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20-10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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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000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创新、渔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指导粮油、畜牧、茶叶、糖料、果蔬、蚕桑、渔业、中草药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编制农业生态技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以及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全县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涉牧类农业保险和畜牧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建议,组织协调及实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监测、上报,组织扑灭疫情。负责畜牧兽医队伍管理建设,参与项目实施管理,负责全县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烟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烟草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各种烟乡镇、烟草公司和香料烟生产科抓实烟叶生产各阶段重点工作,做好烟叶实用技术推广和职业烟农的培育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58亿元,预计实现农业增加值39.1亿元,增长6.5%;预计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27元,预计增幅为8.5%;预计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98元,预计增幅为10%。
1.产业结构优化成果显著。全县围绕茶叶、核桃、畜牧、烟草、蔬菜、水果等十大产业,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努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2019年,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65.4万亩,预计可实现粮食产量21648.6万公斤,同比增255.3万公斤;截至10月10日,累计完成干茶总产量2761.84万公斤,同比增95.18万公斤,实现茶叶工农业产值25.64亿元,同比增3.7亿元;全县完成甘蔗种植面积81711亩,入榨甘蔗32.8万吨,实现农业产值1.79亿元;预计完成烤烟收购21.1万担,实现农业产值2.85亿元;2019-2019产季完成香料烟种植面积3.36万亩,收购烟叶11.31万担,实现产值1.44亿元,同比增2458万元;全县蔬菜种植面积8.7万亩,实现产量12.5万吨,实现产值4.6亿元;水果种植面积5.97万亩,实现产量8.05万吨,实现产值1.72亿元;中药材种植面积45300亩,收获面积13645亩,预计干品产量2500吨,实现农业产值1亿元以上;新植桑园7474亩,改造5830亩,预计全年可产鲜茧713吨,预计可实现农业产值2560万元;完成水产养殖面积77970亩,预计产量6600吨,实现产值8580万元;预计完成肉类总产79675吨,预计出栏生猪74.1万头、肉牛4.35万头、肉羊13.65万只、家禽185.3万羽,预计实现畜牧产值22.04亿元。
2.农业产业扶贫扎实有效。一是强化资金保障。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974.32万元,其中用于扶持产业发展资金11735.82万元,占全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30.11%。二是强化产业覆盖。紧盯贫困人口脱贫3750元收入的底线,抓牢产业覆盖和新型经营主体覆盖,聚焦贫困群体,因地制宜选好选准产业,圆满完成了农业产业扶贫工作。2019年,具备农业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1536户,产业覆盖21536户,覆盖率100%。其中,215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产业473697.6亩,户均交叉覆盖了1项以上特色种植产业,户均交叉覆盖种植面积达21.8亩;191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发展畜牧养殖105522头(只),户均交叉覆盖了1项以上特色畜牧养殖产业、户均交叉覆盖养殖达5头(只)。通过特色种养产业结合,户均交叉覆盖了1至2项特色种养扶贫产业。三是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215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构建起利益联结机制,新型经营主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率达100%。截至2019年9月底,以昌宁县兴盛恒茧业有限公司、云南中麒果业有限公司、云南昌宁红茶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为代表的企业共帮带农户20947户7644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549户,16401人,帮带资金达479.214万元。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19年申报中央及省财政项目10个,覆盖10个村(社区),专项资金500万元,预计项目总投资602.78万元。截至2019年9月底,全县124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426.94万元,其中收入1万元以下38个村(社区),1至3万元41个村(社区);3至5万元23个村(社区);5万元及以上的有22个村(社区)。五是强化电商、文化和旅游扶贫。完善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3个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70个村级服务点和物流配送点;以乡村旅游为抓手,突出旅游与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组织申报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8个,其中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1个,市级旅游扶贫示范村3个,县级旅游扶贫示范村4个。
3.农业产业化成效明显。2019年预计完成农业产业化营业收入54.6亿元,同比增长16.1%。培育1亿元以上农业小巨人企业11个,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63个,较2018年度增加4个。全年预计完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44.1亿元,同比增5.8亿元,增长15.2%;全年预计完成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74.6亿元,同比增12.5亿元,增长20.1%;预计实现休闲农业营业收入1308万元,同比增长23%。目前,全县共有涉农龙头企业159家,其中市级及其以上龙头企业37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9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2019年,昌宁县计划培育1户国家级龙头企业,2户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户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及3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目前各项申报材料已上报,待上级部门审核认定。
4.农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一是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顺利实施。2019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974.32万元,其中11735.82万元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扶持产业发展。二是完成项目库充实更新。根据政府及发改储备200亿元项目要求,结合农业投资实际,提出了一批特色和优势项目,建立了农业项目库,提出农业储备项目66个,总投资201.5亿元。加大项目争取力度,2019年向上争取项目9个,总投资21.92亿元,争取资金10.4亿元。其中:地方债券项目5个,总投资20.4亿元,争取债券资金9.5亿元;其他项目4个,总投资1.52亿元,争取财政资金0.9亿元。到位项目4个,到位财政资金6528.01万元;待评审确定项目5个,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三是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截至2019年10月8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7个,总投资21867.93万元。四是招商引资稳步开展。2019年,县级安排农业农村局储备项目3个,服务2个,引进2个,到位资金45000万元。目前完成项目储备3个,引进1个,到位资金41000万元,到位资金完成率为91.1%,预计全年将完成引进项目2个,到位资金45000万元以上。
5.农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3乡镇123个村(社区)、1990个村(居)民小组、76245户农户。截至10月,已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程序初步完成所有流程的工作,数据会交已通过农业部审核,9月中旬完成了县级自查验收和市级检查验收。目前正在对县级自查验收和市级检查验收反馈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和档案归档入库准备工作。二是扎实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扫尾工作。昌宁县是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0个试点县之一。全县有123个,1983个村(居)民小组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查核实,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7.15亿元,增300.7%(主要是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及村庄道路),其中:经营性资产0.75亿元,债权总额0.42亿元,债务总额0.3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80亿元;全县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78463户322628人。通过摸排、审核、公示确认程序,最终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313696人。全县共设置“集体股”“成员股”“户籍股”“劳龄股”“贡献股”和“土地股”六种股权类型,量化资产总额6279万元,股东总数449671个,股本总额6279万元。依法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106个,目前正按登记赋码的要求组织进行登记赋码,截至10月15日,已完成1500个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赋码。
6.农业科技推广扎实有效。一是大力实施良种增产工程。推广水稻良种12万亩,推广杂交玉米良种22万亩,两大主要秋粮作物良种率均达99%以上,为粮食稳定增产打下基础。二是大力推广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全面实施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推广水稻旱育秧大田面积1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0万亩,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160万亩次,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28万亩次,间套种20万亩。三是大力推广现代畜牧科技。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2893头,生猪改良12.3万窝,山羊改良23495只;推广农田种草3万亩,青贮氨化饲料18.9万吨,开展科技培训3212人次。四是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完成全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台账12557人,完成培训2000人次。
7.农业惠农政策稳步推进。2019年全县共投保种植业保险180620.2亩,其中水稻投保12635.46亩,玉米投保81515.84万亩,甘蔗投保86468.9万亩。兑付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016万元,已于2019年7月5日兑付完毕,涉及全县13个乡镇65万亩,77707户农户;完成能繁母猪保险投保42340头,补贴资金203.232万元,育肥猪保险投保67500头,补贴资金172.8万元。全县应兑付2019年草原生态补奖资金554.375万元,涉及全县13乡镇122个村58000余户,目前资金兑付工作正在开展,预计在10月底完成兑付。完成录入农机补贴资金333.173万元,全年将完成农机补贴兑付350万元。
8.农产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了蔬菜禁限农药残留、“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物、畜禽定点屠宰、生鲜乳和水产品禁用药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果蔬农残快速检测726个,合格723个样,合格率为99.59%,其中蔬菜样品614个,合格611个,不合格3个,合格率为99.51%;水果样品112个,合格112个,合格率为100%。完成兽药抽检8个批次,饲料抽检25个批次,瘦肉精检测1071份。累计开展产地检疫猪8.19万头、牛2.57万头、羊3.50万只,累计出具电子检疫证明6705份,动物A证144份,产品B证15935份,产品A证32份,上传溯源信息204464条。取缔“三证”不齐全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4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7人次,执法车辆71辆次,开展“渔剑行动”专项整治3次,农资打假专项行动2次,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2次,生鲜乳收购经营专项整治行动1次。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严格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消除农业生产安全隐患,年内无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强化执法处罚。2019年来,累计立案查处各类案件76起。其中,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件57起,经营劣质农药案件17起,经营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案件1起,经营劣质兽药案件1起,办结70起。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产品317公斤,兽药产品11.6公斤,收缴罚款26.29万元。四是强化“三品”认证。已获证“三品一标”认证主体企业10家。完成5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年检和1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续展,组织3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新认证产品13个,面积2.73万亩,产量40614.2吨,其中,昌宁县红庆糖厂产品4个、面积1.45万亩、产量8000吨;昌宁县新园柑桔种植专业合作社产品4个、面积0.13206万亩、产量2614.2吨;云南中麒果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5个、面积1.148713万亩、产量30000吨。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企业1家,产品4个,面积2万亩,产量60000吨;培育绿色食品企业2家,产品6个,面积0.11万亩,产量2793吨;培育有机食品企业1家,产品3个,面积0.05096万亩,产量321.5吨。五是强化追溯体系建设。昌宁县《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已注册登录48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已注册登录43家。六是强化农药监管。2019年,全县已提交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280户,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90户,完成分支机构备案29户。
9.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结合村庄清洁行动战役,组织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6099.92吨,清理水塘628个,清理沟渠2024.98公里,清理淤泥5513.44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5583.86吨,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261102人次,清理残垣断壁1984处,开展进村入户教育宣传28011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99533份,张贴宣传标语12921条,财政专项用于清洁村庄行动资金数927.22万元,社会力量投入清洁村庄行动资金471.1万元。二是农村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完成行政村所在地公厕改造建设71座完成三年任务数91座的任务率为78%;完成户厕改造建设5000座,完成三年任务数18673座的任务率为26.8%。
10.其它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一是完成两区划定县级验收。昌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总面积为50.92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36.6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4.32万亩。截至2019年10月15日,已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面积509492.22亩,目前县级验收已结束,正等待市级、省级验收和数据汇交工作。二是非洲猪瘟防控。全县设立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18个,建成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点13个,受理备案活畜禽运输车辆304辆。累计投入非洲猪瘟防控专项经费69.8万元,目前,我县尚无非洲猪瘟疫情及其它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三是草地贪夜蛾防治。全县玉米累计发生草地贪夜蛾危害62390亩,累计出动防治人员500人次,投入防治经费31.5万元,投入普查员180人次,增设监测设施17台套,举办培训班18期次,培训人员1715人次,防治面积83550亩,挽回产量损失95%。四是扎实抓好挂钩扶贫、营商环境提升、城南棚户区改造、农业会展及品牌打造、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
3.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宁县分校
4.昌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5.昌宁县种子管理站
6.昌宁县植保植检站
7.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
8.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
9.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10.昌宁县水产工作站
11.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12.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
13.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
14.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15.昌宁县畜牧工作站
16.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7.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65333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653334.6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4650778.59元,增长201.37%,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单位机构改革人事财务合并、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农村户厕、卷烟特需烟叶扶持资金、标准化茶所、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3326970.03元。其中:基本支出33308662.19元,占总支出的32.24%;项目支出70018307.84元,占总支出的67.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532976.39元,增长43.92%,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构改革人事财务合并、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农村户厕、卷烟特需烟叶扶持资金、标准化茶所、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08662.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5345.86元,增长4.3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18307.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57630.53元,增长75.66%,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2019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中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玉米制种项目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历年未报账核销项目,2019年中央、省免费开放资金支出50000.00元,2017年、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工程支出13610000.00元,2018年、2019年中央、省动物防疫补助支出731864.00元,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250000.00元,2019年中央农机购机补贴支出2011370.00元,2019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支出5513722.00元,2019年中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016941.14元,中央玉米制种项目资金支出150000.00元,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2866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26970.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532976.39元,增长43.9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单位机构改革人事财务合并、人员经费、办公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14299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164527.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24973.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8934.40元、资本性支出9845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办公费31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办公费5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2797.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492681.72元、职业年金缴费12767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477.59元、抚恤金223962.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273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93914.84元、事业单位医疗1300679.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8140.4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444194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7%。主要用于办公费2092472.14元、邮电费13800.00元、差旅费14086.00元、会议费3265.00元、公务接待费1515.00元、专用材料费2209280.00元、专用燃料费1848.00元、劳务费6427276.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5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509184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61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86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8665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3850.00元,支出决算为166938.81元,完成预算的5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058.81元,完成预算的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880.00元,完成预算的4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取消车辆大修,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610.88元,下降1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55.91元,下降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54.97元,下降36.5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响应厉行节约的政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取消车辆大修,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058.81元,占80.30%;公务接待费支出32880.00元,占19.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058.8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058.8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8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811.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218.14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构改革账务合并,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105.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018.45元,增长23.93%,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构改革账务合并,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05.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00.31元,下降30.7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和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其余的15家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104075977.49元,其中,流动资产82991789.67元,固定资产20998415.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413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08695.4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049172.46元,固定资产增加11064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0元,在建工程增加1063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70838.00元,其他资产增减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4075977.49 | 82991789.67 | 20998415.94 | 12297780 | 2225936.56 | 6474699.38 | 10630000 | 15413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2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2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