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2-102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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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000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创新、渔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指导粮油、畜牧、茶叶、糖料、果蔬、蚕桑、渔业、中草药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编制农业生态技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以及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全县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涉牧类农业保险和畜牧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建议,组织协调及实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监测、上报,组织扑灭疫情。负责畜牧兽医队伍管理建设,参与项目实施管理,负责全县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烟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烟草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各种烟乡镇、烟草公司和香料烟生产科抓实烟叶生产各阶段重点工作,做好烟叶实用技术推广和职业烟农的培育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县全年完成农业现价总产值86.92亿元、增11%,农业增加值61.93亿元、增8.9%,增速均为全市第一;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78元,增长9.9%,增速居全市第四。
1.重点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粮食生产稳产增收。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6.09万亩,同比增0.01万亩,增0.02%;产量达22.19万吨,实现十八连增。二是畜牧产业保持平稳。完成肉类总产9.07万吨,增26.1%;禽蛋产量1187吨,较上年略增;实现畜牧业产值33.6亿元。三是蔬菜产业量质齐升。蔬菜种植16.6万亩,增27.7%;收获产量23.19万吨,增27.9%;实现产值6.9亿元,增42.3%;产业助农增收成效显著。四是茶叶产业质效并举。茶叶面积31.43万亩,产量2.94万吨,同比增0.027万吨;产值10.9亿元,同比增1.4亿元,增14.61%。五是两烟生产持续巩固。种植烤烟8.88万亩,收购烟叶21.1万担,与上年持平;收购总值3.37亿元,增幅8.28%。种植香料烟2.05万亩,收购烟叶(丝)5.27万担,实现农业产值0.67亿元。六是渔业产业持续发展。水产养殖面积7.8万亩,其中推广稻田综合种养示范2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700吨,实现渔业产值8027万元。七是其它产业齐头并进。水果种植面积8.4万亩,收获产量14.63万吨,同比增3.3万吨;实现产值2.95亿元,增43.9%。桑园面积3.08万亩,蚕茧产量805吨,同比增135吨;实现产值3784万元。甘蔗种植4.55万亩,产量23.37万吨,实现产值1.05亿元。
2.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厕所革命”取得新进展。全年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新建改建8080座,自然村卫生公厕建设35座,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取得新突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组建成立了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启新篇章。认真抓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昌宁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和《昌宁县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推广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示范10万亩,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化肥减量达3%以上。四是乡村振兴工作打开新局面。高标准启动枯柯河流域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沧江茶源乡村振兴示范区、田园镇山水田园综合体及15个精品示范村创建工作,完成10个生活富裕、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县级美丽乡村创建,累计完成创建29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10个,县级16个。通过各具特色、竞相迸发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打造,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形成全县乡村振兴干在实处、行稳致远的良好局面。五是绿色食品牌打造迈出新步伐。完成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14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3个,县级10个。新增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累计达35家;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16个,累计达196个;新增认定市级以上家庭农场7家,累计达39户;全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56.6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1.85:1。突出围绕省委做大做强“昌宁红茶”品牌提出的“3条要求”,制定出台了《做大做强“昌宁红茶”品牌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了现代茶园建设、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等6个实施方案,形成了“1+6”政策体系,1.3万亩绿色有机认证面积得到巩固提升,打造1个省级、1个市级、2个县级茶叶基地通过认证,9万亩绿色有机认证工作全面启动,开展茶艺师、品茶员、加工技术人员、茶园管理师培训400人。云南省昌宁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稳隆”牌红茶荣获2021年云南省“10大名茶”,昌宁县、昌宁红茶、裴建华入选“百县·百茶·百人”茶产业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先进典型,温泉镇荣获国家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茶叶)。六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取得新突破。制定出台了《昌宁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实施方案》,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名录》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推动全县所有乡镇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全面落实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探索建立了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队伍;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建立。七是项目工作交出新答卷。全年累计争取到各类上级资金21802.78万元,同比增10.5%。重点农业项目东方希望生猪养殖项目一期5000头能繁母猪养殖场、昌宁欣然畜牧1000头肉牛养殖场项目和好生长生猪养殖场二期、三期扩建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好宜多10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云南健乐3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农业农村部门固定资产投资37181万元,超额完成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四)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一是争取到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产业项目62个,投入整合资金1.66亿元,涵盖烤烟、水稻等产业发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示范点打造等项目。二是围绕做强生猪产业,东方希望生猪养殖项目生活楼、猪舍、环保区等主体建设已经完工,即将投产;好生长生猪养殖场二期、三期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产使用;好宜多10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完成投资的30%;云南健乐3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完成投资的45%。实施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21个,其中,生猪规模场建设项目11个,生猪屠宰场冷链项目2个,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7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1个,项目总投资2408.92万元,其中项目补助资金721万元。三是围绕做大肉牛产业,昌宁欣然畜牧1000头肉牛养殖场项目完成投资的80%;实施肉牛规模场建设项目12个,项目补助资金145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
3.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宁县分校
4.昌宁县植保植检站
5.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6.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7.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8.昌宁县水产工作站
9.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10.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11.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
12.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13.昌宁县畜牧工作站
14.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5.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6.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3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704964.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04964.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1678836.77元,下降3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1004574.53元。其中:基本支出28191724.16元,占总支出的21.52%;项目支出102812850.37元,占总支出的78.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023144.44元,增长9.19%,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91,724.16元。与上年对减少3633498.77元,增长11.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26,594,485.59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7,238.57元,占基本支出的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812,850.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6643.21元,增长16.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等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出4158000元;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49000000元;3.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支出1988692.24元;4.2017年、2018年、2019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支出6978641元;5.2020年、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622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56,134.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6%。与上年对比增加2174704.84元,增长1.82%,主要原因分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支出、2017年-2019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1,68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686.73元、资本性支出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7,67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40829.4元、职业年金缴费492121.68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1228.7元、抚恤金449996.9元、生活补助13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9,08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56790.54元、事业单位医疗832997.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9299.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9,552,68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2344655.6元、办公费3014386.76元、印刷费30358元、手续费47元、水费20788.29元、电费45236.07元、邮电费178603.06元、差旅费219228元、维修(护)费3053.14元、培训费688298.6元、公务接待费31793元、专用材料费1720915元、专用燃料费8169元、劳务费383534元、工会经费447151.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614.51元、其他交通费455692.95元、抚恤金59345元、生活补助53839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6884923.03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9000726元、资本性支出63278775.7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7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费支出52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225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500元,支出决算为230,407.51元,完成预算的77.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8,614.51元,完成预算的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793.00元,完成预算的10.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消车辆大修,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5,588.90元,增长31.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4,294.90元,增长3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4.00元,增长4.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等工作量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614.51元,占86.20%;公务接待费支出31,793.00元,占13.8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614.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8,614.5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类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以及报送材料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7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7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344.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954.85元,增长15.12%,由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统筹整合项目工作的开展,差旅费支出增加。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006.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791.93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统筹整合项目工作的开展,差旅费支出增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37.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92元,下降0.4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在职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和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其余的14家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05458958.6元,其中,流动资产70840547.17元,固定资产2020927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260000元,无形资产14913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651861.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6017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5458958.6 | 70840547.17 | 20209273.43 | 11136474.51 | 2499191.56 | 6573607.36 | 14260000 | 14913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825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4868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8253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