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2-1028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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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001000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拟订农机推广规划、计划及项目建议;承担农机项目的推广工作;负责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承办组织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开展农机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承担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组织开展农机下田作业服务,努力提高农机利用率
认真组织好农机下田作业工作,“春争日,夏争时”,为不误农时,县农机推广站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目标,积极组织农机投入生产。一是督促、帮助广大机手检查机具运行及技术状态。在当年的春耕、夏收和秋收季节共组织县、乡农机技术人员130多人次,深入村社,共检查、保养和维修各类农机具9500多台(套),保证作业机车的完好率;二是组织县、乡农机技术人员常巡回于田间地头、各作业场地,检查督促,维护作业秩序,了解情况,帮助机手解决困难,合理调配机车,有效发挥农业机械抢节令、保农时、提质量、降成本的功效;三是积极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为帮助我县机手跨区机收作业,提高农机利用率,实现创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年内共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14台。
2.积极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
县农机推广站结合实际,分别在勐统、田园、湾甸、更戛等乡镇开展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积极动员和培训农户,通过开展水稻秧盘育秧技术、水稻机插技术、机械耕整地技术等培训,把水稻机插秧示范推广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完成水稻全程机械化核心样板面积300亩,中心示范面积2500亩,辐射带动面积25700余亩,培训农户500多人次。
3.组织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推广工作
我县2020年结转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43370元,2021年继续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面积1446亩,已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4.做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2021年省市已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购机补贴资金额度为1730000元。县农机推广站严格按照昌宁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报废更新补贴方案,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全年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30000元,补贴机具962台套,受益农户861户;办理报废更新补贴机具4台。
5.认真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工作
根据《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做好2021年“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农机鉴〔2021〕3号)要求,我县结合工作实际,以“提质增效,减损护农”为主题认真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出动科技人员22人次,共印发宣传资料500份,致农民朋友一封信200份,接待咨询群众78人次,现场咨询培训2场次。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创新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和农机质量宣传咨询工作。为遏制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营造良好的农机市场,促进我县农机化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6.积极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
县农机推广站采取站内站外相结合,安排教员认真开展以农机驾驶技术、机械原理、机具维修等专业知识以及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知识为理论培训内容,以场地和道路模拟驾驶为实作培训内容,2021年,共举办3期培训班,其中送训下乡一期(湾甸乡),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116人,培训合格率达100%。
7.认真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工作
根据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方案的要求,农机推广站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培训班从9月22日开始至27日结束,完成培训技能服务型(农机大户)50人,同时指导学员完成云上智农APP的安装使用和评价工作,并全部核发了高素质农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参训学员综合素质有了较大提升。
8.积极开展农机调查研究工作
在上级农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设施种植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技术与装备需求发展情况调查”、“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2021年度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作业价格和成本调查”和“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发展研究”等农机调查研究工作,按质按时完成了工作任务,及时上报了相关材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事业工人4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1955803.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5803.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2061.77元,下降19.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月份退休1人,4月份退休1人,7月份调出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195580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847.85元,占总支出的92.28%;项目支出150956.14元,占总支出的7.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2061.77元,下降12.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月份退休1人,4月份退休1人,7月份调出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4847.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978.09元,下降10.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后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82054.87元(基本工资657351.00元、津贴补贴275958.00元、奖金66170.00元、绩效工资32551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120.80元、职业年金缴费88884.5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954.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028.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73.43元),占基本支出的93.20%;商品和服务支出57148.98元(办公费10025.00元、印刷费1020.00元、手续费47.00元、水费1997.50元、电费1041.29元、邮电费9600.00元、差旅费4540.00元、公务接待费1150.00元、工会经费27728.19元),占基本支出的3.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644元(抚恤金48933元、生活补助16711元),占基本支出的3.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956.14。与上年对比减少91083.68元,下降37.63%,主要原因分析:不同的年度,实施不同的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度,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实施的项目是农业生产发展(农机深松整地补助)以及利用非税收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具体开支情况如下:一是2021年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承担实施农业生产发展(农机深松整地补助)项目,项目支出126630元,主要是通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兑现到机手。二是利用非税收入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4326.14元(其中:办公费8279.00元;水费2197.60元;电费2866.40元;差旅费4780.00元;维修(护)费2453.14元;专用燃料费37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803.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2061.77元,下降12.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月份退休1人,4月份退休1人,7月份调出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93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98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15954.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5028.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5388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5%。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1150元,完成预算的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0元,完成预算的2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在昌宁县实施的项目减少,市推广站下来指导工作的批次和人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3元,下降1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元,下降12.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市级在昌宁县实施的项目减少,市推广站下来指导工作的批次和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5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省农机处、市农机推广站到昌宁县开展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及市推广站开展“三区”人才培训工作,共接待2批次15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3103996.72元,其中,流动资产72166.77元,固定资产3031829.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082.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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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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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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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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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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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103996.72 |
72166.77 |
3031829.95 |
2142890.95 |
8889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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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编制数及人员变动情况说明:根据昌机编复〔2020〕14号文件批复,组建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划出1名。调整后,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减少1个,从原来的18名变为17名。2021年末,在职14人,较上年末减少3人(1月份退休1人,4月份退休1人,7月份调出1人)。退休9人,较上年末增加1人(退休人员2月份死亡1人)。遗属2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001111
附件【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20221025030640932.XLS.xls】
附件【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210250306280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