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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2-0224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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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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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 分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涉及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取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县、乡、村各级都成立了减负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即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实行“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实行“公示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农民负担实行“监督卡制”,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三是严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核关。严格执行省规定上限控制,即村内兴办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每年人均不超过40元,筹劳劳均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以劳折资每工不超过60元。四是重视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各乡镇都建立了农民负担监测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认真执行监督检查、重点监控、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信访举报案件,及时解决农民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为把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昌宁县2021年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涉及应换届2115个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村(社区)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123个,村(居)民小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1992个。截止2021年2月28日,已完成换届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123个,村(居)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社1990个,有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因易地搬迁撤并(昌宁县勐统镇长山村火皮地上、火皮地下两个村民小组)已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2113名,监事长2113名。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110名,占89.4%。

3.认真抓好农村土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好农村土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且按月上报有关月报及材料。据统计,1至9月份,全县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4件,已经调查处理19件,有5件正在调查处理。

4.完成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及数据录入工作。通过清查,昌宁县2020年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95822.84万元,同比增11311.13万元,增6.13%。其中:流动资产16023.43万元,同比增315.66万元,增2.01%(增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应收款2019年未入账,2020年已全部入账);长期投资1441.19万元,同比增384.60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增加;固定资产176864.30万元,同比增10461.88万元,增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增加。负债总额4037.05万元,同比增250.06万元,增6.60%。经营性资产9157.10万元,同比增823.95万元,增9.95%,增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集体土地总面积538.25万亩,同比减0.21万亩,减0.04%,其中:耕地148.81万亩,同比减0.21万亩,减0.14%,减的原因是2019年清查登记数据错误。

5.完成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承包(租用)农村集体土地清理调查工作。为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澄清村、组集体家底,逐步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乡村振兴创造条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全县13乡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承包(租用)农村集体土地清理调查工作。涉及全县6个乡镇,承包(租用)土地面积3705.822亩。

6.超前谋划,圆满完成村(社区)干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协调高效的集体经济管理运营机制,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班子的整体效能,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精神,2021年7月15日至30日,昌宁县分六期对新一届村(社区)干部、乡镇分管领导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参训人数共计481人次。通过培训,增强了昌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了乡、村(社区)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助力乡村振兴和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下了基础。

7.抓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填报工作。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搭建农村集体产权信息交易平台,激活农村要素市场,增加村组集体和成员财产性收入,让改革的红利惠及每个成员。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产改办要求,昌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已完成了13乡镇123个村211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录入;持股人员信息录入及股份设置情况;改革文件资料上传等工作。此项工作力争在10月底完成。

8.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一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移交及纠错改错工作。经过数据合库汇交及项目实际决算,全县农村承包土地调查登记面积(耕地)149.937397万亩,其中:确权颁证到户面积142.22261万亩,集体土地调查登记面积7.714787万亩。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纠错改错工作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前结束。二是开展农村承包地暂缓确权等情况调查。根据《保山市确权办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暂缓确权等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昌宁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打下了基础。全县暂缓确权(乡镇内部分村暂缓确权)涉及4个乡(镇),4个村(社区),涉及农户98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现有编制9人,实有人数8人。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81万元,占总收入的98.09%,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7万元,占总收入的1.91%。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67万元,与上年对比2022年减少14.99万元,减少13.3%。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6.86万元,减少14.96%;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工作需要调出2人。其他收入增加1.8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往来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67万元,与上年对比2022年减少14.99万元,人员经费减少14.99万元,减少13.3%。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工作需要调出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86万元,减少15.85%,主要原因一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工作需要调出2人;项目支出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在另文下达;其他支出1.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往来补助资金纳入年初预算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130104(事业运行)74.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事业人员。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医疗及大病保险。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4.81万元,项目支出2.87万元)。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34.7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14.8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事业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2.89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4.“301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绩效工资10.8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

5.“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1万元,主要反映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8.“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9.“3020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0.5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购置办公所需用品费用、耗材费用等支出。

10.“30205”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水费0.0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水的开支。

11.“30206”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电费0.0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日常办公用电的开支。

12.“3020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邮电费0.77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日常邮寄信件、电话费、通信网络费等开支。

13.“30211”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0.4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开展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用。

14.“30217”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

15.“30228”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1.3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用于上缴总工会工会经费开支及补助工会活动经费不足支出。

16.“30299”款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17.“30305”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生活补助1.3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18. 303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0.06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10人次。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杜绝铺张浪费,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2.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万元,固定资产1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减少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