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9-1029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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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属农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多种经济作物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生产技术的制定、宣传、推广、培训并组织实施;接收群众咨询,指导农民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问题、难题;负责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数据的记录,及时做好项目总结;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负责组织蔬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花卉等经济作物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经济作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负责各种经济作物生产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昌宁县经作站紧紧围绕全县经济作物发展的需求,经全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我县经作创收产业持续稳步发展。
果蔬产业:参与县域果蔬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认真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和实践技能学习;撰写主要果蔬作物A级绿色标准栽培技术操作规程;昌宁县2017年柑橘黄龙病调查;昌宁县2017年柑桔溃疡病调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搞好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等的引进和试验示范。
中药材:截至2017年10月16日,全县累计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5746亩,其中2017年度种植12024.7亩,占计划数11000亩的109.3%,收获产量1.28万吨(鲜品),占任务数1.8万吨的71.1%,实现农业产值8960万元,预计全年可完成种植面积16000亩,占计划数11000亩的145.5%,可收获产量1.81万吨(鲜品),占任务数1.8万吨的100.6%,可实现农业产值1.267亿元。
蚕桑产业:新植桑园5700亩,建设高产桑园示范区6块;改造低产桑园6000亩,举办标准化低产桑园改造示范样板3块;新建小蚕共育室30座900平方米、地蚕养殖大棚10000平方米;养蚕3.4万张,交售鲜茧1190吨,实现产值452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226107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1074.5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399856.10元,增加率21.48%,年度执行中调整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工会经费收入28614.63元、新增人员经费收入372314.17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减1072.7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2261074.55元。其中:基本支出2261074.5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99856.10 元,增加率21.48%,年度执行中调整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工会经费支出28614.63元、新增人员经费支出372314.17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减1072.7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1074.55元。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支出增加372314.17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减支出1072.7元,工会经费支出增加28614.6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1个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及上年度无项目。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1074.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99856.10 元,增加率21.48%,年度执行中调整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工会经费支出28614.63元、新增人员经费支出372314.17元、日常公用经费调减1072.7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794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885407.94元,其中:基本工资728728.50元,津贴补贴780679.44元,绩效工资376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541.93元,其中:办公费32407.3元,手续费245元,水费690元,差旅费5891元,培训费4000元,公务接待费694元,工会经费28614.6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12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259.80元,职业年金缴费11864.8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元,支出决算为694元,完成预算的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4元,完成预算的6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次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6元,下降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元,下降4.9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及人员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9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技术交流工作,农业产业发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资产总额1312293.72元,其中,流动资产911409.2元,固定资产395884.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93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12293.72 | 911409.2 | 395884.52 | 149144.52 | 0 | 0 | 246740 | 0 | 0 | 500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