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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1-0222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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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起草有关种植业、生物创新、渔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指导粮油、畜牧、茶叶、糖料、果蔬、蚕桑、渔业、中草药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等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编制农业生态技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以及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编制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产业发展重点、措施、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负责全县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涉牧类农业保险和畜牧业生产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重大政策、技术措施和推广项目建议,组织协调及实施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动物疫情监测、上报,组织扑灭疫情。负责畜牧兽医队伍管理建设,参与项目实施管理,负责全县畜禽屠宰行业的管理。承办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烟草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烟草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各种烟乡镇、烟草公司和香料烟生产科抓实烟叶生产各阶段重点工作,做好烟叶实用技术推广和职业烟农的培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内设13个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党委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农业投资与农村社会事业股、乡村产业发展与绿色食品股、行政审批与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农业机械管理股、渔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烟叶产业生产股。下设15家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宁县分校、昌宁县种子管理站、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昌宁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昌宁县畜牧工作站、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目标任务

2021年,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975310亿元,增长5.5%以上,实现农业增加值645752亿元,增长6%以上;预计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03元,预计增幅为8%;预计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9元,预计增幅为9%。

2.工作措施

一是稳定农业产业发展。全县计划粮食面积65万亩,产量21.7万吨;计划稳定茶园面积31.33万亩,实现茶叶产量2900万公斤,实现工农业产值30亿元;计划完成甘蔗种植总面积6万亩,入榨甘蔗24万吨,实现农业产值1亿元;计划种植烤烟考核面积8.8万亩,指令性收购烟叶21.1万担,产值2.85亿元以上,烟叶税收6200万元以上;计划香料烟合同面积2.05万亩,指令性收购产量6万担,农业产值7200万元以上,烟叶税1600万元以上;计划新植桑园260亩,交售鲜茧800吨,实现产值3000万元;计划水果在园面积7万亩,收获面积6.6万亩,产量11.55万吨,产值3.11亿元;计划种植蔬菜16万亩,实现产量23.2万吨,产值8.56亿元;计划新植中药材10000亩,实现产量1.32吨,实现农业产值0.8亿元;计划渔业养殖面积78000亩,实现水产品产量6600吨,渔业产值8600万元;计划完成肉类总产76286吨,预计实现畜牧业产值28.25亿元。预计出栏生猪81.9万头、存栏65.2万头,出栏肉牛4.66万头、存栏15.56万头,出栏肉羊14.11万只、存栏16.08万只,出栏家禽193.19万羽、存栏122.61万羽。

二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按照调结构、塑品牌、抓特色、补短板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加快经营模式创新,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农业产业向“一县一业”、“一镇一品”发展,打造畜禽、核桃、茶叶、果蔬等特色产业加工集群,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向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

三是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农村垃圾清运、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到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5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乡镇(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建农村户厕4000座。

四是抓实深化改革工作。积极搭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探索土地流转六种模式,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条件。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建章立制、管理规范入手,不断发展壮大村、组集体经济,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

五是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抽检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引导,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引导和鼓励农资企业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建设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安全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抓实农业品牌打造。推进农业规模化建设,持续抓好柑桔、茶叶、中药材3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巩固工作,辐射带动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万亩蔬菜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千亩规模农业展示区,完成“昌宁四季豆”公用品牌申报工作。结合当前智慧农业、数字农业发展趋势,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品牌打造工作,加强营销推介,切实提升昌宁农业产业知名度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七是抓实项目投资工作。抓好农田建设项目计划上报和方案编制工作,做好省对下支持农业发展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抓好产业项目的申报。按照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全力推动东方希望集团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完成云南好生长生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积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通过争取实施一批大项目,巩固农业发展基础,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5.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增加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5.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5.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5.45万元(本级财力615.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增加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5.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增加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6.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用。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4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5.“2130101”(行政运行):489.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7.74万元,工会经费8.21万元,水费0.1万元,邮电费4万元,电费1.2万元,办公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遗属补助6.43万元,工伤保险0.82万元,失业保险0.35万元,在职人员工资支出410.7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174.7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221.41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14.56万元,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7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09”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业年金缴费7.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7.“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5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缴费。

9.“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10.“3020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1.“30205”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水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30206”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电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的电费支出。

13.“3020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邮电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3021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5.“30228”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8.21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16.“3023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17.“30239”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其他交通费用37.74万元,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18.“30305”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下的生活补助6.43万元,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98万元,与上年对比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0.07万元,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增加2.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