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9-103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属农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全县甘蔗新良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大面积甘蔗新技术推广及高产高糖栽培示范,宣传培训广大蔗农,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及科技水平,促进全县甘蔗产量和糖分的提高。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昌宁县甘蔗站紧紧围绕全县甘蔗产业发展的需求,经过全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促进了我县甘蔗产业持续稳定性增长。
一是甘蔗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二是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三是积极做好有关试验示范工作;四是推广了大批优良品种;五是高产创建成效明显;六是实施了蔗农蔗甘蔗技术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422715.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2715.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0372.77元,减少3.28%,主要原因为:
1. 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收入减少150000元;
2. 财政下达办公费追减10762.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1483955.83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715.83元,占总支出的95.87%;项目支出61240元,占总支出的4.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减少217842.27元,减少12.8%,主要原因为:
以下项目减少,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8709.5元,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0000元,历年结余项目款9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2715.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225.23元,增长5.98%,主要原因为:
1.2018年增加职工工资。
2.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00752.3元,房租收入减少办公经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37%,年人均115195.3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3%。年人均1603.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067.5元,减少82.96%。
主要原因为:以下项目减少,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8709.5元,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0000元,历年结余项目款9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其中:差旅费28160元,培训费4864元,专用材料费12500元,劳务费15716元。该项目顺利开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高了甘蔗产量及糖分,促进蔗农增加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3955.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上年支出1701798.1元,与上年对比减217842.27元,减少12.80%。
主要原因为:以下项目减少,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8709.5元,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50000元,历年结余项目款9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051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00139元,商品服务支出37359.2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12元,合计1240510.2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2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182205.6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61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在云南省甘蔗体系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28160元,培训费4864元,专用材料费12500元,劳务费1571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元,支出决算为13835元,完成预算的98.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35元,完成预算的98.8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资金比年初预算减少1165元,其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政策。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48.5元,下降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8.5元,下降5.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83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83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8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甘蔗业务工作人员及蔗糖产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甘蔗技推广站资产总额5916577.85元,其中,流动资产4086247.85元,固定资产1830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8673.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52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3252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00元(已上交财政);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6042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916577.85 | 4086247.85 | 1830330 | 1474000 | 35633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