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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40315-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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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500000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统一行使农业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农资纠纷的受理和调解、农资打假和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跨部门的案件、承办上级指办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互联网+执法、执法信息化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一中队、二中队。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对兽医兽药、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渔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等进行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抓实农资打假,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对县内农资市场、种养殖生产企业和主要河流流域进行执法检查和整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根据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果蔬监督抽样。强化渔业水城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和严厉打击“三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依托“渔政亮剑”行动、“清风”专项行动和日常渔政执法监管检查,深入保护县域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电鱼行为。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职能职责,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要求,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农业投入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离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29,739.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73,893.4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33,573.38元,同比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29,739.11元元,其中:本年收入1,773,893.48元,上年结转收入55,845.6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3,893.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333,573.38元,同比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29,739.1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29,739.11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893.48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7,727.75元,同比增长24.3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对增加。项目支出155,845.63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45.63元,同比增长3.90%,主要原因是不同的年度,实施的项目不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426.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4,605.33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932.6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6.6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3010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1,450,782.32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08,916元,公用经费支出141,866.32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2130109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23,762.23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项目支出;

213012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2,083.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原因是本单位有车辆编制,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费用在单位专项工作经费的其他交通费上列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的重点项目是专项工作补助经费,该项目的年度目标是根据单位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预计执法办案35件。落实到具体绩效指标上,数量指标上执法办案35件;社会效益指标上通过查处假农资净化市场;满意度指标上服务对象满意度在8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866.32元,比上年预算增27,192.76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了2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具体为办公费8,600元、差旅费7,000元、邮电费6,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1,400元、工会经费21,466.32元、其他交通费95,4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产总额46,891.06元,其中,流动资产985.44元,固定资产45,905.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089.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072.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3,863.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