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9-0618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监理规费免征后所需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文件的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征。免征之后,为保证农机监理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从2017年开始将监理规费免征后所需工作经费纳入项目预算,2018年基本业务开展所需工作经费50000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和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我站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辉毅同志担任组长,王茂祥为副组长,禹巧云、吴荣蓉成员。由财务室具体负责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监理规费免征后所需工作经费实际到位5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实际支出50000元,资金执行率达到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4.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实行报账制、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拨款审批手续,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物资由政府统一询价采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拖拉机检验率81.8/%、挂牌率97%、驾驶人持证率98%,与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分别签订了农机安全责任书;年度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达100%;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微耕机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达100%;与农机合作社与社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达100%。举办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教育培训班251人,完成计划数200人的125%;全县现场农机安全宣传活动开展59次;安全宣传活动受益8000人次;宣传材料发放5600份;粘贴标语25条;短信息发放2250人次;广播宣传报道6篇;参加宣传活动监管人员125人次;监管人员培训0人次;农机驾驶人培训251人次;开展安全检查30次;检查农业机械456台;纠正违章56起;排查隐患23个;隐患整改23个;参加执法活动监管人员120人次;农机监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份;农机监理与农机手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848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宣传资料得到有效保障,安全宣传监督检查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为我县农业机械的 “三率”(即上牌率、检验率、审验率)分别达80%、70%、80%以上,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得到保障。
(2)生态效益
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得到了保障,人们的社会意识得到了加强,人们各个方面的生产活动得到了平衡发展。
(3)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建设拖拉机驾驶员和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行驶得到有效控制;老百姓乘坐拖拉机及客货混载等现象基本消除,人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加强;拖拉机注册率、审验率、检验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农业机械事故明显下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面对农机监理工作的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分项综合评价平均分为97分,评价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自评结果拟上报运用和在农业局宣传栏、项目实施单位宣传栏张贴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完成上级绩效指标。对照监理规费免征后所需工作经费资金绩效自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量定性的原则,从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估,全年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18年度非税收入清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非税收入清算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018年度监理规费免征后所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农机安全监理站监理规费免征后所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