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9-0618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8]13号)文件和《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发〔2018〕3号)文件精神,市下达我县的划定任务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50.92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36.6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17.63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6.97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2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4.32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2.74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11.58万亩)。由保山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前期工作资料收集,对两区划定技术设计书进行县级和市级评审后上报。目前配合中农信达完成13乡镇外业指认工作,目前作业公司正在开展内业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结束后,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考核时间对项目进行考核。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昌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实际到位资金36.6万元,占应到位资金的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昌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实际到位资金36.6万元,但由于该项目为系统工程,资金支出将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兑付。所以目前没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昌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建立了专账管理,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水稻、玉米、小麦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36.6万亩;完成率100%;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每亩支持1元,占计划的22%。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粮食增长率为1.62%;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亩增产8公斤;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为-3.34%;粮食面积65万亩。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昌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项目区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2%,大于90%的指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我县工作开展实际,该项工作属系统工程,包括粮食、重要农产品共计50.92万亩,当项目进展到一定程度,将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兑付。下步将对接汇报资金、标识牌和公示公告等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实施单位自评项目资金目前执行数为0,得分为0。产出指标完成面积36.6万亩,等于指标36.6万亩,得分20分;完成率100%,大于指标90%,得分10分;在指标规定时间内完成,得分10分;每亩支持1元,完成指标的22%,得分2分。效益指标粮食增长率为1.62%,大于1%,得分10;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亩增产8公斤,大于指标5公斤,得分8分;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为-3.34%,得分6分;粮食面积65万亩,等于指标65万亩,得分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2%,大于90%的指标,得分10分。合计的分82分。基本达到预计指标。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项目通过文件、宣传等形式进行阶段性公开。通过绩效评价工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供理论依据。该项目基本达到预计指标,说明该项目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中意义重大,望上级继续给予较大的支持。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问题:一是由于工作能力有限,对绩效评价一知半解,所写的绩效报告可能有很多不足和缺点;二是不同文件下达绩效报告的格式不尽相同,在形成报告时难度较大;三是收到文件到填表、撰写绩效报告时间太短,仅1-2天时间,且有多个报告,若遇特殊情况或下乡将给此项工作带来不能及时完成。
建议:针对存在问题逐步进行完善,同时对相关工作管理和项目实施人员进行针对性观摩、学习和培训。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