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1-7-06_A/2019-103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超额完成年初计划任务

目前共开办拖拉机驾驶员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班4期,第四期正在开展着培训,全年培训学员222人,完成年初150人计划任务的148%,其中拖拉机驾驶员197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25人。农机培训市场近年来受省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执行《云南省运输型拖拉机行业管理规范(暂行)》这一政策形势影响,农村有些地区人民群众对农机培训认识有些偏差,以为驾驶员培训和拖拉机落户一样取消了,形成了今后没有培训了或驾驶拖拉机根本就不必培训的思想,经过农机学校的大力宣传,取消群众疑惑和不解,对农机培训有了新的认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0人,超额完成了年初的计划。

2.项目扫尾工作全面结束

农机校2018年没有任何项目培训,2017年度所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前期理论培训、实作训练和外出参观学习在当年年底已经全面实施结束,2018年遗留的是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申请、发放和跟踪回访、档案资料装订等扫尾工作,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上半年已完成全部扫尾工作,圆满实现各项绩效目标,具体扫尾工作完成情况如下:2018年5月上旬完成中央和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学员证书的申请、发放工作; 6月底完成对学员的跟踪回访和档案资料装订工作,准备迎接验收。

3.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根据昌宁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和农业局党委的安排,农机校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学校的建档立卡户安排在卡斯镇龙塘社区和大塘村,一般联系户安排在卡斯镇邑林村,大家克服入户山高坡陡、雨雾缭绕、夜色灰朦、交通不便等困难,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好规定的各项工作,积极协助挂钩村组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与挂钩户、联系户做亲戚,交朋友,按规定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4.其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一年来,县农机校坚决服从上级安排,履职尽责,统筹抓好法宣学习、普通话学习、综治维稳、禁毒防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66,74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740.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93987.38元,减少率27.71%,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减少、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8,031.22元。其中:基本支出966,740.19元,占总支出的94.04%;项目支出61,291.03元,占总支出的5.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78.10元,减少25.55%,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减少、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6,740.1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78.1元,减少25.55%,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减少、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减少。

1.人员经费支出910605.4元,比上年增加162486.4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38895元,津贴补贴增加117651元,奖金增加112000元,绩效工资减少494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21210.4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328元,减少457184.60元。2018年度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决算。

3.商品服务支出49806.79元。比上年减少519470.93元,其中:办公费减少98770.27元,水费减少3501.60元,电费减少5147.22元,差旅费增加4420元,维修费减少123077元,邮电费减少2314.49元,培训费减少77667.55元,租赁费减少613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90元,工会费增加12160.95元,福利费减少616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2696.75元,省级项目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减少17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91.03元。占总支出的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03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52878.10元,减少25.55%,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减少、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7,90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94468元、津贴补贴328015元、奖金160000元、绩效工资8000元、办公费4893.6元、水费6094.2元、电费12230.04元、邮电费8088元、差旅费4420元、租赁费450元、培训费530元、公务接待费940元、工会经费12160.9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32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12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元,支出决算为940元,完成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0元,完成预算的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接待次数,节约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90元,下降38.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0元,下降38.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接待次数,节约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4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农机相关工作交流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637,129.24元,其中,流动资产68,309.82元,固定资产2,568,819.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500.6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6,500.61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32.69平方米,账面原值426647.0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4163.5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37129.24

68309.82

2568819.42

1981521.42



15940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