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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06_A/2019-1030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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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属农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负责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选育水稻、小麦新品种并试验示范推广。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所在昌宁县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承担了全县的农业科技推广,良种基地建设,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等高产示范样板及试验、示范工作,完成水稻专家基层工作站工作、2018年7月通过云南省人社厅对专家基层工作站建站以来的工作考核,完成2018年水稻高产攻关,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完成云南农业大学、市农科所、市土肥站的试验,通过一年的实施,促进了昌宁农业科技创新和进步,为我县农业生产实现优质、高产目标,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收入合计4,622,03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2,030.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财政补助收入5018412.90元相比减396382.86元,减8.6%,原因是2017年有400000元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支出合计4,622,030.04元。其中:基本支出4,622,030.0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7年支出4618412.90元相比增3617.14元,增0.08%,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22,030.04元,占总支出的100%;与2017年支出4618412.90元相比增3617.14元,增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2,03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支出4618412.90元相比增3617.14元,增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00,91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1579634元,津贴补贴1134822元,绩效工资1026290元,遗属补助25560元,独子奖励金360元,公用支出134247.40元,其中:办公费18338元、印刷费3952元、银行手续费190元、水费1358.10元、电费2307.09元、邮电费15033.36元、差旅费4359元、维修费1930元、培训费1540元、公务接待费8329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18972.02元、工会经费57938.8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1,11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36,742.64元,职业年金缴费36,742.6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00元,支出决算为27,301.02元,完成预算的9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972.02元,完成预算的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29元,完成预算的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1,396.08元,下降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73.08元,下降6.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3元,下降1.4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72.02元,占69.49%;公务接待费支出8,329元,占30.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72.0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972.0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2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3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检查工作和乡镇农业中心人员到所办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资产总额3,865,827.95元,其中,流动资产1,063,481.15元,固定资产2,802,346.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2,622.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7,623.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4999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349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65827.95

1063481.15

2802346.80

2379955.80

141111


2812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