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8-1101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01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水产站隶属农业局领导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由水产工作站、渔政管理站、船舶检验站组成。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县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进行各种水产养殖试验示范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及养殖推广;贯彻执行、宣传国家有关鱼类资源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全县江河鱼类资源养护、渔业水域环境保护和保障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宣传国家有关渔业船舶检验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全县渔业船舶的检验、登记等相关管理工作;做好全县各类有关统计上报和有关水产养殖规划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县共完成水产养殖面积77,970亩,其中:池坝塘养鱼2,460亩,水库养殖75,510亩(包含小湾库区养殖面积72,330亩,网箱养鱼55亩,水库养鱼3,180亩),完成年初计划数的100%。推广稻田养鱼40,000亩;完成水产品产量12,700吨。生产水花1.6亿尾,培育夏花以上鱼种600吨,投放鱼种930吨。
2.抓好苗种生产,加强鱼苗站建设
为满足市场需求,保证省市下达我县的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开春后,县水产站及时派出水产技术人员深入全县各苗种繁育场站和繁殖农户家中作技术指导,帮助场家和农户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严把苗种质量关,年内全县共生产水花1.6亿尾,培育夏花以上鱼种600吨,投放鱼种930吨。
3.稻田养鱼技术推广示范
全年完成稻田养鱼40,000亩,产量1306吨。2017年全县共计完成稻鱼工程示范200亩,其中漭水镇150亩,田园镇九甲村50亩的稻鱼工程示范样板,投资8万元对农户给予鱼苗鱼种优惠补助。全年共向两个稻鱼工程示范区农户免费投放稻田养鱼鲤鱼种2,857公斤,涉及100余户农户。在两个稻鱼示范区发放《昌宁县稻田养鱼技术措施》200余份。9月底,稻田测产结果:九甲养鱼稻田的稻谷平均单产为661.7公斤;水产工作站技术员现场称重,项目区鲜鱼最高单产113公斤,平均单产80公斤。稻田养鱼以其生态环保、投资少、见效快、稳粮增收等优点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欢迎。
4.湾甸健康养殖示范建设
2017年为提高昌宁县渔业总产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完成了湾甸健康养殖示范建设项目,投入项目资金15.48万元,完成湾甸乡政府示范养殖池塘40亩。共投放鲤鱼、草鱼、鲢鳙鱼鱼种5,300公斤。
5.增殖放流工作
2017年下达增殖放流资金15万元,购买3cm以上鲢鳙鱼鱼种60万尾,9月25-26日向小湾库区投放45万尾、立觉河水库8万尾、大城水库投放7万尾,圆满完成增殖放流任务。为修复昌宁县的渔业资源,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做出了积极贡献。
6.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污染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为保障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污染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一年来,县渔政管理站结合全县渔业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全县重点渔业养殖区和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强化渔政执法监管。执法检查主要采用实地检查指导和签订责任书的方式,截止10月份全年县渔政部门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40车次,开展日常执法检查14次,专项检查3次,保证日常检查每月不低于1次,与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共签订《昌宁县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14份,《昌宁县水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14份,渔业船舶安全责任书3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2份,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4份,《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声明书》7份,年审渔船7艘。查找渔船一般安全隐患10条,全部整改完成。通过强化渔政执法监管,在全县积极营造了安全的水产品生产、消费环境,有效促进了全县渔业健康稳步发展和渔民增收。
7.加大池塘精养高产和水库养鱼推广力度
为加大渔业科技推广力度,实现渔业产量递增,县水产站大力推广池塘无公害健康养殖和水库养鱼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养殖单产,增加养殖经济效益,加快水产养殖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生态型转变。罗非鱼养殖和特种水产品养殖面积均有所增加。
8.完成渔业信息化管理工作
为加强渔业信息建设,省农业厅拨给渔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购买渔业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渔船检验设备、电脑、执法监控点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为昌宁县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158,2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8,27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591,019.59元,增长37.71%,主要原因为: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减少200,000元;
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增加100,000元;
3.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增加300,000元;
4.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津贴补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72,393.74元。其中:基本支出1,722,393.74元,占总支出的79.29%;项目支出450,000元,占总支出的20.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634,514.63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为: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减少200,000元;
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增加100,000元;
3.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增加300,000元;
4.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津贴补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2,393.74元。与上年对比增434,514.63元,增长33.74%,主要原因为:
2017年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27%,年人均104,801.9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73%,年人均10,024.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产工作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200,000元,增长80%,主要原因为: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减少200,000元;
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增加100,000元;
3.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增加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2,393.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634,514.63元,增长41.26%,主要原因为: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减少200,000元;
2.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增加100,000元;
3.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增加300,000元。
4.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津贴补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9,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1,309,12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6,17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4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15,393.80元;退休费43,064.9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464,11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6%。主要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支出150,000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项目支出300,000元。上年存货油料支出14,115.0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00元,支出决算为4,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0元,占69.57%;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元,占30.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渔政执法、水产技术推广、船舶检验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渔政执法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558,589.96元,其中,流动资产15,264.96元,固定资产522,3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884.9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115.04元,固定资产增加9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21,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475,000元。主要用于:渔业信息化建设95,000元;增殖放流购买鱼苗鱼种及相关费用150,000元;健康养殖示范购买鱼苗鱼种及相关费用230,00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主要民主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7年度评价得分为99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