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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0-063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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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田项目绩效评价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昌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昌开组〔2019〕20号)批复下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5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田间道路12条,全长11.337km,全部为水泥路面。配套涵管、挡土墙等设施。预算资金774.63万元,建设地点柯街镇扁瓦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监理规范的内部机制,分股室安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下达预算资金762.6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62.63万元;该项目纳入昌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实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5月底,项目按施工合同,应拨付资金585万元,占到位资金的77%,中标合同价的80%;因财政困难,实际拨付1068万元,拨付率49.91%;6月底,项目已竣工,正在进行结算资料收集整理编制,预计完成投资约762.63万元,待审定后,及时申请拨付工程款,确保资金按预算执行到位。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按计划及批复下达指标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均按计划及批复下达指标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按计划及批复下达指标完成。

详见《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资金、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申报、批复各项指标分值100分,经一一对照检查,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自评报告经单位内部绩效管理体制审查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党政办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收社会监督和反馈,坚决杜绝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克扣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