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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0-1029010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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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工作。参与农田整治项目管理。承担农田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参与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承担高标准农田改造有关工作。承担土壤肥力、耕地质量检测,耕地保护与质量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农村常规能源项目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开发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紧紧围绕全县甘蔗产业发展的需求,经过全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我县甘蔗产业持续稳定恢复性增长。

一是甘蔗种植总面积、甘蔗总产、农业产值居全省第十一位,居全市第一位;二是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三是承担保山综合试验站2019年度示范县甘蔗品种示范任务,积极做好有关试验示范工作;四是完成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五是按要求稳步接手土壤肥力、耕地质量检测,耕地保护与质量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任务;六是按要求稳步接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442598.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598.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422715.83元对比增加19882.75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昌宁县财政局和昌宁县鸡飞镇人民政府调入职工两名,所以增加职工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442598.58元。其中:基本支出1431906.58元,占总支出的99.26%;项目支出10692.00元,占总支出的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483955.83元减少41357.25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1906.58元。与上年1442715.83元对比减少10809.25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37%;年人均107868.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3%,年人均1795.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92.00元。与上年61240元对比减少50548元,下降82.54%,主要原因是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办公费支10289.38元,公务接待费支402.62元。该项目顺利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了甘蔗产量及糖分,促进蔗农增加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259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483955.83元对比减少41357.25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920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18897元;商品服务支出34037.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70.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085.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160892.1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3.33。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30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2758.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7549.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元,支出决算为5232.00元,完成预算的37.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32.00元,完成预算的37.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603.00元,下降62.1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决算减少8603.00元,下降62.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23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23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甘蔗业务工作人员及蔗糖产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反映(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资产总额1189469.15元,其中,流动资产95558.84元,固定资产1093910.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916577.85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648.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5636.41元,固定资产增加1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反映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89469.15

95558.84

1093910.31

966341.02



127569.2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