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19-103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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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推广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技术,保护农业环境,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的拟定,农产品检测工作,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基础工作,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残检测。我站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在县城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和蔬菜种植基地进行样品抽样,全年共抽样检测2079个样品,合格2047个,不合格32个,合格率达98.46%。其中蔬菜抽检样品1823个,合格1792个,不合格31个,合格率98.30%;水果抽检样品221个,合格220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99.55%;茶叶抽检样品35个,合格35个,合格率100%。
2.“三品一标”认证监管。一是组织已获证三品企业进行年检或复查换证:完成3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年检,1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年检,5家无公害企业复查换证工作。二是组织相关企业申报三品认证:组织昌宁县红庆糖厂、昌宁县新园柑桔种植专业合作社、云南中麒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报绿色食品认证,认证产品13个产品,面积1.714万亩,产量14214.2吨;组织昌宁旭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昌宁县昌宏农牧有限公司、云南福利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证产品3个,认证规模鸡40万羽、猪0.8万头、羊0.1万只,产量2337.5吨。三是培育绿色食品企业3家:云南景润江农业庄园有限公司、昌宁兴元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恩果果蔬专业合作社;培育无公害农产品企业1家:昌宁县江弘肉牛养殖有限公司。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企业管理水平,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昌宁县能环站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圆满完成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目标任务,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线运行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突破17家,其中2018年新增上线运行主体11家,“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上线率100%。
4.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大对蔬菜农产品的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带班值班制度。
5.检测站项目建设。昌宁县检测站建设项目已完工,完成试验室改造面积567平方米,完成仪器采购64台/套,检测设备安装结束,准备进行项目验收工作。
6.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对省级实施方案布设的水稻协同调查点位进行核实,昌宁县列入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水稻与土壤协同监测点位有11个。我站按照《保山市详查实施方案》要求,对11个水稻协同调查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通过“终端系统”进入环保专网,现场填报土壤样品及水稻样品采样信息,经过11个点位土壤样品和水稻样品采集工作,初步查明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成11个水稻表层土壤样品与11个农产品水稻样品采集与流转工作。
7.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我站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预警目标,统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质量,坚持科学布点,坚持例行监测、长期监测与协同监测相结合,切实提升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目前已采集水稻样品5个,玉米样品8个,土壤样品5个,正在制样阶段,备制3分样品后送国家样品库一份、省级样品库一份,检测样品一份,预计10月底完成送样。
8.薇甘菊防控。2018年,薇甘菊防控工作主要是加大对全县薇甘菊调查力度,对生态恢复点、恢复面积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掌握全县薇甘菊发生情况。目前,薇甘菊累计发生面积786.8亩,涉221个发生点,6个乡镇10 个村委会。
9.奇异虉草防控。对全县奇异虉草发生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总面积207245亩,发生奇异虉草670亩,发生点3个,涉及3个乡镇,4个村处,其中,轻度危害:618亩、中度危害:50亩,重度危害2亩,发生面积对农作物造成减产的情况,危害有蔓延趋势。在更戛乡更戛村举办500亩防控示范样板,无偿配供5%唑啉草酯(爱秀)进行防治,带动了周边田块的防控。
9.昌宁县东润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大型沼气池项目。继续组织实施2015年昌宁县东润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000m³大型沼气池项目,项目已完工,准备验收阶段。
10.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大型沼气项目。组织实施2017年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1200m³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已完工,完成投资236.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0万元,正在进行项目审计,下一步将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11.技术服务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内已获证“三品一标”企业(6家)、正在申报和准备申报“三品一标”企业(9家)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操作培训,15家企业业务员和能环站职工共2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站长罗晓东同志介绍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形势与任务,对“三品一标”企业的监管作了要求,强调追溯企业必须如实填报追溯信息;农艺师刘鹏飞同志就国家追溯平台业务监管、监测、执法、追溯四大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进行讲解和演示,并指导学员进行上机操作。
12.“三深入”专项行动工作。自4月以来,我站按照农业局的要求,积极组织7名干部职工,每月深入卡斯社区4天,开展“三深入”专项行动,累计开展入户走访168人次。共联系4个社104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1户,特殊贫困户1户,非建档户72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74,196.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196.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66,308.95元,减少6.4%,主要原因为:
1. 工资福利收入742,214.5元,比上年增加108,124.5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39,382元,原因是2017年补发调资部分。津贴增加49,396.5元,原因是2018年调绩效工资和职级变动工资。奖金增加98,500元,原因是2018年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减少390元,原因是2017年政策性调资补发绩效工资;
2.商品服务经费34,781.59元,比上年减少15,218.41元,原因是公用经费和常规项目经费减少。
3.生活补助8,520元,增加1,004元,原因是2018年遗属补助增加1人;
4.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60.6元,比上年增加8556.6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20.16元,比上年增加17,820.16元,原因是2018年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5.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收入61,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67,317.35元。其中:基本支出906,544.85元,占总支出的93.72%;项目支出60,772.50元,占总支出的6.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3,688.45元,减少7.0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742,214.5元,比上年新增支出108,124.5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39,382元、津贴增加49,396.5元、奖金增加98,500元、绩效工资减少390元。
2.商品服务经费34,781.59元,比上年减少15,218.41元(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经费10,0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9,321.4元、水费支出902.8元、电费191.64元、邮电费支出4,800元、差旅费支出1,144元、公务接待支出462元、工会经费支出11,210.37元,其他交通费6,749.38元)
3.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8,520元;
4.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60.6元,比上年增加8,556.6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20.16元,比上年增加17,820.16元,原因是2018年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5.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支出54,120.5元;(其中:办公费7515.5元、差旅费2,2591元、公务接待费764元、专用材料费17,250元、其他交通费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6,544.8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039.05元,增长1.57%,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支出878,415.26元,比上年增加5,909.46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96.90%;
(1)工资福利支出742,214.5元,占基本支出的81.87%;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18,698元,占基本支出的24.12%;津贴支出329,856.5元,占基本支出的36.39%;奖金支出14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50%;绩效工资支出53,160元,占基本支出的5.86%。
(2)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60.6元,占基本支出的12.12%。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20.16元,占基本支出的1.97%。
(3)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8,520元,占基本支出的0.94%。
2.商品和服务支出28,129.59元,比上年增加8,129.59元,占基本支出的3.10%。(其中办公费支出5,499.4元,占基本支出的0.61%。水费支出902.8元,占基本支出的0.10%。电费191.64元,占基本支出的0.02%。邮电费支出4,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46%。差旅费支出1,144元,占基本支出的0.13%。公务接待支出462元,占基本支出的0.05%。)
3.年末在职人员8人,人均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绩效工资支出9.28万元,人均办公经费0.2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772.50元。与上年对比减87,727.5元,减少59.08%,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4,120.5元,占项目支出的89.05%。其中:办公费7,515.5元、差旅费22,591元、公务接待费764元、专用材料费17,250元、其他交通费6,000元。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的工作经费。项目开展进度100%;
2.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6,652元,占项目支出的10.95%。其中:办公费3,822元、其他交通费2,230元、邮电费600元。用于农残检测、“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工作。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7,317.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3,688.45元,减少7.0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742,214.5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18,698元、津贴支出329,856.5元、奖金支出140,500元、绩效工资支出53,160元,。比上年新增支出108,124.5元;
2.商品服务经费34,781.59元,(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经费10,0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9,321.4元、水费支出902.80元、电费191.64元、邮电费支出4800元、差旅费支出1,144元、公务接待支出462元、工会经费支出11,210.37元,其他交通费6,749.38元)比上年减少15,218.41元。
3.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8,520元,比上年增加1,004元。
4.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60.6元,比上年增加8,556.6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20.16元,比上年增加17,820.16元。
5.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支出54,120.50元;(其中:办公费7,515.50元、差旅费22,591元、公务接待费764元、专用材料费17,250元、其他交通费6,000元)。上年对比减少87,727.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5,51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18,698元、津贴支出329,856.50元、奖金支出140,500元、绩效工资支出53,160元、商品服务经费34,781.59元,(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经费10,0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9,321.40元、水费支出902.80元、电费191.64元、邮电费支出4,800元、差旅费支出1,144元、公务接待支出462元、工会经费支出11,210.37元、其他交通费6,749.38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8,52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680.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860.6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20.1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12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支出54,120.50元;(其中:办公费7,515.50元、差旅费22,591元、公务接待费764元、专用材料费17,250元、其他交通费6,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元,支出决算为1,226元,完成预算的9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26元,完成预算的94.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124元,下降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4元,下降9.1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了124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26元,占94.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1,22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和乡镇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资产总额549,439.93元,其中,流动资产109,369.93元,固定资产440,0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6.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2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49439.93 | 109369.93 | 440070 | 273255 | 16681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8年年初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10,000元,实际支出6,652元,结余3,348元在2019年跨年度实施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