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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19-1029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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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决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畜牧工作站主要部门职能是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畜牧科技推广;培训;畜禽产品基地和畜牧业有关建设项目的技术推广;畜牧产业化经营及技术管理及草原资源管护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畜牧业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全县年内出栏肉牛8.29万头、生猪113.94万头、肉羊18.84万只、家禽309.77万羽,同比增长-0.12%、0.36%、3.4%和6.36%;年末存栏牛20.20万头、生猪89.77万头、羊23.55万只、家禽163.48万羽,同比增长0.55%、1.12%、10.6%和4.05%。完成肉类总产11.18万吨,禽蛋总产3169吨,同比增长0.44%和9.13%。

2 畜牧业科技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2604头(其中黄牛8088头、水牛4516头),同比增长2.11%;完成生猪改良12.1493万窝(其中人工授精9.6965万窝、本交2.4528万窝),同比增长-0.79%;完成山羊改良22888只,同比增长22.8%;农田种草30476亩,同比增长-4.84%;推广青贮氨化饲料18.6619万吨,同比增长-2.78%;开展科技培训62期3655人次。

3 畜牧养殖项目稳步推进

(1)组织实施2017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

项目在卡斯镇大塘村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为草地建设3000亩,牛羊棚圈建设3600平方米,储草棚建设1300立方米,围栏3000亩。完成草地建设3000亩,完成项目计划的100%,其中多年生草地建设1800亩,人工草地建设1200亩;完成草地划区轮牧围栏3000亩12000米,完成项目计划的100%;29户示范户完成棚圈建设3688.9平方米,完成项目计划102.5%,其中牛舍2324.9平方米,羊舍1364平方米;29户示范户完成储草棚建设1329.7立方米,完成项目计划102.3%。等待验收。

(2)指导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畜禽养殖项目实施

生猪养殖项目。全县财政整合资金实施16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78户建档立卡户生猪养殖示范户,引进推广LY良种母猪6068头、良种公猪77头,带动602户建档立卡户发展生猪生产。同时狠抓猪人工授精改良和技术培训,提高生猪养殖技术和良种覆盖率。

旭瑞土鸡“寄存代养”项目。涉及田园镇14户、温泉镇71户,共85户建档立卡户,每户建棚圈40平方米、运动场100平方米,户均代养土鸡500只。

4 草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1)按时完成草原直补资金兑付。完成草原生态补奖直补资金兑付554.375万元,其中:禁牧补助资金171.15万元,草畜平衡奖励资金383.225万元,涉及全县13乡镇 122个村57916户。

(2)开展草原法宣传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不断增强公民依法保护草原的思想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草原、保护草原的良好氛围。

2018年6月12日至16日,昌宁县草原监理站由分管草原执法一名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利用街天深入基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广大农牧民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摘录)》《草原防火条例》《草原司法解释》及地方性法律法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及草原承包,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贯彻实施草原法,依法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草原防火的基本常识的宣传和咨询。 在开展宣传活动过程中,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4000份、悬挂宣传横幅3条,接受现场咨询320人/次。通过开展草原普法宣传,使广大牧民充分了解草原法相关内容以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相关政策的内容、目的意义,主动配合做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草原、保护草原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 草原监测工作

根据省市草原监测文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对全县草原进行监测,分为固定监测点监测和常规监测。

(1)固定监测点监测。从2018年3月底起,14次对草原固定监测点进行物候期观测,5月15日开始每月两次,16次对植物群落特征及生产力调查和生态状况监测。植物群落特征及生产力调查内容包括:群落照片、高度、盖度、总产草量、食产草量;生态状况监测内容包括地表观测、土壤水分监测,工作正常开展。

(2)常规草原监测。从3月底起2次对进行物候期观测,内容包括:群落照片、高度、盖度;7月份下旬开始进行生长盛期草原生产力测定及牧户入户调查,11月份开始进行枯黄期观测。

(3)完成草地清查工作

按照昌宁县草地资源清查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完成草地资源调查热性草丛12个样地,36个样方;暖性草丛12个样地,36个样方;人工草地3个样地,9个样方;非草地类3个样地,9个样方,共计30个样地,90个样方;开展100户入户调查工作,整个工作历时11个月全部完成了草地资源清查外业调查任务。通过清查全县共有草地30.17万亩,其中草原13.6万亩,草地资源16.57万亩。涉及3409个图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畜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266,76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6,766.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54346.14元,减少21.86%,主要原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资金增加123907.66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资金减少41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资金减少68253.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0,005.96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766.86元,占总支出的94.53%;项目支出73,239.10元,占总支出的5.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0653.86元,增长4.17%,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招录一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在职人员调资;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60215.28元,减少83.10%,主要原因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畜牧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6,766.8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53.86元,增长4.17%,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新招录1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7%,年人均95839.5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3%,年人均3832.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畜牧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39.1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0175.39元,减少81.85%,主要原因分析无项目,项目资金使用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7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额度结余73239.10元,2018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的开展使用2017年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00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79521.53元,减少17.26%,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资金增加123907.66元。

2.项目支出财政资金减少335175.39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资金减少68253.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2,42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054234.50元、商品服务支出资金42152.2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6041.9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33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338.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5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73,23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修复与利用资金73239.1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不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畜牧工作站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畜牧工作站资产总额1,958,815.21元,其中,流动资产190,390元,固定资产1,766,925.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909.5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341.51元,固定资产减少376,5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250,8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616元;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255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706.8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58815.21

190390

1766925.21

1347643.65



419281.56



15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额度结余73239.10元,2018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的开展使用2017年结余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