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1018-00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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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701000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环境检测。组织农产品绿色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研究。承担农产品绿色生产,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等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三品一标”工作。一是全县“三品”认证企业10户,产品数28个,认证面积39258.1亩,生猪6000头,肉牛500头,产量84168.8吨。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3家,产品7个,面积13700亩(蔬菜),生猪6000头,肉牛500头,产量58923.4吨;绿色食品认证企业7户,产品数21个,产量24275.4吨,面积25558.1亩〔蔬菜4010亩、茶叶5970.70亩、红糖(甘蔗)14500亩、柠檬518亩、澳洲坚果559.4亩〕。二是完成认证企业4户,产品数8个,认证面积8027.92亩,产量13955.5吨。已获得证书2家,分别为:昌宁县柯街嘉肴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产品6个,面积3579亩,产量13325吨;云南廷渊茶业有限公司,产品1个(红茶),面积4220.7亩,产量120.5吨;上报绿色食品申报材料企业1户,昌宁绿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卡斯柚子),产品1个(蜜柚),面积:228.22亩,产量510吨,目前申报材料已进入国家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等待证书下发。三是严格落实“三品”监管工作管理:严格落实“三品一标”监管工作。完成2023年年检工作。我县涉及7个企业主体年检,于9月6日全面完成市级年度检查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并协助各企业主体开展好产品采样、送检及材料的初审工作。开展到期续展工作。我县涉及绿色食品到期续展企业2户,于9月上旬全面完成到期续展现场检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续展换证材料组织上报工作,并按要求于11月30日前提供市级相关续展材料。开展获证产品抽检工作。组织获证企业配合抽检机构开展好产品抽检,已于9月7日全面完成现场抽检采样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组织辖区内持证的企业签订《昌宁县2023年度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等相关工作。完成统计上报工作。积极完成“三品一标”认证情况、获证产品收货期(上市期)及重点产品的梳理等督促指导及统计上报工作。
2.农产品检测工作。一是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任务500个全部完成,合格495个,不合格5个,合格率99%;二是省级专项检测抽样任务43个(蔬菜33个,水果10个),全部完成。三是州(市)级例行监测1.7批次/千人抽样任务534个全部完成。
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一是全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为29980.48亩,1269个地块。其中:安全利用类29924.88亩,1262个地块;严格管控类55.6亩,7个地块。昌宁县按照“一地块一措施”与措施上图数据库一致的原则,确保安全利用措施落实落地,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指标1269个图斑地块,面积29980.48亩,完成率100%。二是按落地措施划分,安全利用区完成优化施肥4909.78亩、品种调整12456.18亩、深翻耕2933.92亩、种植结构调整2119.9亩、休耕63.69亩,秸秆还田193.42亩,不能采取措施的面积(划分时为非农用地)259.13亩;严格管控区完成优化施肥5亩、品种调整42.22亩、种植结构调整4.71亩,不能采取措施的面积(划分时为非农用地)3.67亩。完成安全利用区7183批次的21个,农产品和严格管控区4200批次的3个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核实、采样、制样、送检工作,完成率为100%。
4.外侵生物防控工作。全县薇甘菊累计发生点36个,累计发生面积846.1亩,其中:2023年新增发生点2个,新增面积14亩。累计恢复9个发生点,恢复面积720.6亩,未恢复27个发生点,未恢复面积125.5亩(连续三年未生长薇甘菊才能定性为生态恢复)。目前,举办培训会议1场次,培训人员8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年度防除任务172亩次,现完成防除面积187亩次,防除效果达95%,危害控制程度在5%以内。
5.外侵植物普查工作。昌宁县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采取面上调查和重点监测相结合方式实施。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踏查、专家咨询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选取部分重大危害入侵物种,在其暴发区、新发区及高危风险区等重点区域,设置调查样点,开展系统调查监测,测算危害程度、经济影响、生态影响与潜在扩散风险等。全县共布设踏查路线13条(每个乡镇一条踏查路线,每条踏查路线5-7个行政村处),设置踏查点68个,踏查点总面积3802亩,涉及13个乡镇,61个村委会,录入普查app系统数据1333条,登记物种113个,共普查城镇公园绿地、茶园、村庄用地、公路用地、沟渠、果园、旱地、河流、坑塘、农村道路、其他园地、水浇地、水田13个生境类型,其中进行标准样地调查19个,涉及白花金纽扣、大爪草、野燕麦、刺花莲子草、一年蓬、无瓣繁缕(小繁缕)、曼陀罗、假酸浆、加拿大一枝黄花、飞机草、马缨丹、紫茎泽兰、白车轴草(白三叶)、白花鬼针草、凤眼蓝(水葫芦)、薇甘菊、银胶菊17个物种。撰写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日志13篇,宣传报道信息1篇。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认真按照上级安排的任务指标,统筹协调好成员单位和13乡镇工作,做好收集、汇总、指导、总结等工作。
7.农村厕所革命。一是2023年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任务4456座,目前,完工3877座,完成率87%;二是100户以上自然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任务20座,完工13座,完成率65%。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及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559,401.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9,401.1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096.22元,增长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096.22元,增长3.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收入1,414,435.35元,比上年增加65,371.51元。其中:基本工资489,374.00元,比上年增加75,189.00元;津贴70,095.00元,比上年减少43,395.00元;奖金44,458.00元,比上年增加8,351.00元;绩效工资504,527.00元,比上年增加94,891.0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921.6元,比上年减少84,058.56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624.94元,比上年增加54,271.9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3.11元,比去年增加4,034.69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74,217.74元,比去年减少32,105.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703.96元,比去年增减少11,807.36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3年调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2023年调入2名职工。减少的原因:一是2022年补缴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未付完部分;二是2023年有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虚账利息和个人账户记实收入比2022年职业年金记实收入增加。
2.商品服务经费收入104,143.75元,比上年减少26,625.29元,原因是2022年购置检测站办公用品。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22元,比上年增加11,350元,原因是2023年调资(增资)及补发2022年未付完的生活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1,559,401.1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700.97元,占总支出的97.52%;项目支出38,700.13元,占总支出的2.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11.14元,增长1.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2,307.13元,增长7.97%;项目支出减少92,795.99元,下降70.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1,414,435.35元,比上年增加65,371.51元。其中:基本工资489,374.00元,比上年增加75,189.00元;津贴70,095.00元,比上年减少43,395.00元;奖金44,458.00元,比上年增加8,351.00元;绩效工资504,527.00元,比上年增加94,891.0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921.60元,比上年减少84,058.56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624.94元,比上年增加54,271.9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3.11元,比去年增加4,034.69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74,217.74元,比去年减少32,105.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703.96元,比去年增减少11,807.36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3年调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2023年调入2名职工。减少的原因:一是2022年补缴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未付完部分;二是2023年有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虚账利息和个人账户记实收入比2022年职业年金记实收入增加。
2.商品服务经费支出104,143.75元,比上年减少26,625.29元(基本支出65,443.62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9,809.61元、水费支出403.10元、电费支出2,461.91元、邮电费支出7,072.00元、差旅费支出1,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5,497.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7,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38,700.13元,其中:办公费20,388.13元、差旅费13,312.00元、其他交通费5,000.00元)原因是2022年购置检测站办公用品。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22.00元,比上年增加11,350.00元,原因是2023年调资(增资)及补发2022年未付完的生活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0,700.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5,257.35元,占基本支出的95.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443.62元,占基本支出的4.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00.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此项目经费用于开展一是昌宁县农村“厕所革命”的工作经费10,000.00元;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工作经费18,700.13元;三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9,401.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0,096.22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1,414,435.35元,比上年增加65,371.51元。其中:基本工资489,374.00元,比上年增加75,189.00元;津贴70,095.00元,比上年减少43,395.00元;奖金44,458.00元,比上年增加8,351.00元;绩效工资504,527.00元,比上年增加94,891.0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921.6元,比上年减少84,058.56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624.94元,比上年增加54,271.9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3.11元,比去年增加4,034.69元;事业单位医疗补助74,217.74元,比去年减少32,105.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703.96元,比去年增减少11,807.36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3年调整基本工资(增资);二是2023年调入2名职工。减少的原因:一是2022年补缴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及医疗保险缴费未付完部分;二是2023年有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虚账利息和个人账户记实收入比2022年职业年金记实收入增加。
2.商品服务经费收入104,143.75元,比上年减少26,625.29元(基本支出65,443.62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9,809.61元、水费支出403.10元、电费支出2,461.91元、邮电费支出7,072.00元、差旅费支出1,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5,497.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7,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38,700.13元,其中:办公费20,388.13元、差旅费13,312.00元、其他交通费5,000.00元)原因是2022年购置检测站办公用品。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822.00元,比上年增加11,350.00元,原因是2023年调资(增资)及补发2022年未付完的生活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98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921.60元,职业年金67,624.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死亡抚恤40,23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46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74,805.7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703.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9.2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8,95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489,374.00元、津贴支出70,095.00元、奖金支出44,458.00元、绩效工资支出504,527.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553.89元、商品服务经费102,943.75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0,197.74元、水费支出403.1.00元、电费支出2,461.91.00元、邮电费支出7,072.00元、差旅费支出14,31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5,497.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乡镇来本单位办理业务以及检测站“双认证”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资产总额46,392.63元,其中,流动资产43,517.43元,固定资产2,87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49.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701111
附件【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告20241018025225587.doc】
附件【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01802524636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