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8-110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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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7年预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该局主要部门职能是负责全县畜牧产业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疫病防控工作,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一是继续推行“整村推进、集中免疫”的免疫模式,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强制免疫注射277.46万(头、只、羽),常规免疫注射103.22万(头、只、羽),应免密度达100%;二是动物疫病监测科学合理,2017年共完成疫病监测采样1,310份,其中1,305份为阴性,5份为阳性(已经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抗体检测工作有序推进,春秋两防开展抗体检测样品1,080份,抗体合格率均在70%以上;四是流行病学调查和可疑疫情处理得当,累计处置突发零星可疑动物疫情22起,消毒养殖场(区)78场次、养殖农户约1.2万户,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2.畜产品安全监管到位,全年无较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2017年,全县累计开展生猪宰前宰后检疫105,670头,检出病害猪137头,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受理产地检疫15.87万(头、只、羽)检出不合格畜禽50(头、只、羽),定点屠宰率和屠宰检疫率达100%;抓实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监管,严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案件13件,涉案资金17,791.75元,确保了全县无较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
3.畜牧科技推广工作成效显著
完成肉牛冻精改良12,133头,为计划指标12,000头的101.1%,完成生猪改良12.12万窝,为计划12万窝的101%,完成山羊改良17,995只;完成农田种草30,465亩,为计划指标3万亩的101.55%;推广青贮氨化饲料18.201万吨,为计划指标18万吨的101.17%;累计开展科技培训70期4,410人次。
4.抓实项目建设工作
(1)累计投入中央、省市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590万元,建成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场)12个,肉牛标准化养殖场1个,肉羊标准化养殖场1个,肉牛标注化规模养殖小区1个,山地鸡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合作社)2个,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村3个,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村2个,通过项目实施我县生猪、肉牛、肉羊、家禽规模率分别达47.2%、19.5%、35.7%、37.3%;努力促成了嘉礼2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和煜翔万头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2个招商项目的建成投产;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及前期工作,共争取到上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667万元。
(2)通过实施2016年度奶水牛、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完成奶水牛冻精改良5,026头,受胎2,762头,受胎率55%,完成肉牛冻精改良数5,055头,受胎3,840头,受胎率76%;举办牛冻改技术暨牛良补项目业务培训34期1,972人;通过实施2016年中央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完成草地改良7,200亩,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设1,300亩,牛羊棚圈建设4,500平方米,贮草棚1,060平方米,草原围栏建设5,000米,购置发放饲草饲料机械26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合计15,401,4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28,222.2元,占总收入的98.2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3,268.8元,占总收入的1.77%。与上年对比增3,132,168.72元,增长25.53%,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草原补贴资金拨到畜牧兽医局发放,增长5,543,800元。
2.2017年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在2016年基础上增长减少1,000,000元。
3.其他农林水支出减少1,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876,019.3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169.29元,占总支出的7.37%;项目支出20,263,850.01元,占总支出的9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7,807,290.91元,增长55.49%,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草原补贴资金拨到畜牧兽医局发放,新增支出5,543,750元。
2.加快2016年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及2016年、2017年生猪外调大县项目在2017年拨付,所以2017年支出比2016年增加。
3.2017年在职人员津补贴、基本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2,169.29元。与上年对比增725,242.61元,增长81.77%,主要原因为:
1.新增2017年在职人员津补贴资金,新增基本支出229,535元。
2.2016年结转结余资金119,335.60元在2017年中支出。
3.2016年草原生态绩效评价奖补资金中的200,000元工作经费列入了基本支出。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57%,年人均126,088.9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7.43%,年人均75,432.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63,850.01元。与上年对比增7,082,048.3元,增长53.73%,主要原因为:
1.2017年草原补贴项目资金拨到畜牧兽医局发放,新增项目支出5,543,75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2016年、2017年中央生猪外调大县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两年资金在2017年拨付,新增支出3,527,4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58,993.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对比增10,590,265.42元,增长95.68%,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草原补贴项目资金拨到畜牧兽医局发放,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3,750元。
2. 2016年、2017年中央生猪外调大县项目加快实施进度,两年资金按时拨付,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新增支出3,527,476元。
3. 2017年行政运行经费、在职人员津补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193.12元。
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7,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资金126,000元;用于2017年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经费50,000;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996,973元;用于2017年畜牧业产业发展资金309,000元;用于2016年部门综合考核奖、三重考核奖、招商引资考核奖、招商引资项目储备考核奖51,000元;2017年非税收入44,11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0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3,242,395.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4%。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69,338.20元、用于病虫害控制(动物疫病防治及预防)支出891,504.26元、用于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30,392元、用于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100,000元、用于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231,825.55元、用于其他农业支出300,000元、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19,335.60元、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1,2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717,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1%。主要用于2016年生猪调出大县资金3,317,476元、2017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资金3,4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2,612.6元,完成预算的5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652.6元,完成预算的4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60元,完成预算的89.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由于取消车辆大修,未使用预算资金16,347.4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37.4元,下降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7.4元,下降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0元,下降4.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由于取消车辆大修,未使用预算资金16,347.40元;由于减少接待批次及节约开支接待费未使用预算资金1,0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52.6元,占60.38%;公务接待费支出8,960元,占39.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65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652.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畜牧产业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畜牧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432.6元,与上年对比增205,518.2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为:
(1)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经费,新增126,000元 。
(2)2017年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经费,新增5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2017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经费126,000元。
(2)2017年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经费50,000元。
(3)日常办公、项目管理、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车运行维护等210,432.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畜牧兽医局(本级)资产总额5,929,939.85元,其中,流动资产5,150,419.85元,固定资产778,3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93,716.0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785,786.01元,固定资产减少207,7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5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
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车改),账面原值239,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29平方米,账面原值148,16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163.4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63,79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779,19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584,600元。主要用于:2016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2,016、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物资采购、购办公用电脑等。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6年、2017年中央生猪外调大县项目、2016年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2017年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等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