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20-07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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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环站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农环站性质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
昌宁县农环站在职在编10人,其中,高级农艺师2人,中级农艺师4人,助理农艺师4人。借调人员1人,退休职工2人,遗属4人,无定补人员等项,执法车在编实有一辆。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环境检测。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研究。承担农产品绿色生产,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服务性工作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良好:(1)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相关工作。(2)承担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环境检测。(3)确保“三品一标”工作顺利进行。
2、履职效益明显:(1)经济效益: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2)社会效益:促进农村能源建设,资源环境和野生植物的得以保护以及提供人民群众充足而又安全的农产品。(3)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各项工作开展良好,获得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3、预算配置科学:(1)基本支出足额保障。本年收入101.7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1.7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2)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安排。本年的项目支出是上年完成项目后剩余的资金作为办公费列支。(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1)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批复文件执行各项支出,不提高支出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预算管理,使财政资金效益的得到最大发挥。把预算执行的过程监督落实到实处,组织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2)严格控制结转结余。切实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特别是项目资金的准备工作。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对项目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按照财政要求结转结余为0。
(3)项目完成良好。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批复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4)“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确保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不超过上年。
5、预算管理规范:(1)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2019年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及时公开。(3)资产管理规范。本单位按照《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8〕173号)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时进行登记、管理、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合理配置充分有效利用,结合管理办法制定本部门相关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使用、处置,确保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农环站2019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01.75万元,比上年增2.55%;其中,基本支出101.36万元,比上年增11.81%,项目支出0.39万元,比上年减93.59%。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环站2019年度决算支出101.75万元,比上年增5.19%,工资福利支出77.06万元,比上年增3.83%。其中:基本支出101.36万元(人员经费98.31万元,商品和服务经费3.05万元),占总支出的99.62%。项目支出0.39万元,占总支出0.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36万元占总支出的94.70%(主要是基本工资32.58万元、津贴补贴19.02万元、奖金8.74万元、绩效工资16.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0.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5万元,占总支出的3%(主要是办公费0.26万元、水0.03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0.6万元、维护维修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其他交通费万0.4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95万元占总支出的1.93%。
项目支出0.39万元,占总支出的0.38%。(本年的项目支出是上年完成项目后剩余的资金作为办公费列支。其中: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0.33万元,2018年办公费0.06万元,主要用在办公费0.13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护费0.0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农环站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制定了一些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章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例如:办公设备采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
会计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农环站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按照文件要求,农环站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对2019年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4.《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成立农环站部门整体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成立以站长罗晓东为组长,副站长王菊莲副组长,周海艳、段映莲、张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1.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2.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
3.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4.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5.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要求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查自评,我们认为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部门平均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根据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分7分。
2、预算配置自评分8分:(1)财政供养人员,根据《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昌机编发〔2019〕36号)关于(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农环站符合“三定”方案所赋予的职责,编制10人在职10人。(2)2019年“三公经费”变动率63.62%,小于等于0。(3)2019年项目支出是上年完成项目后剩余的资金作为办公费列支已全部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自评分14分:(1)本年度预算88.29万元,完成预算数88.29万元,符合要求。(2)公用经费预算数3.44万元实际支出3.44万元,支出率100%。符合要求。(3)“三公经费”2019年实际支出0.0446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0.1226万元,逐年递减。(4)本年度支出101.75万元,收入101.75万元,资金无结余,符合财政局下达的用款要求。
2、预算管理制度自评分12分:农环站已经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公务卡使用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分30分:工作情况完成率100%,指标值100%,完成质量满意,完成的各项工作情况。(1)农残检测。(2)三品认证监管。(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4)加强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5)加大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力度。(6)土壤污染防治。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至2019年底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了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工作完成度为优。但经济效益未全面完善扣1分,自评分2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单位仍然需要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高质、高效服务社会。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下半年预算中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流程,为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有力的基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全程参与督促检查项目的准备。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为单位支出管理发挥了预期的效益。
3.落实责任。对项目实施落实方案、编制及预算上报,保证了项目按时按质圆满完成。
七、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