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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06_A/2019-1030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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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渔业发展计划、规划。承担全县渔业生产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审定水产项目上报工作。负责推广水产新技术。承担保护水生动物植物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渔业项目及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苗种生产,加强鱼苗站建设

为满足市场需求,保证省市下达我县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开春后,县水产站及时派出水产技术人员深入全县各苗种繁育场站和繁殖农户家中作技术指导,帮助生产场家和农户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把苗种质量关,年内生产水花鱼苗1.6亿尾,培育夏花以上鱼种600吨,投放鱼种930吨,实现苗种产值904万元。

2.圆满完成项目工作

完成稻田养鱼技术推广、渔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昌宁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项目。

(1)稻田养鱼技术推广示范

全年完成稻田养鱼40000亩,产量1306吨。2018年全县共计完成稻鱼工程示范200亩,其中漭水镇150亩,田园镇九甲村50亩。在两个稻鱼工程示范区发放《昌宁县稻田养鱼技术措施》200余份。

(2)渔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渔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资金30万元,建设右甸河田园段4个监控点、澜沧江江桥1个监控点,渔政执法办公设备及执法软件采购。2017年末开展渔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规划、资金支付、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2018年6月完成。

(3)昌宁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项目

昌宁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项目从2017年开始前期工作,2018年开始规划编制。6月份完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8月份完成规划评审稿,9月份通过专家评审,10月份完成规划报批稿,报政府审批。

3.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污染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污染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渔政管理站结合全县渔业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县重点渔业养殖区和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强化渔政执法监管。执法检查主要采用实地检查和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截止2018年底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15车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9次,专项检查1次,填写《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68份、《水产品(投入品)质量与渔业环境安全现场执法检查记录》68份;与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15份、《质量安全责任书》14份、《船舶安全责任书》5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10份、《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书》7份、《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23份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14份,检验渔业船舶7艘。查找渔船一般安全隐患1条,整改完成。通过强化渔政执法监管,在全县积极营造了安全的水产品生产、消费环境,有效促进了全县渔业健康稳步发展和渔民增收。

检查中未发现渔业违法现象,2018年未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加大池塘精养高产和水库养鱼推广力度

为加大渔业科技推广力度,实现渔业产量递增,县水产站大力推广池塘无公害健康养殖和水库养鱼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养殖单产,增加养殖经济效益,加快水产养殖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生态型转变。罗非鱼养殖和特种水产品养殖面积均有所增加。

5.扎实开展脱贫攻坚“三深入”工作

积极主动为服务对象、挂钩联系村民小组服务。3月份开始走访建档立卡户56户,每月1次;挂钩户200户,两月1次。完成调查基础信息调查、劳动力转移调查、务工收入证明等工作。每月深入到挂钩农户家中,做好宣教工作与交心谈心,为完成脱贫攻坚作出自己的贡献。

6.完成“中国渔政亮剑2018”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农业厅、渔业局《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农渔〔2018〕5号)《云南省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18”执法检查和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云渔政(执法)〔2018〕3号)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昌宁县渔政管理站及时制定《昌宁县渔政管理站“中国渔政亮剑2018”执法检查工作方案》,4月份开始对小湾库区、河西水库、枯柯河、右甸河进行执法巡查,2018年,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艇3次,检查渔船停靠点6个次,水上巡查里程100海里,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数量20张顶,印发宣传材料50余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85700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7009.5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158278.70元对比,减少301269.11元,减少13.96%,主要原因为:

项目经费减少450000元:

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150000元;

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1872274.55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274.55元,占总支出的98.93%;项目支出20000元,占总支出的1.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172393.74元对比,减少300119.19元,减少13.82%,主要原因为:

项目经费减少450000元:

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150000元;

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2274.55元。与上年1722393.74元对比增加129880.81元,增加7.5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资和医保等各种保险纳入核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元。与上年450000元对比减少430000元,减少95.56%,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450000元:

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150000元;

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3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8年渔政执法资金主要用于渔政执法车船的修理、养护和守护费、渔船油料费用、渔政执法、渔业生产安全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污染监管出差费用、执法宣传资料和电脑耗材费用。2018年拨入渔政执法项目资金为20000元,2018年实际支付20000元,具体支付执法车船油料款10000元,支付执法船守护费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2274.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172393.74元对比,减少300119.19元,减少13.82%,主要原因为:

项目经费减少450000元:

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150000元;

2.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3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738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256570元、商品服务支出78534.2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2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62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5,26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执法车船的维修维护、燃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0元,支出决算为4,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为主,有多少用多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度一致,主要原因节约为主,不大于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0元,占69.57%;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元,占30.4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渔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产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543,325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522,3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64.9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264.96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43325


522325


54500


467825



21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