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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18-1101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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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决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部门职能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监测。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动物防疫工作

为做好今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7日召开了全县2017年畜牧兽医工作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并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昌宁县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对全县动物防疫工作做了总体安排。会后,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制定印发了《昌宁县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了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及动物防疫技术小组,制定适合辖区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及时启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2月10日,全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启动。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乡、镇农业中心与各动物防疫小队签订了2017年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春季集中免疫情况:共开展免疫注射13乡镇124个村1,944个村民小组64,928户,免疫注射猪瘟、蓝耳病、猪口蹄疫381,525头,免疫密度达91%;牛口蹄疫77,196头,免疫密度达92%;羊口蹄疫141,320只,免疫密度达93%;小反刍兽疫36,631只;禽流感795,631只,免疫密度达92%。参与动物防疫人员2,171人。常规免疫注射鸡瘟292,766只,禽霍乱16,331只,牛出败2,218头,狂犬病2,007只,羊痘5,797只,猪肺疫1,357头,羊三防四联苗4,972只。开展驱虫1,053,621头只(匹),其中:猪373,215头,牛84,129头,羊101,623只,禽487,005只,犬7,276只,马373匹。实施产地检疫4,072头,其中:猪3,512头,牛560头。秋季集中免疫情况:根据《保山市农业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国家暂不实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政策意见文件的通知>》(保农通〔2,017〕60号)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暂不实施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政策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01号)精神,2017年秋防我县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方式,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注射工作,同时继续抓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对狂犬病、羊痘因地制宜,开展计划性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全县乡镇整村推进开展面达100%,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率达95%以上,乡镇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全县13乡镇124个村存栏生猪43.9万头,牛8.8万头,羊12.6万只,禽80.3万羽。免疫注射猪口蹄疫40.0万头,免疫密度达91.2%;牛口蹄疫79,790头,免疫密度达90.8%;羊口蹄疫115,785只,免疫密度达92.2%;小反刍兽疫38,660只;禽流感738,075只,免疫密度达91.9%。常规免疫注射猪瘟185,088头,猪蓝耳病185,088头,鸡瘟292,913只,禽霍乱15,124只,牛出败2,683头,狂犬病2,524只,羊痘4,053只,猪肺疫2,454头,羊三防四联苗16,657只。

2.抗体监测工作

春防:完成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猪血清100份,牛口蹄疫抗体检测血清150份,羊口蹄疫抗体检测血清150份,禽流感、鸡新城疫抗体检测鸡血清250份。通过检测,猪瘟抗体合格率为8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合格率为96%,猪口蹄疫合格率为72%,牛口蹄疫为76%,羊口蹄疫合格率为76%,禽流感合格率为99%。秋防:完成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猪血清100份,牛口蹄疫抗体检测血清150份,羊口蹄疫抗体检测血清150份,禽流感抗体监测130份、鸡新城疫抗体检测120份。通过检测,猪瘟抗体合格率为96.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合格率为93.0%,猪口蹄疫合格率为76.0%,牛口蹄疫为75.33%,羊口蹄疫合格率为80.0%,禽流感合格率为78.46%,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为73.33%,达到相关业务标准要求。

3.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一是根据《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7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疫病监测采样1,310份,开展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的病原学监测,其中:采集猪脾、肺40头份,检测结果为阴性30份,待检10份,犬棉拭子10只份,检测结果为阴性,鸡喉气管50份,检测结果为阴性35份,待检15份,鸭喉气管20只份,检测结果阴性15份,待检5份,猪棉拭子10头份检测结果为阴性。采集猪血清100份,牛血清150份,羊血清150份,鸡血清250份检测结果为阴性,另有猪血清100份,牛血清150份,羊血清150份,鸡血清130份待检;二是认真开展奶牛结核病监测,目前全县共存栏奶牛7头,开展结核病检测7头,检测率为100%,检出阳性1头,已作扑杀和无害化处理;三是继续做好马传染性贫血的监测工作,共采集马属动物血清10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四是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家畜布鲁氏菌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共采集羊血清2,005份进行检测,检出阳性羊5只,已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畜产品抽样检测工作情况

2017年,对翁堵镇2个养殖场2批鸡肉进行抽检;对县城农贸市场1批鸡肉进行抽检;对田园镇荣昌屠宰场的4批猪肉和猪尿进行“瘦肉精”检测,经检测,合格率达100%。在全县采集猪尿50份、牛尿5份、猪肉5份,进行药物残留检测,经检测,未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同时在温泉镇、勐统镇和漭水镇进行饲料抽样12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100%。

5.兽医实验室建设情况

9月,昌宁县县级兽医实验室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理论考试、实验技能操作考核,已具备独立承担与县级相应的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检测等任务的资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2,177,78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7,78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281,253.66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新增收入199,589.46元。

2.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资金,新增收入81,664.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2,177,788.8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788.8元,占总支出的96.33%;项目支出80,000元,占总支出的3.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271,144.22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201253.66元 。

2.公用经费减少10109.44元。

3.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7,788.8元。与上年对比增191,144.22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201253.66元 。

2.公用经费减少10109.4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5%,年人均70,010.3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5%,年人均14,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80,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新增项目支出8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7,78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271,144.22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201253.66元 。

2.公用经费减少10109.44元。

3.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资金,新增支出8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5,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425,7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资金611,709.00元、津贴补贴支出资金694,241.00元、绩效工资支出119,77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17,500.00元,其中:办公费29,978.39元、水费180.60元、电费10,151.21元、邮电费14,070.00元、差旅费18,823.00元、维修(护)费400.00元、会议费3,500.00元、培训费4,500.00元、公务接待费3,900.00元、专用材料费6,621.80元、劳务费23,98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32,294.00元,其中:抚恤金30,110元、生活补助2,184.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27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231,065.80元、退休费189,544.80元、抚恤金81,664.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3,700.00元、印刷费4,442.00元、专用材料费41,226.00元、劳务费43,91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20.00元(支付强制免疫应激反应死亡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0元,支出决算为5,290元,完成预算的7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0元,完成预算的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00元,完成预算的92.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资金,由于使用县畜牧兽医局安排的县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支付车辆维修费等,未使用预算资金1,410.00元,因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33.5元,下降20.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7元,下降4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6.5元,下降7.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汽车大修、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资金1,333.5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元,占26.28%;公务接待费支出3,900元,占73.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春秋季动物防疫、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1,815,877.04元,其中,流动资产737,447.04元,固定资产1,078,4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3,622.7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93,682.78元,固定资产增加89,9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3,440.00元,其中: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支出83,44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2017年县级实验室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6年、2017年中央生猪外调大县项目等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