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8-1026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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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推广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技术,保护农业环境,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的拟定,农产品检测工作,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基础工作,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残检测。全年共抽样检测2,140个样品,合格2,129个,不合格11个,合格率达99.49%,其中,蔬菜抽检样品1,644个,合格数1,634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99.39%。水果抽检样品300个,合格数299个,不合格1个,合格率为99.67%。茶叶抽检样品196个,合格率100%。
2.三品认证监管。一是新增“三品一标”产品2个(云南省昌宁县尼诺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尼诺红茶、尼诺古树红茶),完成了保山市农业局年初下达的2个产品任务。二是开展无公害年检企业5家,无公害复查换证企业4家。三是培育绿色食品企业2家。四是对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昌宁县隆昌茶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五是对昌宁昌城辖区的三个超市进行“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重点检查2次。
目前,昌宁县“三品”认证面积47.34万亩,产品39个,产量141,430吨,企业数16家。其中:无公害农产品面积44.29万亩,生猪1.8万头,产品27个,产量134,470吨;绿色食品面积1.6万亩,产品11个,产量960吨;有机食品面积1.45万亩,产品1个,产量6,000吨。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组织辖区内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用企业6家(昌宁县澜沧江贵岚网箱养鱼专业合作社、煜翔农牧有限公司、昌宁县尼诺茶叶有限公司、昌宁县春晖嘉禾果蔬专业合作社、昌宁县乡富华荣鑫泡核桃专业合作社、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其中后3家为2017年新增企业),对6家企业进行培训。
4.薇甘菊防控。在防控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目前,累计发生面积781.5亩,涉及21个发生点,5个乡镇(更戛、柯街、湾甸、勐统、鸡飞)10 个村委会(柯街村、大地村、大沙坝村、长山村、大柏树村、新庆村、小街子村、上甸村、大城村、里文村),其中2017年新增面积15.5亩,涉及6个发生点。我县坚持“发现一点,铲除一点,不留后患,防早治小”的方针坚决铲除薇甘菊,采取以化学防治和人工铲除为主要防治措施,统一采购配供75.7%草甘膦20件。2017年建立综合防治示范区3,000亩,计划防控任务1,000亩次,实际综合防控面积1,260亩次,完成任务的126%,防除效果达95%,危害控制在5%以内,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调查防控出动人员156人次,培训740人次。恢复生态面积57.3亩,目前实际未恢复生态点15个,未恢复生态面积102.7亩,比2016年144.5亩减少了41.8亩,相比减少了28.93%,有效地控制了薇甘菊对全县农业、林地及各种生境的危害。
5.奇异虉草防控。认真开展奇异虉草发生面积的全面调查工作,积极做好与13乡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合,及时开展调查、防控、宣传工作。全县共调查面积207,245亩,发生奇异虉草1,560亩,发生点3个,涉及2个乡镇,3个村处,分别为:田园镇右文村210亩(污水处理厂以上连片);更戛乡更戛村350亩(老街坝点);更戛乡田头村及更戛村1,000亩(更戛坝连片点1,000亩)其中,轻度危害:1,443亩、中度危害:115亩,重度危害2亩,发生面积对农作物造成减产的情况,危害有蔓延趋势。
6.加快检测站建设进度。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项目已完工,完成实验室改造面积450平方米,完成仪器采购43台/套,下一步将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开机验收工作。
7.继续组织实施2015年昌宁县东润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000m³大型沼气池项目,项目已完工,准备验收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昌宁县恒圆生猪养殖场1,200m³大型沼气工程,正准备招投标工作。
8.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监测工作。一是根据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点位信息表,经过现场核查18个点位中有3个点位被政府征用、4个点位种植其他作物,种植水稻的有11个点位,点位地块250米范围内种植水稻样品的按照农业部水稻协同监测要求进行采样,11个点位已进行了采样制样,填写采样表,对采样过程进行拍照留存,样品按要求晾晒风干妥善保存。二是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取样,根据保山市国控监测点位布设数量分配表,昌宁县三年内布设总面积为94.8万亩,蔬菜类点位14个、粮食类点位25个,总数39个。其中,优先保护类点位数32个,蔬菜类10个、粮食类22个,面积为91.8万亩;安全利用类点位数4个,蔬菜2个、粮食2个,面积为2.2万亩;严格管控类点位3个,蔬菜类2个、粮食类1个,面积为0.8万亩。39个点位分为三年完成,2017年任务为优先保护类12个,蔬菜8个、粮食4个;安全利用类2个,均是粮食;严格管控类2个,均是蔬菜。2017年任务总数为土壤样品数5个、农产品样品13个,总的18个样。粮食类点位样品已按照《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样品采集及制备保存技术规定》进行采样,蔬菜尚未成熟。
9.加强宣传工作。依托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昌宁县能环站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沼气安全生产、“三品一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薇甘菊防控知识等宣传工作,到乡镇进行全面宣传,以发放宣传材料为主,结合现场咨询,现场解答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部分内容》、《蔬菜农药残留及危害》、《禁用农药和限用农药名单》、《农业环境保护宣传材料》、《“三品一标”概念及标识图》和薇甘菊防控画册等各1,500余份。
10.开展技术服务培训工作。一是举办外来入侵生物防控技术培训会,13乡镇农业中心领导及业务员,县级监测点业务员,能环站干部职工共35人参加了培训,并发放宣传画册5,000余份。二是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培训会,发放记录表130余册。三是到柯街社区、柯街农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2场次,培训105人;到柯街社区进行薇甘菊防控技术培训1场次,培训55人;到柯街进行薇甘菊防控技术培训1场次,培训5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为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0,5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50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102,835.84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收入634,090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4,769元、津贴增加18,191.4元、奖金增加42,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560元,原因是2017年政策性调资;
2.商品服务收入50,000元(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经费30,000元)其中:人员办公经费增加2,500元,原因是2016年10月新招录1人;
3.生活补助增加2,008元,原因是补助人数增加1人;
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退休金及抚恤金收入230,899.8元,新增收入136,927.6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85,894.8元,原因是参保人数减少1人,退休金增加是政策性调资,2017年拨入死亡抚恤金101,100元;
5.新增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收入18,000元;
6.科学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薇甘菊防治)收入资金100,000元,减少收入1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1,041,005.8元。其中:基本支出892,505.8元,占总支出的85.73%;项目支出148,500元,占总支出的14.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21,835.84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634,090元,比上年新增支出67,908.2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4,769元、津贴增加18,191.4元、奖金增加42,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56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85,894.8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500元,(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经费30,0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7,834.41元、印刷品支出1,281.2元、水费支出2,726.8元、邮电费支出8,027.9元、差旅费支出4,351.69元、培训费支出4,228元、公务接待支出1,350元、其他交通费200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137,111.8元;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退休金及抚恤金支出230,899.8元,新增支出136,927.6元。其中:由于政策性调资退休金支出增加,2017年在职死亡1人,死亡抚恤金支出;
3.科学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支出资金118,500元(该项目用于薇甘菊防治)比上年减少支出113,000元。2017年实施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505.8元。与上年对比增204,835.84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634,090元,新增基本支出77,991.04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34,769元、津贴增加18,191.4元、奖金增加42,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56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减少85,894.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20,0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1,788元、印刷品支出1,124.70元、水费支出1,569.40元、邮电费支出3,827.9元、差旅费支出340元、公务接待支出1,350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500元;
3.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137,111.8元,新增基本支出53,040.8元。2017年在职死亡1人,支出死亡抚恤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6%,年人均124,643.6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年人均2,857.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500元。与上年对比减83,000元,减35.85%,主要原因为:
1.2017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薇甘菊防治)资金118,500元,其中:印刷费6,360元、差旅费9,800元、培训费33,900元、劳务费34,940元、其他交通费5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2.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经费30,000元其中:印刷费156.5元、差旅费4,011.69元、培训费4,228元、办公费16,046.41元、其他交通费200元。水费1,157.40、邮电费4,2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2016年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经费支出资金231,5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1,0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21,835.84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735,394元,其中基本工资258,080元、津贴补贴280,460元、奖金42,000元、绩效工资53,55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304元,新增基本支出179,295.0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68,5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7,834.41元、印刷品支出1,281.2元、水费支出2,726.8元、邮电费支出8,027.9元、差旅费支出4,351.69元、培训费支出4,228元、公务接待支出1,350元、其他交通费200元,减少基本支出110,500元;
3.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137,111.8元,新增基本支出53,040.8元。2017年在职死亡1人,支出死亡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1,6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58,080元、津贴补贴280,460元、奖金42,000元、绩效工资53,5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50,0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7,834.41元、印刷品支出1,281.2元、水费支出2,726.8元、邮电费支出8,027.9元、差旅费支出4,351.69元、培训费支出4,228元、公务接待支出1,350元、其他交通费200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137,111.8元,新增基本支出53,040.8元。2017年在职死亡1人,支出死亡抚恤金;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8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资金129,595.8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101,30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1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8%。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118,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元,支出决算为1,350元,完成预算的9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0元,完成预算的96.4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规定。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0元,下降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6.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了1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35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和乡镇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资产总额546,303.43元,其中,流动资产123,483.43元,固定资产422,8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37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1,693元,固定资产增加6,3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007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7,007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综合投入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及效果情况四项评价指标,本单位部门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决策流程完善且严格执行,有健全、科学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经济效益明显。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