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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18-1101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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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属农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的农业植物病、虫、草、鼠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病虫、草、鼠害综合治理;农药监督管理;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新农药的试验示范;农药和植物保护新技术培训。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全县设病虫测报点16个,其中县级3个,乡镇13个。编制《农作物病虫简报》6期,印发《农作物病虫简报》250份。

2.植物检疫:(1)加强植物检疫知识学习、宣传、培训,在重点地区开展巡回宣传咨询活动4次,粘贴标语6条,设置宣传栏1块,发放资料350份,开展产地检疫、市场检疫专项执法宣传检查培训4次300人次,现场咨询120人次。(2)严格规范管理,依法按程序实施行政审批,出据产地检疫报告14份,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9份;出据植物检疫要求书6份;省内调运检疫证7份;省外调运检疫证358份。(3)开展有害生物疫情普查与监控:建立薇甘菊、黄龙病、虉草、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监测点各一个。开展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毒麦、小麦全蚀病、小麦腥黑穗病、菟丝子属、大豆疫病、红火蚁、蔗扁蛾、稻水象甲、马铃薯甲虫、马铃薯晚疫病、三叶斑潜蝇、葡萄根瘤蚜等重点检疫对象的普查工作。

3.农药管理:(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素质:出动人员十多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咨询群众200多人次;8至10月我站举办新《农药管理条例》知识培训六场次,共培训农药经营从业人员326人。(2)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农药安全使用: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共计检查了全县13个乡镇农药经营门市部356个次。

4.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1)今年全县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138万亩次,计划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130万亩次,实际完成147.91万亩次。(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计划绿色防控及专业化统防统治24万亩,完成28.13万亩,超任务4.13万亩。

5.试验和示范:推广小麦“一喷三防”4万亩,涉及田园、大田坝、耈街、珠街4乡镇,每乡镇10,000亩。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样板4,000亩,每乡镇1,000亩。

6.农业科技宣传、培训:(1)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学员532人。并以样板为中心,结合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大力开展各种技术培训和现场培训21期,培训农民1,750人。(2)小麦“一喷三防”现场培训会2次135人,发放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规程科技宣传资料200份。(3)现场宣传培训7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00份,张贴标语7幅,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出动车辆5辆次,培训人员45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为昌宁县植保植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9,25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252.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06,312.19元,增长9.91%,主要原因为:

1.财政拨入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结转资金,减少收入160,000元。

2.财政拨入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新增收入30,000元。

3.财政拨入基本支出新增收入236,312.1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1,339,252.85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252.85元,占总支出的85.81%;项目支出190,000元,占总支出的14.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426,312.19元,增长46.7%,主要原因为:

1.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调资增加支出236312.19元;

2.项目支出增加支出19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9,252.85元。与上年对比增236,312.19元,增长25.88%,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基本支出143768.8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04%,人均120,512.3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6%,人均2,5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支出92543.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植保植检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190,000元,主要原因为:

1.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结转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6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新增支出3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252.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426,312.19元,增长46.7%,主要原因为:

1.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结转项目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000元;

2.病虫害防治工作经费,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0元,

3.财政拨款资金基本支出,新增基本支出236,312.1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6,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34,040元,项目经费支出30,000元,公用经费22,5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71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571.2元、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2,141.6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5%。主要用于办公费2,390元;印刷费3,000元,差旅费6,700元,培训费3,660元,专用材料费144,2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植保植检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元,支出决算为4,189元,完成预算的8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9元,完成预算的87.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的政策。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01元,下降1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1元,下降12.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响应厉行节约的政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189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8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8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乡镇农业中心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312,843.8元,其中,流动资产196,423.8元,固定资产110,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1,794.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61,794.48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昌宁县植保植检站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9,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19,000元,主要用于:201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结转项目资金1,119,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部门平均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