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19-10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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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预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该局主要部门职能是负责全县畜牧产业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昌宁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及各乡镇农业中心的支持配合下,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8年畜牧业生产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函〔2018〕31号)文件要求,昌宁县畜牧兽医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山地牧业发展方向,以稳步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巩固生猪产业,壮大发展牛羊产业,突出抓好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推广、畜牧科技推广草原生态奖补、草原监测、草地资源清查和畜牧项目实施等工作,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畜牧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畜牧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年内出栏肉牛8.25万头、生猪113.86万头、肉羊18.79万只、家禽309万羽,同比增长2.43%、0.08%、0.54%和5.86%;年末存栏牛20.15万头、生猪88.53万头、羊22.09万只、家禽162万羽,同比增长5.50%、-0.12%、4.20%和3.47%。完成肉类总产11.17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23.88亿元,同比增长3.6%和9.54%。
(2)畜牧业科技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2522头(其中黄牛7900头、水牛4622头),同比增长1.45%;完成生猪改良12.6226万窝(其中人工授精4.6553万窝、本交1.656万窝),同比增长3.07%;完成山羊改良19297只,同比增长3.54%;农田种草32300亩,同比增长8.46%;推广青贮氨化饲料19.85万吨,同比增长3.41%;开展科技培训92期5020人次。
2、畜牧养殖项目稳步推进
(1)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
①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
项目在珠街乡比此草场和比此村、羊街村、谷满村、子堂村实施,项目实施内容为草地建设8500亩(其中:改良草地7200亩、人工草地1300亩);划区轮牧围栏1300亩(5000米);扶持草食畜牛羊养殖示范户26户,建棚圈5660平方米,贮草棚1350平方米,购置饲草料机械26台。完成草地建设8500亩(其中:改良草地7200亩、人工草地1300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完成草地围栏1300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完成棚厩建设6082.6平方米(其中牛舍5682.4平方米,羊舍400.2平方米),完成建设任务的107.5%;完成贮草棚1506.8平方米,完成计划建设1350平方米的111.6%;购置饲草料机械26台,完成计划26台的100%。等待市级验收。
②2017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项目在卡斯镇大塘村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草地建设3000亩,牛羊棚圈建设3600平方米,储草棚建设1300立方米,围栏3000亩。完成草地建设3000亩,完成项目计划的100%,其中多年生草地建设1800亩,人工草地建设1200亩;完成草地划区轮牧围栏3000亩12000米,完成项目计划的100%;29户示范户完成棚圈建设3688.9平方米,完成项目计划102.5%,其中牛舍2324.9平方米,羊舍1364平方米;29户示范户完成储草棚建设1329.7立方米,完成项目计划的102.3%。等待验收。
(2)草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①按时完成草原直补资金兑付。完成草原生态补奖直补资金兑付5543750元,其中:禁牧补助资金1711500元,草畜平衡奖励资金3832250元,涉及全县13乡镇 122个村58104户。
②开展草原法宣传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断增强公民依法保护草原的思想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草原、保护草原的良好氛围。
③草原监测工作
根据省市草原监测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县草原进行监测,分为固定监测点监测和常规监测。
固定监测点监测。从2018年3月底起,14次对草原固定监测点进行物候期观测,5月15日开始每月两次,16次对植物群落特征及生产力调查和生态状况监测。植物群落特征及生产力调查内容包括:群落照片、高度、盖度、总产草量、食产草量;生态状况监测内容包括地表观测、土壤水分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常规草原监测。从3月底起2次对进行物候期观测,内容包括:群落照片、高度、盖度;7月份下旬开始进行生长盛期草原生产力测定及牧户入户调查,11月份开始进行枯黄期观测。
④完成草地清查工作
按照昌宁县草地资源清查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完成草地资源调查热性草丛12个样地36个样方;暖性草丛12个样地36个样方;人工草地3个样地9个样方;非草地类3个样地,9个样方,共计30个样地90个样方;开展100户入户调查工作,整个工作历时11个月全部完成了草地资源清查外业调查任务。通过清查全县共有草地30.17万亩,其中草原13.6万亩,草地资源16.57万亩。涉及3409个图斑。
3、指导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畜禽养殖项目实施
(1)生猪养殖项目。全县财政整合资金实施16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78户建档立卡户生猪养殖示范户,引进推广LY良种母猪6068头、良种公猪77头,带动602户建档立卡户发展生猪生产。同时狠抓猪人工授精改良和技术培训,提高生猪养殖技术和良种覆盖率。
(2)旭瑞土鸡“寄存代养”项目。涉及田园镇14户、温泉镇71户,共85户建档立卡户,每户建棚圈40平方米、运动场100平方米,户均代养土鸡500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纳入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52346.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10810.32元,占总收入的97.6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1536元,占总收入的2.38%。比上年减少5249144.68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纳入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2018年无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741161.84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767.54元,占总支出的13.36%;项目支出10172394.3元,占总支出的86.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纳入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2018年无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8767.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401.75元,减少2.76%,主要原因分析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7239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91455.71元,减少49.8%,主要原因是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纳入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2018年无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7419.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4%。与上年对比减少10101574.19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纳入财政资金整合,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2018年无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362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18399.72元,项目支出1015221.37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6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894664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1%。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50000元、病虫害控制945066.6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80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6845088.33元。农业生产资料补贴649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2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000元,支出决算为19758.3元,完成预算的50.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22.3元,完成预算的4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36元,完成预算的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584.3元,下降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少730.3元,下降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4元,下降2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2.30元,占65.40%;公务接待费支出6836元,占34.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2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22.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畜牧产业发展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昌宁县畜牧产业发展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445.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2986.88元,下降47.4%,主要原因分析县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经费支出减少90000元、动物屠宰监管经费减少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19846.72元、手续费572.90元、水费338.40元、电费653.40元、邮电费16元、差旅费10640元、会议费1500元、公务接待费6836元、劳务费805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22.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资产总额2844821.06元,其中,流动资产2065601.06元,固定资产7783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85118.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84818.79元。无形资产减少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29平方米,账面原值14816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357.9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44821.06 | 2065601.06 | 778320 | 406911 | 371409 | 9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62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34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