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0-063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烤烟产业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昌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产业发展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开组〔2019〕12号),“昌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烤烟产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种植烤烟81400亩(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26797亩;机耕补助81400亩);②配供烟用煤53670吨;③开展烤烟防雹作业20个点(炮弹4000发);④烤房建设(新建密集烤房9群50座;新能源烤房改造1000座;新建小烤房40座。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建设总投资882.82万元,主要用于烤烟生产烟苗、机耕、烟用煤、防灾减灾、烤房建设等补助。全部为云南省昌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三)资金使用计划
1.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2570户种植烤烟26797亩烟苗补助,补助标准40元/亩,补助金额107.19万元。
2.用于种植81400亩烤烟机耕补助,补助标准20元/亩(后来变更为大户机耕补助100元/亩),补助金额162.8万元。
3.配供烟用煤53670吨,补助金额361.03万元。其中已配供35134吨,补助50元/吨,金额175.67万元;后续计划配供18536吨,补助100元/吨(由于开采难度较大,煤价上涨80元/吨),金额185.36万元。
4.开展烤烟防雹作业20个点、使用炮弹4000发,补助标准310元/发,补助金额124万元。其中:购买炮弹补助290元/发,金额116万元;运费补助20元/发,金额8万元。
5.新建密集烤房9群50座,补助金额39万元。其中:活动板房45座,补助标准7000元/座,金额31.5万元;混凝土建房5座,补助标准15000元/座,金额7.5万元。
6.新能源烤房改造1000座(更换生物质燃烧机1000台),补助标准600元/台,补助金额60万元。
7.新建小烤房40座,补助标准5000元/座,补助金额20万元。
8.项目管理费8.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全县2019年烤烟指令性收购计划211000担,计划种植烤烟面积81400亩。计划实现产值28500万元以上,烟叶税收6200万元以上。
2.绩效指标
①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种植烤烟等于或大于81400亩。
②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产值等于或大于28500万元;带动增加贫困人口全年总收入等于或大于890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等于或大于10000人。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等于或大于95%;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等于或大于90%。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产业项目组织县级验收的通知》,验收组于2019年12月4日至9日对“昌宁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烤烟产业)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
(二)开展以乡镇为单位访问20名以上本项目实施中受益群众的满意情况进行调查,并如实填写问卷调查表。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882.82万元(全部为云南省昌宁县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资金882.8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实际支出708.72万元,占计划数的80.3%,结余174.1万元,占计划数的19.7%。具体情况为:①计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种烟补助107.19万元,实际支出105.7万元,结余1.49万元;②计划用于大户机耕补助162.8万元,实际支出162.8万元,结余0万元;③计划用于烟用煤配供补助361.03万元,实际支出252.46万元,结余108.57万元;④计划用于烤烟防雹作业补助124万元,实际支出119.96万元,结余4.04万元;⑤计划用于烤房建设补助119万元,实际支出59万元,结余60万元;⑥计划用于项目管理费支出8.8万元,实际支出8.8万元,结余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昌开组〔2019〕7号)、《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昌开组〔2018〕36号)、《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印发昌宁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昌贫指发〔2018〕1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在县农业农村局实行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拨款审批手续,接受财政、扶贫、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种植烤烟81400亩,收购烟叶211000担,上等烟比例71.35%,实现产值31075万元,税收6836.51万元。完成项目建设时间10个月。项目资金投入合87.07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烟农户均收入4.59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收入3.99万元。带动烟农6771户。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529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100%,超计划5个百分点;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100%,超计划10个百分点。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成本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面积后选择外出打工,最终没有种植烤烟,因此结余了少部分资金。二是由于煤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我县煤矿越来越枯竭,红星煤矿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量越来越少,因此没有及时足额配供,导致项目资金结余较大。三是由于烟草公司将生物质燃烧机全额补助,因此燃烧机补助项资金全部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实施更加细化,扶持资金更加精准,绩效目标更加明显。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除了成本指标未完成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完成,绩效自评分96分,本项目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继续将烤烟产业发展纳入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扶持,确保我县烤烟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充分总结了烤烟种植项目建设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分析研究,制定出下步工作计划,为今后更好的实现项目建设的最大效益化打牢坚实的基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是由于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报面积后选择外出打工,最终没有种植烤烟,因此结余了少部分资金。二是由于煤矿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我县煤矿越来越枯竭,红星煤矿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量越来越少,因此没有及时足额配供,导致项目资金结余较大。三是由于烟草公司将生物质燃烧机全额补助,因此燃烧机补助项资金全部结余。
附件: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