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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41018-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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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801000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的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国家渔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全县渔业发展计划、规划。承担全县渔业生产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审定水产项目上报工作。负责推广水产新技术。承担保护水生动植物技术工作,水产种质资源开发、保护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参与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完成养殖面积77970亩,完成计划数的100%,完成水产品产量5200吨,与上年持平,完成计划数的100%,实现渔业产值6760万元,与上年持平。

生产夏花以上苗种250吨,与上年持平;放养鱼种300吨,与上年持平。

重点工作有优质稻鱼养殖示范项目、渔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工作、外来水生生物物种普查工作、参加完成水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扫黑除恶工作。

1.优质稻鱼养殖示范项目

完成优质稻鱼综合种养示范1600亩技术指导工作。投放苗种15吨。养殖农户获得较好效益。

2.完成渔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为确保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昌宁县水产工作站结合扫黑除恶、中国渔政2023亮剑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渔业技术指导工作。今年出动车辆14辆(次),47人(次),进行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各14次,指导重点水域和养殖大户33家次,联合市水产站进行培训1次;与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10份、《质量安全责任书》10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1份、《船舶安全责任书》1份、《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10份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10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记录》36份和《水产品〈投入品〉质量安全现场指导记录》36份。

经现场查看小湾库区等重点渔业水域的渔业船舶安全性能良好,救生设备齐全,无渔船超载、违章载客和携带未成年人随船作业现象发生,能按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要求使用渔业船舶。

全县养殖大户和养殖企业基本建立了水产养殖日志,严格按照渔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去操作,生产过程中的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符合质量要求,使用基本规范,生产记录基本完备,未发现使用禁用渔药情况。

2023年,全县未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完成外来水生生物物种普查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上级部门安排2022年9月份开始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目前工作基本完成。

4.参加完成水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根据安排,昌宁县水产工作站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工作,在2023年省级抽检中,水产品抽检6个样品均全部合格。

5.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全站职工积极主动服务挂钩联系村民小组,走访建档立卡户56户,挂钩户200户认真进行短板核查工作,查缺补漏,督促环境提升,帮助农户搞好环境卫生,深入挂钩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村镇。

单位职工完成农户收入提升消费购买任务。

6.扫黑除恶工作

根据扫黑除恶会议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涉鱼领域排查。杜绝渔业领域出现黑恶势力,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全年未发现渔业领域存在涉黑涉恶现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监控室、项目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653,419.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293.9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49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185.68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资补发、2023年退休1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311.17元,下降4.80%,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资补发、2023年退休1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5.4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个税手续费返还125.49元,2022年个税手续费返还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653,293.90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326.36元,占总支出的95.22%;项目支出78,967.54元,占总支出的4.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311.17元,下降4.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0,632.71元,下降8.20%,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资补发、2023年退休1人;项目支出增加57,321.54元,增长264.81%,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未能清算完和补交2022年至2023年监控网络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4,326.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2,219.12元,占基本支出的95.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107.24元,占基本支出的4.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967.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50,000.00元,支出48,577.54元,剩余指标年底财政收回;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资金27,000.00元,支出21,390.00元,剩余指标年底财政收回;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0.00元,支出9,000.00元,剩余指标年底财政收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3,293.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3,311.17元,下降4.80%,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资补发、2023年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3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397.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318.0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1,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86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81,282.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1,526.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9.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33,10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501,435.12元、公用经费支出72,107.24元、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补助资金项目支出48,577.54元、长江禁渔与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项目资金支出21,390.00元。2023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9,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110,110.48元,其中,流动资产125.79元,固定资产109,984.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484.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49,180.00元(其中:固定资产23,180.00元、无形资产26,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