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0-103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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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9年决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业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以规范检疫为抓手,全力促进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快动物检疫申报检点建设进程,推进检疫申报工作的正常化和制度化。一是在全县十三乡镇设立检疫报检点的基础上,监督昌宁县粮荣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建设及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检疫工作。全县累计开展产地检疫猪8.19万头、牛2.57万头、羊3.50万只,累计出具电子检疫证明(动物B证)6705份,动物A证144份,产品B证15935份,产品A证32份,上传溯源信息204464条;二是继续推进“放心肉”工程,严格按照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全县共检疫屠宰生猪90418头,检出病害猪95头;三是全面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工作。
2.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一是狠抓“瘦肉精”专项整治,在不断强化官方在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的基础上。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规模化养殖场自主购买“瘦肉精”快检卡,全面实行企业自检。屠宰环节抽检2450份,养殖环节检测2564份;二是狠抓肉及肉类制品、生鲜乳专项整治,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3户生鲜乳收购经营户、29个农村集贸市场,采取集中巡查监管的方式进行检查,累计进行现场检查156次(场);三是狠抓屠宰环节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屠宰环节“扫雷行动”开展和屠宰行业监管视频系统应用的有利条件,强化对屠宰加工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实施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执法车辆27辆次,强化屠宰加工技术规程执行、“瘦肉精”自检、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污水污物处理等监督管理;四是狠抓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执法车辆96辆次,对全县获得兽药GSP认证的42户兽药经营户、137户饲料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抽检兽药5个批次,按省市要求安装使用兽药信息化管理系统,重点打击经营假、劣、过期霉变兽药饲料的违法行为;五是狠抓兽用生物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集中免疫,重点对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疫苗管理员、乡村兽医进行培训指导,同时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和私自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六是狠抓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省市安排部署,同步开展以动物诊疗资质清理、兽医处方开具、兽医病历册记录、乡村兽医监督管理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活动中处方笺、病历册不规范,记录不健全,违规使用人用药、过期药、违禁药等违法行为。查处执业兽医未在处方笺上签字案件一起,有力地规范了动物诊疗活动,最大限度保障了公共安全。
3.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不断增强行业自律
2019年来,我们充分认识执法办案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只有以强有力的执法办案为抓手,才能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的思想,本着尽责履职,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根本思路,在执法办案上取得一定突破。一是通过强化执法办案人员职业素养的培训和锻炼,执法办案责任心进一步加强,勇于办案的职业观点进一步确立,敢办案的工作氛围日趋浓厚;二是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升,通过不断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适用法律、自由裁量、文书制作等环节都有了很大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位居全市前列,能办案逐步成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必备业务技能之一;三是充分利用日常巡回监督检查和公布举报电话发现案件线索,按照“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的原则。共查办案件96件,罚款62万元。
4.以日常监管为抓手,不断巩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成果
一是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决策、会议、情况报告、问题处置制度,健全上下统一、横向联动、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畜禽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流通环节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生鲜乳收购销售、肉及肉类制品生产销售、兽药饲料准入和规范化经营、动物诊疗等重点领域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动物卫生监督责任追究、风险评估、举报奖励、宣传培训、信息化建设、资源共享等各项制度;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动物卫生监督方案,落实动物卫生监督主体责任,与全县175多家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专业合作社,13乡镇农业中心签订了动物卫生监督责任书;三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部门执行的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动物防疫条件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跨境调运乳用种用动物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办理程序和实现办理,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四是强化源头管理,建立规模养殖场(户)、小区、专业合作社联系制度。即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年屠宰量3000头以上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一对一”联系监管,并对监管人员进行挂牌公示,乡镇农业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年出栏300—3000头规模养殖场结对监管,村防疫员负责本村散养户的指导监管,从源头上确保了畜牧养殖投入品安全;五是探索省级以上规模养殖示范场市县共管新模式。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与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同联系省级以上规模养殖示范场,实行严格的养殖环节动物卫生监督风险评级制度,对评级低的养殖场及时进行通报整改,确保规范养殖;六是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证章管理和检疫出证行为,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督证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肃处理检疫证章管理使用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出证、索证以及倒卖检疫证章的违法行为;七是加强与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的互动,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疫消毒、检疫申报为重点,不断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防疫制度落实,严格依法审批、依法许可、依法管理。
5.以体系建设为抓手,促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标准,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县级养殖环节标准化建设规范,不断探索畜禽养殖企业标准化建设,为养殖环节监督管理打好基础;二是完善《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昌宁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等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卫生安全应急处理体系;三是充分利用检测监测结果作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四是加强乡镇检疫人员、定点屠宰场经营人员、兽药饲料经营业主、养殖场(户)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动物卫生监督夯实基础;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农业局组织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举办培训班、召开培训会、手机短信、树立动物卫生监督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宣传;六是充分利用兽药饲料抽检、重大动物疫病化验、免疫抗体检测等检测手段,强化风险预警分析,及时发布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不断提升预防处置能力;七是畅通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渠道,切实调动群众参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认识、理解、支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6.多措并举,全力防堵非洲猪瘟
为切实阻断非洲猪瘟的传播,我所立足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本职,多举措严防非洲猪瘟传入我县。一是配合全县非洲猪瘟防控II级响应,抽调人员专门负责非洲猪瘟防控相关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迅速形成了有效的非洲猪瘟防控屏障;二是对辖区内的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开展了地毯式、全方位的排查、筛查;三是配合乡镇是及时关闭了11个生猪交易市场,设立了3个运输车辆定点消毒点,对畜禽运输车辆实施了备案管理,严格执行运载工具装前卸后清洗、消毒制度,及时落实限制生猪及其产品进出省、进出市各项决策部署,实施最为严厉畜禽检疫、出证管理和跨省、跨市调运监管措施;四是设置了20个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13个动物防疫消毒点,全力封堵疫区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我县,为全面打赢非洲猪瘟防控奠定了基础;五是强化对规模化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的监督管理,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提升养殖场(户)饲养管理水平;六是强化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营、运输、屠宰、加工、贮藏病死动物和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违法行为,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共办理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96起;七是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受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集中尖锐的投诉举报,疫情防控期间,受理并及时处理群众举报1起,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八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告知书、非洲猪瘟防控挂图、召开培训会议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监管对象了解非洲猪瘟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理解和支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185921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9215.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98.18元,下降1.57%,主要原因分析:
1.商品服务经费100768.09元,比上年减少24958.45元。
2.接待费945.00元,比上年减少1527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90807.54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549.54元,占总支出的97.19%;项目支出50258.00元,占总支出的2.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2653.96元,下降5.42%,主要原因分析在编人员减少及办公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0549.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671.96元,下降7.77%,主要原因分析在编人员调出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1%,人均117127.2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9%,人均7197.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5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018.00元,增长705%,主要原因分析非洲猪瘟防控案件办理96件下乡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下乡差旅费20762.00元,劳务费1253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20381.0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0807.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2653.96元,下降5.4%,主要原因分析在编人员调出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722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1639781.45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资金558418.00元,津贴补贴支出304790.00元,奖金支出44436.00元,绩效工资支出40478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68.09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1917.01元,水费支出479.40元,电费支出1261.60元,邮电费支出8424.00元,差旅费支出2076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45.00元,劳务费支出12535.00元,工会经费支出23852.9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81.09元,复印费2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62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761.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867.5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157.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7556.3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8601.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购买“非洲猪瘟”检测卡128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791.09元,完成预算的8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846.09元,完成预算的8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5.00元,完成预算的1.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为945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374.09元,增长2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646.09元,增长12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72.00元,下降94.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及案件办理数96件,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42846.09元增加23646.09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846.09元,占97.84%;公务接待费支出945.00元,占2.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846.09元。其中: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846.0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事业单位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538803.35元,其中,流动资产82934.16元,固定资产453104.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64.3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03.0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8517.52元,固定资产减少71226.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794.1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38803.35 | 82934.16 | 454075.07 | 287999.44 | 69337.50 | 0 | 96738.13 | 0 | 0 | 1794.12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