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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16-0203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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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站2016年预算公开材料

关于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资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2016年农经站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2、强化培训,加强监督和指导,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3、拓宽思路,深入调研分析,逐步壮大经济薄弱村的经济实力。

4、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按时按质完成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整县推进工作。

5、加强学习,转变方式,积极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增收搞好服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及房屋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本科学历4人,专科学历3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4人。有退休职工3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昌宁县农村经管理站财务总收入63.61万元, 属于部门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6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3.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用于保障全站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1、工资福利支出44.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94万元、津贴补贴17.46万元、绩效工资4.9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费3万元;农民负担监督经费2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庭建设配套资金10万元;农经统计业务培训费2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0.74万元、物业管理费0.3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等费0.4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与上年对比增加9万元,增幅90%,增加的原因主要一是2016年全县村委换届,要对新的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农村承包经营土地纠纷仲裁工作加大培训,提高乡村干部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能力及日常工作经费造成增量;二是截止2016年初预算取数时点,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