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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19-0213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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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取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隶属昌宁县农业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全额拨款股所级二级事业单位。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现有编制8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2人,中专学历1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3人。有退休职工3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培训人员。针对村“两委”换届、乡镇村级委托代理机构人员变动频繁的状况,县农经站计划于11月底联合县财政局会计科对农村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及资源管理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拓展监管领域,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从涉农社会向惠农政策补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延伸,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保持农民负担“高压态势”,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3.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鼓励和引导农民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二是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市场准入、风险保障和备案制度,加大指导与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4.以农民收入调查为基础,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农村经济统计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开展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加大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及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5.积极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服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以创建和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为契机,从政策宣传、合同签订、业务指导、争取项目、流转备案等方面做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服务工作,为培育昌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原特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2240.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2240.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2240.89元,其中:本年收入862240.89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2240.89元(本级财力862240.8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62240.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62240.89元,其中,基本支出862240.89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848.3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9953.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99.0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96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29.8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2862.63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基本支出862240.89元,项目支出0元。

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27345.82元,其中:基本工资290220元,津贴补贴251148元,年终一次性奖24185元,绩效工资54400.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3990.66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064.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798.1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39.21元;

2.商品服务支出32399.07元,其中:办公费3880元, 水费500元,电费500元,邮电费6720元,差旅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劳务费2400元,工会经费12399.07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496元。其中:生活补助2496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62240.89元,比上年预算减71161.08元,同比下降7.62%,主要是2019年公车改革补贴,政府奖励性绩效不纳入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减3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2018年没有预算项目经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0%,占基本支出的2.32%。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