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8-1101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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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属农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全县粮油新良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大面积粮油新技术推广及高产栽培示范,宣传培训广大农民,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及科技水平,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促进全县粮油产量的提高。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农科所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成立了昌宁县农科所农田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基本农田污染防治方案”、“2017年昌宁县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 昌宁县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方案”,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落实。
2.完成2011年中央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昌宁县昌粳系列优质水稻品种繁育与推广”及2012年中央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昌宁县优质果蔬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两个项目的市级验收准备工作,两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分别为100万元、80万元,共180万元,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3.完成2008年-2015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的市级、省级验收工作
农科所在收到保山市土肥站转发云南省土肥站《关于认真做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第二批项目县省级集中验收准备的通知》(云土肥﹝2017﹞7号)后,及时组织单位内业务相关人员对昌宁县2008年项目启动以来的7年工作情况对照文件通知所列验收准备内容认真完成未实施结束项目的遗留工作扫尾、资料查缺补漏、项目资金审计等工作,通过工作人员的努力,我县的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于2017年9月28日顺利通过市级验收。2017年11月8日通过省级验收工作。
4.“昌宁县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工作有序开展
昌宁县2016年被列为云南省第二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拨付的科研资金10万元仍未使用,为使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工作有序开展,科研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更好的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昌宁县农科所与设站专家密切配合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科研经费的支持环节,制定科研经费使用计划上报设站专家审核批准后积极开展各项试验示范工作,使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5.立足本职、认真完成各项试验示范工作
(1)2016-2017年小春季开展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
A农科所育种基地麦类种子繁殖:大麦繁殖示范总面积9亩,品种为“保大麦8号”,总产量3,852公斤,平均单产428公斤;旱地小麦品种示范繁殖6.5亩,品种为“昌麦8号”,总产1,462公斤,平均单产225公斤。
B完成保山市啤饲大麦多点试验一组,共24个品种,24个小区,不设重复,小区面积10平方米。(另有试验报告)
C 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固定监测点一个,监测点面积1亩,选用品种为“昌大麦1号”,设置配方施肥区,习惯施肥区和无肥区。(结果有试验分析报告)
D 完成保山市小麦品种多点试验一组,共14个品种,不设重复,小区面积10平方米。(另有试验报告)
E完成保山市农科所安排下达的油菜品种展示种植8亩。品种为“云杂15号”、“保油杂1号”“D11-18-1-1-1”“Y11-37-2-1-1”共四个,以“以保油杂1号”综合性状较好,平均单产达165kg。(另有试验报告)
F完成保山市土肥站安排下达的马铃薯肥料利用率试验一组,共4处理,不设重复,每小区20平方米,供试品种“青薯9号”。(另有试验报告)
G结合漭水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漭水镇举办大麦示范样板500亩,农科所配供“保大麦8号”、“昌大麦1号”种子5,000公斤,分别是:漭水社区200亩,共裕社区100亩,翠华社区200亩。示范结果综合平均单产达464.8公斤。
H完成保山市农科所安排下达的甜脆豌豆“滇宝三号”示范种植工作。在田园、柯街、卡斯、耇街、翁堵5个乡镇示范种植。示范结果:示范种植面积20.5亩,播种到初采豆荚平均85.2天,采收期平均61天,亩采收鲜荚1,373.6kg。该品种生长势强,适应性广,抗病耐病性较好,有较强的质量、产量优势,温度敏感度不高,对播种时间要求不严,适合昌宁县不同生态区域山地优质高产蔬菜栽培的应用,通过今年的示范,为本区域持续发展高原特色蔬菜产业提供用种和技术储备。
(2)大春季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
A农科所育种基地。
水稻育种:水稻育种面积2.3亩,共种植育种材料395个,其中:亲本及保存材料148个,F1代杂交组合种7个。选种材料240份。
水稻品种示范种植良种繁殖:“昌粳13号”1亩,“昌粳16号”1.5亩,“预110”1亩,“昌粳10号”1亩,“昌粳8号”1亩,“昌粳19号”2亩;云粳系列种植,总面积15.5亩。
实施县级水稻多点鉴定试验一组,总面积2.3亩,品种共5个(4个出圃品种,1个对照种),其中保护行种植“昌粳19号”(组合:合系41/引粳3号)面积1.5亩。
实施测土配方水稻栽培土壤肥力监测试验点一个,试验点设置测土配方区、常规施肥区、空白区三个处理。
承担实施省农大下达的水稻亩产吨粮高产攻关课题一个,攻关面积1亩,选用水稻品种“昌粳10号”。
承担实施省农大下达的水稻试验三组。①水稻减肥增效试验;②水稻培肥剂不同用量施用试验;③水稻不同载插密度试验。目前正处于成熟、收获阶段。
旱地玉米试验示范种植面积7亩。①承担三省区(湖北、贵州、云南)北玉集团玉米品种区试29个品种,87个小区处理(三重复);②云南省内北玉玉米品种区试24个,72个小区处理(三重复);③新玉米品种栽培展示(路下边)28个品种(不设重复);④预设省农大安排土壤培肥剂和土壤调节剂处理1.5亩(栽培品种:民生5,961,三次处理)。(8)实施旱地大棚提子示范种植2.5亩;果蔬大棚示范种植2亩。
B为进一步观察鉴定新育成水稻品种的抗病性、耐寒性、丰产性等综合性状,在田园镇四角田不点示范种植“昌粳16号”、“品2”、“昌粳19号”等5个品种,面积50亩。同时在新城、九甲等地也作了示范种植。
C抓好大春间套种(玉米—魔芋、玉米—黄豆等),晚秋烟后豌豆等示范工作。
D积极配合县开发办及有关乡镇到基层搞好科技培训工作。
E配合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农资市场检查,全年参加5次(肥料)。
F按要求完成“挂、包、帮”脱贫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G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为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专业技术人员24有,技工11人,年初38人,退休2人,年内调出1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年初44人,年内退休2人,死亡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5,018,41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8,41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4,689,939.41元对比增328,473.49元,增长7%,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资金3,407,434元,新增收入420,613.2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资金1,210,978.90元,减少收入492,139.71元。
3.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昌宁县2016年昌粳系列优质水稻生产繁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收入资金400,000元,新增收入4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4,618,412.9元。其中:基本支出4,568,412.9元,占总支出的98.92%;项目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的1.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4,689,939.41元对比减71,526.51元,减1.53%,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和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3,770,005.40元,增加支出2,524,528.84元。
2.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等日常公用经费97,500元,减少支出55,000元。
3.退休费、抚恤金、遗属补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0,907.50元,减少支出941,997.67元。
4.项目支出良种引进繁育试验示范推广经费5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68,412.9元。与上年4,689,939.41元对比减121,526.51元,减2.5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70,005.40元,增加支出2,524,528.84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234,8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5,189.40元,死亡抚恤34,496.60元。
2.退休费、抚恤金、遗属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0,907.50元,减少支出941,997.67元。
3.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7,500元,减少支出55,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3,770,005.40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年人均107,714.4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3%,年人均2,785.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元。与上年50,000元对比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18,41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689,939.41元对比减71,526.51元,减1.5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0,912.90元,比上年4,537,439.41元减少支出16,526.51元。
2.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97,500元比上年152,500元减少55,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7,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8%。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7,434元、项目支出5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97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641,292.9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5,189.40元,抚恤金34,496.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500元,支出决算为28,697.1元,完成预算的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245.1元,完成预算23,000元的8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52元,完成预算8,500元的99.4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21.3元,下降5.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9.3元,下降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元,下降0.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实施项目减少,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5.1元,占70.55%;公务接待费支出8,452元,占29.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245.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245.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测土配方、试验示范的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5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和乡镇工作往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资产总额4,458,450.86元,其中,流动资产1,521,105.06元,固定资产2,937,34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4,41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58,225.8元,主要是增加财政应返还额度400,000元的项目经费和其他应收款增加58,225.80元的试验示范费,固定资产减少13,8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通用设备、家具用具及其他、专用设备报废,账面原值41,709元,增加电脑、打印机、书柜等2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9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7,9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综合投入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及效果情况四项评价指标,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