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0-0630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现有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本科学历6人,专科学历3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3人,高级工1人。有退休职工3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从涉农社会向惠农政策补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延伸,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保持农民负担“高压态势”,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建全制度,培训人员。二是积极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全县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区)有123个,村(居)民小组有1983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78463户,322628人,依法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106个,完成1500个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赋码。
3、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3乡镇123个村(社区)、1990个村(居)民小组、76245户农户。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程序完成所有流程的工作,9月底接受市级检查验收。二是制定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调研起草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三是加大宣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4、认真开展农民收入调查,不断提升农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结合昌宁实际,按照产业布局、地理条件、收入状况综合选取了3个乡镇、6个调查点、60户农户进行农民收入调查,以此分析说明农民收入情况,辅助提升农经统计质量。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财务决算总收入101.43万元(全部属财政拨款),总支出101.43万元。在支出中:基本支出99.62万元。占总支出的98.2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12%,商品和服务支出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5%。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0%。卫生健康支出7.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项目支出1.81万元,占总支出的1.7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单位的工作职责,对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都进行严格的管理,2019年度年初预算86.22万元,决算支出101.43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改革增加了编制和人员。
1、财务管理方面: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已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公务出差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的记录单位财务开支,没有资金使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2)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及预算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站上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分别进行管理。项目资料完整、规范,项目资金报账流程、审批手续完整、规范,并设立专项账套单独进行账务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财政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并进一步规范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的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四级指标 (评价标准) | 评价得分 | 备注 |
投入 | 绩效目标设定 | 7 |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 3 | 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3 | 2019年农经工作意见要求达到指标 |
绩效目标准确性 | 4 | 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3 | 指标细化与预算资金匹配不完全 | |||
预算安排 | 8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2 |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2 | 在职在编控制在10人,较上年增加2人。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2 | 成下降趋势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2分;70%(含)-80%,计1.5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2 | 完成项目支出和预算支出相符 | |||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 2 |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 2 | 符合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15 | 预算调整率 | 3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3分;11-20%(含),计2分;21-30%(含),计1分;大于30%不得分。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3 | 调资落实国家政策调整 |
支出进度 | 4 |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项目支出能及时报账 | |||
资金结余 | 4 | 无结余,4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4 | 专款专用,没有结余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 |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0.26元,是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之内。 | |||
预算管理 | 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4 | 制度健全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资金开支符合各项财经规定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 4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4 | 预决算公开真实、完整 准确。 | |||
资产管理 | 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1 |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及使用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1 | 资产管理安全。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1 | 基本都在使用。 | |||
产出 | 职责 履行 | 30 |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 30 | 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行职责情况15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15分。 | 30 | 超额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5 | 经济 效益 | 15 |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经济效益5分,社会效益5分,生态效益5分。 | 15 | 超额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社会 效益 | 超额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 ||||||
生态 效益 | |||||||
取得较好的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此项评价分值≥90计8分;≥80,<90计5分;≥60,< 80计2分; <60计0分。 | 8 | 满意 | |||
总分 | 100分 | 评价总计得分:97 |
1.2019年度基本支出绩效
(1)单位运转保障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43万元,实际支出101.43万元,部门工作资金得到保障。
(2)单位厉行节约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站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昌宁县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已做到厉行节约,合理压缩了部分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
2.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项目资金下达1.81万元,项目资金支出1.81万元,已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专款专账,项目结束及时完成报账工作。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情况完成率100%,指标值100%,完成质量满意,完成的各项工作情况:(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四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建全制度,培训人员。二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三是认真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4)认真开展农民收入调查,不断提升农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三农”政策措施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农村经济总收入增10%以上,农民人均所得增10%以上。
(2)社会效益:1.加强农民负担执法监管,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2.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矛盾纠纷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调处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3.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开展调查统计分析,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4.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生态效益:维护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提升。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各项工作开展良好,获得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偶尔会出现服务态度不到位的的情况,结合各项指标完成率自评满意度指标为满意。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昌宁县财政局牵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及时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开展项目前期调查
2.1前期准备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绩效评价工作组先对我站2019年的整体财政支出情况进行梳理,结合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19年预算、决算情况,明确绩效评价的内容。
2.2组织实施
通过对2019年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的梳理,绩效评价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3分析评价
根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单位整体支出情况,按照评分标准打分,分析评价形成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7分。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总收入101.43万元,全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总支出101.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21万元,占总支出的95.84%,公用经费2.41万元,占总支出的2.38%,项目经费1.81万元。占总支出的1.78%。已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完成资金支出,专款专账,项目结束及时完成报账工作。
(二)过程情况分析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年初预算86.22万元,实际支出101.43万元,资金到位后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核销。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2019年农经工作文件安排,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年初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安排,达到预期目的。
(四)效果情况分析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工作,通过2019年我站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顺利完成了我县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培训任务,同时还继续做好农经各项报表的月报、季报和年报收集、汇总、上报工作;积极完成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根据总体的绩效目标和部门职能,指标细化不够清晰,部分绩效指标没有量化。
2.2019年由各种原因,部分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按时拨付,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3.人员编制不足。农经工作是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农经站的日常工作承担着重要的政府职能工作,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经工作在“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过程中,服务领域越来越宽,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执法内容越来越多,现有的编制人员已无法满足和适应各项农经工作的需要。
(二)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
1.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培训及财经纪律学习,保证安全、准确、及时的完成单位各项资金收支。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5.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7、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对单位2019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者可以了解到单位的整体财政收支情况,开源节流;同时,对单位财政收支进行绩效分析及满意度调查,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下一步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一是熟悉绩效自评程序及绩效评价指标的运用;二是对单位2019年的财政整体支出情况清楚了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