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19-103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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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决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部门职能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监测。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情况
(1)国家强制免疫、地方强制免疫和非强制免疫工作情况
今年春秋两防,累计开展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猪口蹄疫703966头、牛口蹄疫145082头、羊口蹄疫215557只、高致病性禽流感1277218只、小反刍兽疫205412只,免疫密度分别为91.28%、91.06%、91.02%、90.96%、91.8%;开展地方性和非强制免疫病种猪瘟410137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361926头、新城疫604210只(羽)、羊痘6821只,羊梭菌病5159只、禽霍乱37415只、牛出败13545头、狂犬病11725条。在市级的大力推动下,我中心将“两档一册”和电子免疫档案建设作为各级考核动物免疫工作的重要内容,促使防疫工作档案痕迹资料进一步规范建立。2008年秋防—2018年秋防,全县共订购发放云南省统一格式的《规模养殖免疫档案》2023册、《散养户免疫档案》7989册、《免疫户口册》132437册,全县纸质免疫档案和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率达100%,《免疫户口册》覆盖率达90%以上。
(2)免疫抗体检测工作情况
今年,共完成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猪血清208份,牛口蹄疫抗体检测血清315 份,羊口蹄疫抗体检测血清320份,禽流感、鸡新城疫抗体检测鸡血清265份,羊小反刍兽疫抗体检测325份。通过检测,今年春防,猪瘟抗体合格率为95.2%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合格率为98.1%,猪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为95.2%,牛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为74.8%,羊口蹄疫抗体合格率为 88.4%,禽流感抗体合格率为74.07%。秋防抗体检测工作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
(3)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情况。
为及时掌握全县动物疫情动态,春秋防期间我中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是成立工作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防控和巡查。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各乡(镇)及时、准确、依程序报告动物疫情,对动物疫情坚持“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小范围”的原则,把损失降到最低;二是县、乡、村三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组织,进村入户认真指导养殖户做好疫病防控工作;三是指派专人到县城牲畜交易市场、活禽交易市场进行巡视,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环境消毒工作;四是今年由于受境外疫情的影响,在防堵境外疫情的同时,累计处置输入性零星可疑动物疫情 3起,出动车辆 8次,人员 32人次,消耗大碱2吨,碘伏 20万毫升,消毒养殖场(区) 12 场次、养殖农户约56户,有效地消灭了动物疫源,净化了养殖环境,确保了全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五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现库存大碱60吨、碘伏、氯制剂、消毒灵等消毒物资 500万毫升。
(4)动物疫情与监测阳性系统上报管理情况
昌宁县共启用 “动物疫情信息月报”系统一个,“监测阳性系统”尚未启用,在系统的管理上,坚持专人负责上报管理的原则,并于每月的21日-23日通过“动物疫情信息月报”系统完成县级本月“动物疫情信息月报”的填报工作,目前系统管理使用正常。
(5)乡(镇)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情况
今年,通过对全县13个乡镇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村社干部意见、权衡各类动物存栏、村民接受程度等措施,今年秋防,鸡飞镇、湾甸乡的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正式启动,两乡镇秋防共免疫猪口蹄疫45550头,牛口蹄疫5213头,羊口蹄疫12046只,羊小反刍兽疫11756只,禽流感93190只,群体免疫密度分别为:91.9%、92.6%、92.3%、90%、90.9%,同时,开展狂犬病免疫700只,该项工作的试点,为下步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探索出了新的路子。
2.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完成情况。
一是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要求,采集猪脾、肺各30份进行蓝耳病和流感监测;犬血清20份、犬棉拭子10份进行狂犬病监测;鸡喉气管45份,鸭候气管15份进行禽流感和鸡新城疫检测。二是采集猪血清104份,牛血清159份,羊血清164份进行布病监测,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三是认真开展奶牛结核病监测,目前全县共存栏奶牛7头,开展结核病检测7头,检测率为100%,结果全部阴性;四是继续做好马传染性贫血的监测工作,共采集马属动物学清10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五是完成马属动物马鼻疽检测20匹,结果全部为阴性;六是认真做好活禽市场的禽流感监测工作,按时采集活禽口腔、泄殖腔、环境和运输工具棉拭子样品330份,其中:阴性328份,待检2份。
3.动物疫病专项病监测工作情况
完成非洲猪瘟专项病监测样品采集送检血清、全血各50份;羊蓝舌病血清样品30份;布病、小反刍兽疫疫病净化血清样品700份,眼、鼻棉拭子样品各700份,结果待检。
4.饲料、“瘦肉精”抽样检测工作情况
今年,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深入柯街、卡斯两镇开展抽检工作。全年共采集猪尿进行“瘦肉精”检测20份,经检测,未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同时,完成饲料抽样16批次,不合格1批,合格率为93.8%。
5.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为及时掌握全县动物疫情动态,我中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是成立工作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控和报告。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各乡、镇及时、准确、依程序报告动物疫情,对动物疫情坚持“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小范围”原则,把损失降到最低。全年累计开展疫病巡查13乡镇1238人次,出动车辆310车次;二是县、乡、村三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组织,进村入户认真指导养殖户做好疫病防控工作。三是指派专人到县城牲畜交易市场、活禽交易市场进行巡视、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环境消毒工作。今年,由于受境外疫情的影响,在防堵境外疫情的同时,累计处置输入性零星可疑动物疫情 3起,出动车辆 8次,人员 32人次,消耗大碱2吨,碘伏 20万毫升,消毒养殖场(区) 12 场次、养殖农户约56户,有效地消灭了动物疫源,净化了养殖环境,确保了全县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五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现库存大碱60吨、碘伏、氯制剂、消毒灵等消毒物资 500万毫升。四是认真开展兽医咨询服务工作,全年共接受群众咨询服务6000余次,通过与广大养殖户交流,从而提高了对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能力。
6.生猪规模养殖场财政直补“先打后补”工作情况
我县自2017年被省农业厅列为全省3个实施生猪规模养殖场口蹄疫财政直补试点县工作以来,我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年内共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口蹄疫财政直补工作试点4个规模养殖场,该项工作的推进及实施,将大大提高生猪规模养殖场的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为其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7.实验室能力比对情况
根据《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云南省兽医系统实验室能力比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精心组织,细心开展实验,实验结果与省中心参考结果一致。
8.“三深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4月以来,我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包点开展“三深入”专项行动。中心14名干部职工,共联系9个社22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51户,非建档户172户。完成社会扶贫app安装51户,发动建档立卡户种植中草药5户10亩。累计开展入户走访689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063,06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3,069.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719.65元,减少5.2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的原因是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063,069.15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069.1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114719.65元,减少5.26%,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3,069.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719.65元,减少5.26%,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3,069.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4719.65元,增减少5.26%,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减少34472.17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7,10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49716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资金595212元、津贴补贴支出资金334644元、奖金389780元,绩效工资支出3300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027.83元,其中:办公费18886.81元、印刷费15203.10元、电费1005.89元、邮电费16000元、差旅费1681元、培训费1991元、专用材料费11417.2元、劳务费9948元、工会经费25527.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63元,其中:抚恤金33115元、生活补助1248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96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248887.20元、职业年金27075.1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1,367元,完成预算的2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7元,完成预算的2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资金,由于使用县畜牧兽医局安排的县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支付车辆维修费接待费等,未使用预算资金3633元,因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923元,下降7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元,下降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汽车大修、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资金3633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7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521,331.61元,其中,流动资产404,386.61元,固定资产1,116,9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545.4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3,060.43元,固定资产增加38,5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21331.61 | 404386.61 | 1116945 | 690841 | 176000 | 25010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