖21536户,覆盖率100%。三是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21536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率达100%。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9年申报中央及省财政项目10个,覆盖10个村(社区),专项资金500万元。五是强化电商、文化和旅游扶贫。完善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3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70个村级服务点和物流配送点。

3.农业产业化成效明显。2019年完成农业产业化营业收入54.6亿元,同比增长16.1%。培育1亿元以上农业小巨人企业11个,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63个,较2018年度增加4个。

4.农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是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顺利实施。2019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974.32万元,其中11735.82万元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扶持产业发展。二是完成项目库充实更新。2019年向上争取项目9个,总投资21.92亿元,争取资金10.4亿元。三是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2019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7个,总投资21867.93万元。

5.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3乡镇123个村(社区)、1990个村(居)民小组、76245户农户。二是扎实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扫尾工作。

6.农业科技推广扎实有效。一是大力实施良种增产工程。推广水稻良种12万亩,推广杂交玉米良种22万亩,两大主要秋粮作物良种率均达99%以上,为粮食稳定增产打下基础。二是大力推广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全面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推广水稻旱育秧大田面积1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0万亩,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160万亩次,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28万亩次,间套种20万亩。三是大力推广现代畜牧科技。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2893头,生猪改良12.3万窝,山羊改良23495只;推广农田种草3万亩,青贮氨化饲料18.9万吨,开展科技培训3212人次。四是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完成全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台帐12557人,完成培训2000人次。

7.农业惠农政策稳步推进。2019年全县共投保种植业保险180620.2亩,兑付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016万元;完成能繁母猪保险投保42340头,补贴资金203.232万元,育肥猪保险投保67500头,补贴资金172.8万元。兑付全县13乡镇122个村58000余户2019年草原生态补奖资金554.375万元,完成农机补贴资金兑付350万元。

8.农产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了蔬菜禁限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物、畜禽定点屠宰、生鲜乳和水产品禁用药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果蔬农残快速检测726个,合格723个样,合格率为99.59%。完成兽药抽检8个批次,饲料抽检25个批次,瘦肉精检测1071份。累计开展产地检疫猪8.19万头、牛2.57万头、羊3.50万只,累计出具电子检疫证明6705份,动物A证144份,产品B证15935份,产品A证32份,上传溯源信息204464条。取缔“三证”不齐全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4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7人次,执法车辆71辆次,开展“渔剑行动”专项整治3次,农资打假专项行动2次,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2次,生鲜乳收购经营专项整治行动1次。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严格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消除农业生产安全隐患,年内无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强化执法处罚。2019年来,累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76起。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产品317公斤,兽药产品11.6公斤,收缴罚款26.29万元。四是强化“三品”认证。已获证“三品一标”认证主体企业10家。完成5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年检和1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续展,组织3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新认证产品13个,面积2.73万亩,产量40614.2吨,其中,昌宁县红庆糖厂产品4个、面积1.45万亩、产量8000吨;昌宁县新园柑桔种植专业合作社产品4个、面积0.13206万亩、产量2614.2吨;云南中麒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5个、面积1.148713万亩、产量30000吨。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1家,产品4个,面积2万亩,产量60000吨;培育绿色食品企业2家,产品6个,面积0.11万亩,产量2793吨;培育有机食品企业1家,产品3个,面积0.05096万亩,产量321.5吨。五是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昌宁县《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已注册登录48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已注册登录43家。

9.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二是农村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完成行政村所在地公厕改造建设71座完成三年任务数91座的任务率为78%;完成户厕改造建设5000座,完成三年任务数18673座的任务率为26.8%。

10.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今年累计开展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猪口蹄疫75.38万头次、牛口蹄疫13.63万头次、羊口蹄疫21.57万只次、高致病性禽流感141.84万只次、小反刍兽疫16.27万只次,群体免疫密度分别为91.2%、90.9%、90.95%、92.35%、72%;全县设立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18个,建成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点13个,受理备案活畜禽运输车辆304辆。累计投入非洲猪瘟防控专项经费69.8万元,全县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主要是履职效益情况,评价得分25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群众及部门满意度高。

1.2019年,全县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58亿元,实现农业增加值39.1亿元,增长6.5%;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万元,增幅为8.5%;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万元,增幅为10%。

2.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公经费”明显下降。完成了县委、政府2019年农业产业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收入保障目标任务。

综合以上四项评价指标,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从2019年我局的预算批复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

(二)严格执行预算,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鉴于农业农村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工作任务繁重,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年初财政预算,尽可能编制全面的年初预算,以便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证。

(三)加强新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一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完整化及有效化;二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责任、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细化工作方案。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要求各责任股室制定细化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切实将绩效自评落到实处。

(三)抓实财务管理工作。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配实财务人员;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业务报销流程;加强对二级站所的业务指导及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操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